勞動合同書(集錦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合同書1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 址: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雙方同意合同期為年,即從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從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從從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從________年___月___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 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2、 乙方在年月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3、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4、 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5、 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 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毆斗行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 _部門,擔任管理人員/生產人員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位說明書”及臨時指派的輔助性工作。
(二)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_____種工作制。
1、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周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執行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
四、 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按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執行。
1、 計時工資:乙方正式錄用后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__元(計算加班工資基數),崗位工資隨工作崗位調整,績效工資按公司薪資制度執行;試用期工資不低于正式錄用后工資的'80%,亦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 計件工資:甲方應當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并予以公布。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勞動定額的,其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 加班工資以基礎工資為基數來計算,但當員工總收入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以當地最低工資折算出的加班工資之和時,則不再另外計發加班工資。
(三)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完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年終獎金發放前提是:到約定的發放時間時員工必須在職,如果員工在年終獎金發放時已不在職的,則不享有年終獎金。
(四) 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 號前(遇節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該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后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五) 對以上薪酬政策及相關規定,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五、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每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個人應當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對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二)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產期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及《考勤管理規定》。
六、保密條款
(一)具體內容詳見《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
(二)甲方如果委派乙方參加專項培訓(即為國家規定提取的職工培訓費用以外的費用支付的培訓),甲方有權與乙方簽訂服務服務期合同,服務期合同另行簽訂。
(三)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任職、兼職其他企業的職務,不得自營或為他們經營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
(四)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及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事項的,甲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并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半年工資);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承擔賠償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 甲乙雙方都可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五)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無須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1、 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規定、上司任務安排等一系列公司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弄事責任的;
4、 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
甲方提 出后仍不改正。
5、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錄用條件的;
6、 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其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達到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但提前三十日向全休職工說明情況,聽取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 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 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 因防止污染搬遷的;
5、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閱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 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 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后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中五年前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十)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
2、 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 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八、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合同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二)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范、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九、勞動紀律
(一)甲方所有規章制度已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覺遵守。甲方所有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適用于乙方。
(二)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所有規章制度,并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如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十、勞動爭議處理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相關文書送達地址確認:甲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乙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固定聯系電話為: 。 任何一方將有關通知、處罰、變更等文件寄到對方上述地址視為已送達。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變化的應當立即告知對方。
十一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二、其他
(一) 甲方以下的規章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考勤管理規定》、《薪酬管理規定》、《獎懲管理規定》、《招聘、錄用及入離職管理規定》、《MBO管理制度》、《培訓管理規定》、《職位管理規定》、《計算機管理規定》等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甲方在本合同簽訂過程中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等情況。乙方在本合同簽訂過程中,已充分知悉相關情況。
(三)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并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四)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書2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營業性質、業務范圍、章程,并經認真討論后同意甲方所公示的所有規章制度以及甲方對工作要求的前提下,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雙方如需要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若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四條 乙方應達到的錄用條件,詳見“任職要求”。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詳見“工作地點”。
第七條 乙方該認真履行甲方指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經生產和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 )。
A、標準工時制。工時細則詳見“考勤制度”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D、計件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節假日安排職工休息,如加班則補休。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已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三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 乙方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的報酬,乙方的崗位月工資為 元。
第十六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指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作待遇。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社會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由甲方從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第十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地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資陽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勞動保障、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一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已經對乙方履行了告知義務,并做好了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的必要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四條 訂立合同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且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A、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后2天未能上崗的。
B、因乙方未能在15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手續的。
C、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仿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病癥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他單位記過、留廠查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D、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或重大違紀條款。
E、乙方系持資格證書上崗的特殊工種,因其自身原因導致資格證書被注銷、吊銷或暫停執業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F、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造成損失達五千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G、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H、乙方向甲方辭職的。
I、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J、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后合同義務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A、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B、完好歸還其借用或占用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C、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D、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E、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F、其他: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第二十九條 乙方在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交接、結清賬務等離職手續后,甲方即為其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結清剩余工資、協助辦理社保/公積金轉移手續等。
第三十條 乙方不辭而別,或者下落不明,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和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一章 經濟賠償與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二條 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三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依法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二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三十四條 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并執行。
第三十五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A、有關公司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設計要求、服務內容、實現方法、工作流程、技術指標、軟件系統(軟件文檔、源代碼、目標代碼)數據庫、對發展領域的分析、系統執行目標及標準、運行環境、作業平臺、測試結果等,無論經任何方式或介質記錄。
B、有關公司經營狀況:包括但不限于投資前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與客服、合作伙伴的意向、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內容;談判方案、內容、會議會談紀要、決議;供貨來源、銷售渠道(代理商或合作伙伴)市場計劃、客服信息、中介單位;產品成本、交易價格、利潤率;銷售策略、方案、尚未對外宣布的新產品、策略等;為客服制作的策劃方案、咨詢服務工作成果、設計方案以及設計圖紙。
C、有關公司的財務狀況:包括但不限于財務賬簿、報表、產品和服務的成本數據,收入和利潤差額;工資、獎金、福利分配方案;公司的盈虧狀況;銀行賬號及存款等。
D、有關公司的人事狀況:包括但不限于企業人員檔案資料;公司內部重大人事變動;重要管理人員的個人信息、招聘裁員計劃。
E、有關公司的重大決策與行動計劃:包括但不限于投資計劃、收購兼并、和并、清算、破產、分立計劃;準備進行的訴訟、仲裁;企業形象設計、廣告計劃、活動安排。
F、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薪水獎勵、工作分配和工作技能、績效考評等。
第三十六條 乙方的竟業限制期為兩年,從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之日算起。
第十三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尹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 其它規定
第三十八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況時(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生自由等情形)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件權限。
第四十一條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3
勞動合同書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住 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勞動合同書。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_____。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合同范本《勞動合同書》。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書4
甲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家庭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試用期滿后,如考核合格,予以錄用,簽定此合同。
第二條、合同期限為下列第2項。
1、無固定期限。
2、固定期限。自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日。
3、以完成____工作為限。
第三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必須先簽訂公司《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此合同方可生效。
2、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訂本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并對乙方實施管理。
3、依據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工作崗位(內容),制訂專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等有關事項。
4、告知乙方所從事工作的危險性和可能造成的職業危害,并在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安全和職業技術培訓,并針對乙方的工作環境,按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保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
5、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人員,保證乙方工作的合理性和穩定性。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2、乙方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六條、勞動報酬的確定和支付:
1、乙方人員基本工資為元/月。
2、甲方每次月16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3、乙方在工作期間如發生以下情況,公司有權不予發放工資:
(1)在公司工作不滿兩月的;
(2)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職的;
(3)未經公司許可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等職稱和職業考試的,并因參加以上考試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4)在公司入職考核或其他不定期考核中成績嚴重不合格(<60分),或者因其他個人原因,公司予以勸退的;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解除和變更:
1、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2、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自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之日起本合同即行解除。
4、乙方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考試和其他類型的職業、職稱考試,必須在進公司求職之初,向甲方書面說明情況,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需無條件向甲方交納5000元/月的誤工費和培訓費;并且甲方保留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本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終止、解除或變更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離職交接
1、簽定合同后,乙方不得隨意離職,如需離職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后,乙方需協助甲方人力資源部招聘或者內選代班人員,并且與代班人員完成詳細工作交接,方可提出正式離職申請;同時,乙方需將工作明細、辦公物品、借支帳務等與甲方交接清楚。
3、完成工作及財務交接后,乙方需填寫《離職人員簽批審定表》,由乙方所在部門工作代班人,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董事長共同簽字后方算認可,否則不予離職。
4、乙方應嚴格按照離職程序辦理,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扣發乙方兩月工資、相關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如存在賬務不清者,待乙方賬務清楚后,甲方再給予乙方辦理離職手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從入職起每半年10萬元培訓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離職或以曠工、消極怠工的形式變項離職,經甲方告知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每半年10萬元的違約金。
2、公司人員不得接受客戶任何形式的禮金、禮品,不得吃、拿、卡、要,如有發現一律開除。業務方面人員不得個人收取貨款,不得借公司之名私自開展業務,如有發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并無條件給甲方以同等發生數額10倍的違約金。
3、乙方由于玩忽職守或操作不當,給企業造成損失,(貨物破損、丟失、污染、變質)根據責任大小企業有權扣其工資并罰款,其它不應有所犯錯誤,按企業內部管理處罰辦法執行,個人自身損壞由自己承擔責任,造成嚴重后果者,由企業追究經濟責任和經國家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乙方擅自離職或按規定離職后,兩年內不得組建公司,不得經營同類產品,不得轉移客戶或參與其它同行業的生產與經營,不得與他人以任何形式合體經營或生產同類產品,否則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半年。
第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理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為年月日。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1、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6個月,自________止。
3、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__
4、工資報酬:________________
5、勞動紀律:________________
各種規章制度。
6、協議期限:協議到期自動解除
7、協議變更:協議期內雙方可以另行協議變更。
8、本協議簽字即生效。
乙方按時上下班,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6
甲方(聘用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甲方職工。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依法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承諾
(一)遵守國家、本省的法律、法規,保障乙方合法權益。
(二)依法為乙方繳納失業、養老、工傷、醫療等社會保險基金,并接受乙方查詢和敦促。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非法扣除或以任何形式拖延支付。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定的勞動條件和保護措施。
(五)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需要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會。
(六)在不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的情況下,不干涉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不要求乙方從事有損人格尊嚴的工作。
二、乙方承諾
(一)遵守國家、本省的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如實提供個人有關資料,不得有欺騙訛詐行為。
三、雙方約定
(一)工作范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種)負責_________工作(兼做_________工作)。
(二)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月工資額_________元。
(三)工作時間和超過工作限制
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4小時,每周享有至少1天休息日(實行5天工作制之后從新規定)。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如需乙方加班加點,須征得乙方和工會同意,并按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調休,且每月累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3天。
(四)工資的給付
1.甲方以貨幣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總額不低于_________元。支付時間為每月______日至______日。
2.停工工資:非因乙方過失造成停工,停工期間,甲方應發給乙方停工工資。停工工資費不得低于乙方平均工資的70%。
四、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合同期未滿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也可以解除合同。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支付一筆相當于通知期乙方正常工作可實得收入款數的費用予對方,作為代替通知金。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終止執行。
(三)勞動合同的'續訂
續訂勞動合同,雙方要在合同期滿前30天協商確定。
五、合同期待遇和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享受的有關待遇和終止、解除合同后可獲得的有關補償(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金),按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若不履行本合同規定,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經濟責任
1.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強制乙方加班加點的,除支付加班工資外,還須付給乙方兩倍于加班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已同意加班但又臨時拒絕的,須按預定加班時數付給相當于兩倍加班工資的違約金予甲方。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乙方工資,除付清所欠工資外,須按日支付乙方相當于所欠款額1%的違約金。
4.在合同期內,甲方非法單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過錯而解除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在本企業服務年限長短支付違約金,數額為:解除合同當年乙方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兩倍乘服務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5.乙方非法單方面解除合同,須付給甲方違約金,數額為解除合同當年乙方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兩倍乘合同期未滿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二)違約法律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嚴重損失的,除承擔經濟責任外,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其他
(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但須辦理變更手續。
(二)甲、乙雙方如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申請調解和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鑒證
鑒證字( )第 號
經審閱,該合同符合國家規定,現予鑒證。
鑒證員(簽名) 鑒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甲方實行每日 小時、每周 天工作制。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 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二條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附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8
甲方(單位)全稱:
經濟類型:法定代表人:
登記注冊地:
實際經營地:
乙方(職工)姓名: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煙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個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務時止(該工作任務為甲方事先確定并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
二、工作任務和工作地點
(一)工作內容: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崗位(工種)從事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為。
乙方的具體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制定的相關標準執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工種)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為休息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應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二)甲方依據國家和省的相關規定,保證乙方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權利。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時,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安排在休息日加班時,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如不能安排補休,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省及本單位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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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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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9
甲方:石門縣奇峰礦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彭國煌
注冊地址:石門縣楚江鎮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終止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常德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常德市最低保障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25%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
賠償甲方為乙方培訓和招接收所支出的全部費用,還需按該費用總金額50%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六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石門縣**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10
甲方: 地址: 郵編: 乙方: 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員服務于甲方“ ”輪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確認按下列條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員配備
(一) 乙方派遣的船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按交通運輸部JT20xx-93《海船船員體檢要求》的標準體檢合格; 2. 符合STCW78/95公約中關于船員有效證書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 持有主管當局規定的適合從事遠洋運輸業務相應的各種有效證件; 4. 所有船員均須具備甲方認可的海上任職資歷,并能勝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 接船船長、輪機長、大副、電機員必須具有新造散貨船接船經驗,其他重要職務船員(水手長、機匠長以上)原則上應具有同樣經驗;必須保證至少兩名駕駛員持有效GMDSS操作員證書;機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證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證且能熟練操作的兼職銅匠。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保證所有與派遣船員任職有關的證書有效、齊全、真實、合法。
(三)甲方將實施相對固定的船員板塊管理。甲、乙雙方共同研究確定板塊內船員,已確定人員原則上只在板塊內進行調換。
(四)甲方應與船員及時簽署雇傭協議,乙方派遣船員的派遣期限具體根據甲方與船員之間的雇傭協議確定。
二、船舶管理
第 1 頁 共 4 頁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術資料》,并確保該船已經有權檢驗機構及相關主管機構認定處于正常適航狀態,懸掛 國國旗。
(二)甲方要對船員進行SMS培訓。乙方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計劃,分期分批派員到船,盡快熟悉本船的技術特點,按照計劃完成接船任務。
(三) 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職的船長或大副須有經過ISPS規則培訓的.證書和相關記錄。且在甲方船上任職期間,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船舶保安計劃等相關規定管理船舶、人員及貨物等。
(四) 乙方所派船員應按甲方規定對設備進行操作和維護,發現不符合規定的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委托公司報告并報送甲方。甲方應為乙方所派船員在船開展維修保養提供必要的條件。
三、船員調配管理
(一) 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現有在船和后備船員作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員的基礎。在船船員職務提升,需憑船舶推薦信,經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級職務。上述船員需調整時,經雙方協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員中挑選合適船員作替補;若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適當調整板塊骨干船員,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 船員調配程序采取填表預配和審核的辦法。乙方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將預派的和預公休的船員名單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審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調整意見,乙方應根據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議及時調整配員,并經甲方同意。
(三) 船員應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在國內港口(不含港、澳、臺地區)上船交接班,避免發生因調配疏忽造成船員未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接班。若因船期發生變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指示船員返家或留駐某地待命或趕赴它港上船,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標準按甲方規定執行。
(四) 船舶增減人員或定編發生變化需經甲方同意。若船員漏船,乙方應盡快補員,以確保正常營運。
(五) 船員在船服務期內,因病、傷、殘、亡等原因需要更換時,須經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與合同簽定時雙方確認的同等素質船員,所發生更換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船員管理和教育
(一) 船員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加強對船員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蹤管理。對抵國內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應適當派員上船了解情況,及時處理船員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并做好船員的思想工作。
(二)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應被視為甲方雇員,在船應服從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嚴格執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檢查管理體系的相關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極怠工或拒絕工作,影響正常營運。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權派員上船檢查船員在安全生產、維修保養及遵紀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權按其體系文件規定對船員的職責履行情況、業務技術能力等進行檢查、考核和跟蹤指導。
(三) 乙方船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船員如有違紀違規者,甲方或船長應提出事實根據,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后通知乙方, 甲乙雙方及時磋商尋求一致的調整解決辦法。
(四) 乙方船員因倒賣、吸毒、販毒、賭博等及其他違反港口法規而被罰款,責任和費用均由船員本人負責。
(五) 甲乙雙方賦予船舶領導充分的船員管理權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領導應以身作則、認真負責、大膽管理、監督落實船員的崗位職責,不得放棄管理責任。
(六)甲乙雙方應加強聯系,交換意見,及時通報船舶動態和船員管理情況,全面了解船員思想情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員管理工作。
五、船員的各種保險和勞動保護
(一)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負責發放。勞保用品的使用管理應遵守其有關規定。
(二)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應負責為乙方船員向保險機構投保。
(三) 乙方船員在船工作期間,發生傷、病、殘、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負責向保險機構索賠。從保險機構得到的傷、亡賠償金(包括事故處理費及相關善后處理費用),需扣除甲方代墊的相關費用。如乙方船員所得理賠額高于現行有效的中國及事故發生地國家相關法規及司法解釋規定的理賠標準,則甲方或甲
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擔經濟及社會責任。
六、船舶航行區域
如船舶即將進入或已經進入保險人規定的戰爭或戰爭危險區域、高危傳染病疫區時,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應為船員投保特別險并應盡快通知乙方和船員,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說服船員服從調度。
七、合同的終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補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責任協助乙方將船員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約的,應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的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期滿前3個月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動順延 年,以此類推。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配員情況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員登船之日起計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華洋海事中心 代表: 代表:
(簽章) (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之規定, 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確認本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前言:
甲方在聘請乙方之前,乙方必須保證在甲方的應聘資料表中填寫的各項內容情況屬實。乙方已與原工作單位依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合同,且不存在競業限制等情況。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將各項規章制度書面交乙方閱讀,乙方閱讀并充分理解了相關規定,并同意遵守。
乙方簽字確認: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固定期限合同_)。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個月,首次簽約試用期為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試用期結束前,甲方將與乙方確認轉正的時間。
1. 在試用期內,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2. 在試用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乙方的試用情況解除合同或延長試用期(延長試用期的時間在法律規定范圍內)。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 、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聘用乙方在出任 一職,具體的工作職責詳見《年度目標責任書》。
第四條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技能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工作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六條 乙方根據國家規定及乙方工作性質,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不定時工時制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根據甲方薪酬政策實行月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乙方月基本工資:_________,績效工資標準為:_________,甲方根據乙方工作績效情況進行調整支付。甲方每月15日發放乙方上月薪資。
第七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繳納國家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第八條 乙方因打架、斗毆、酗酒、鬧事等個人行為而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個人承擔,不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
第九條 乙方應遵紀守法,服從合理的分配和調動,做好本職工作,按照甲方的指示及工作規則履行職責,并遵守甲方的所有規章制度和政策。
第十條 乙方也同意對公司的管理方法、客戶資料、產品價格、促銷計劃、服務方式、經營狀況等資料嚴加保密,未經甲方允許,不以任何形式向其它單位或個人提供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市場信息。
第十一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1、 試用期內不符合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
2、 就工作申請表或任何其他文件作出虛假聲明或提供虛假資料的;
3、 違反勞動紀律、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或不執行上級主管合理指示的;
4、 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5、 違反甲方有關保密規定或擅自利用、公開傳播屬于甲方非公開資料的;
6、 行為不端損害甲方名譽的;
7、 不勝任被指派的工作,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合理安排的工作任務或崗位變動,并在甲方簽發調動通知書后仍不執行的;
8、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0、 乙方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11、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2、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因患嚴重疾病或有某種慢性病、傳染性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或未能通過衛生防疫部門所要求進行的健康體檢,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或不接受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 乙方不能勝任被指派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被指派的工作;
3、 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仍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4、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5、 甲方因生產經營或技術條件發生變化欲緊縮人員;
6、 甲方宣告終止經營或解散。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的;
2、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7、 在本合同期內(不含試用期),乙方向甲方提出辭職,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的;
8、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3、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均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交接工作不能及時完成而給甲方造成經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當月工資在辦完工作交接后甲方予以支付。
第十九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培訓,而又因乙方的原因在培訓協議中規定的任職期限內離職的(包括自愿離職或因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解除合同的),均應按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協議,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賠償相應的金額。
第二十條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提出辭職或被解除合同后,均由乙方自行解生計及重新就業問題。
第二十一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期內直接或間接地為其他機構服務或由此接受任何方面、任何形式之報酬或獎勵(包括借款),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不再負有合同任何義務,并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及離職后,未經甲方同意,不向任何人提供、透露或討論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資料、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信息),或其他一切屬甲方擁有的資料,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必須歸還其保存的一切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財物,并不得利用有關的商業秘密與甲方競爭或利用有關的商業秘密作出任何有損于甲方利益的行為;在乙方參與的商業談判或項目尚未結束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勞動合同,否則,甲方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予以追究。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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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經濟責任,乙方將承擔不低于甲方損失金額的50%的賠償金,情節嚴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甲方將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若問題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也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七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若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調解決;協調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在該爭議發生之日起之法定期限內,向甲方注冊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解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 其 它
第二十六條 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及甲乙雙方簽訂的其它協議(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人事制度、工作說明書、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目標責任書、內部管理文件等)均做為本合同的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合同如有涂改屬無效,本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第二十九條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
《競業限制協議》、《目標責任書》)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當 事 人 約 定 的 其 它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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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蓋 章) 乙 方 (簽 章)
勞動合同書12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期限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 ________條 第________款 第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一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 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勞動合同書13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友好協商,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經營茶樓,本著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茶樓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共同投資的總金額為肆拾貳萬元整,投資方式為甲、乙、丙三方各投資壹拾肆萬元整。
二、甲乙丙三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三方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
三、三方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茲生物為共有財產,由三方按其比例共有。
四、三方一起協商委托 方代表執行茶樓的.日常事務, 方代表協助管理。
五、甲乙丙三方在經營期間轉讓股份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大慶市慶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勞動用工管理辦法》和《公司員工勞動紀律》等規定,大慶市慶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或公司)現聘用(以下簡稱乙方或勞動者)在公司從事崗位工作。
一、崗位名稱:
崗位職責:(略)
二、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協議到期自行終止,需繼續簽訂崗位協議的.,應在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三、本崗位工資標準為:(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四、勞動者一方必須遵守大慶市慶聯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制定的崗位職責和各項規章制度,公司向勞動者一方提供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條件。
五、本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等事宜均按法律法規和大慶市的相關規定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辦理。
六、雙方其它約定:(略)
七、本協議書作為勞動合同書附件,由公司和勞動者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司蓋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受聘人員簽名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釋義
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書是處理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的重要法律依據。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書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頒布的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因培訓學習而簽訂的服務期協議及競業協議及其它基于崗位不同而簽訂的各類協議或承諾書、責任書等。
第四條勞動合同管理主管部門及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1、擬訂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和《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
2、制訂與勞動合同相配套的各項規章制度;
3、辦理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和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訂立(含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
4、按規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5、檢查指導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協助子公司處理勞動合同爭議;
6、遇重大勞動爭議,向上級領導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7、保管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及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
二、子公司辦公室:
1、辦理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訂立(含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
2、按規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3、負責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處理勞動合同爭議;
4、遇重大勞動爭議,及時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5、保管本公司員工(公司負責人除外)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
第二章勞動合同管理基本規范
第五條《勞動合同書》文本管理
一、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統一使用集團公司正式頒布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特殊情況需使用別的勞動合同文本須報請集團公司批準后方可簽訂。不得擅自擬訂或使用已廢止的勞動合同文本。
二、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依法擬訂或修訂,經集團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報請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批并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后正式頒布執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期限及試用期的確定
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原則上經營、管理崗位,中高級銷售、服務顧問和技師,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為三年,;其他崗位人員為兩年,第三次(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需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二、新入職員工試用期原則上根據合同期限長短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
三、子公司依據上述原則根據本公司崗位設置、崗位重要性、人才市場供需等實際情況決定各崗位第一、二次勞動合同期限。
第七條集團所有員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對不簽訂勞動合同者,不予以聘用。
第八條勞動合同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親自簽字的,可委托公司負責人代簽。未經書面授權,私自以公司名義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律無效;因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代簽人負責賠償。
第九條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及員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壓或代為保管應由員工自行保管的勞動合同。
第十條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應做好勞動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按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勞動合同書》及其相關文件:
一、建立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匯總表(電子檔)(附件二)。
二、《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文件包括以下資料:
1、培訓協議;
2、保守商業秘密協議;
3、崗位職任書;
4、個人月度績效考核表和工作能力評估表。
5、違約或違紀記錄;
6、其他專項協議;
第十一條集團各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集團內法人單位之間調動(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辦理異動審批手續,無經濟賠償金,并與新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訂立勞動合同作業規范:
一、訂立勞動合同前需進行的準備工作
1、合同訂立前,雙方應就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進行充分協商,新簽約人員應按本制度第六條規定協商試用期限。公司應向擬簽約員工告知公司的規章制度等和與其工作有關的情況。
2、合同訂立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負責對被錄用員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房產證等)、年齡、住址、健康狀況、學歷證書、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相關資格證書、與原單位解約證明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重要崗位應要求員工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對提供資料不真實者不予簽訂勞動合同。
3、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等其他條款,并約定,違約所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①服務期是指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約定,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②保守秘密或競業限制是指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
二、合同填寫規范:
1、簽約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協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
2、合同中空白之處內容的填寫應符合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一致后再填入相關內容。所填內容不得涂改。不得隱瞞或欺騙。
3、《勞動合同書》相關內容的填寫必須字跡清晰,用詞準確,對不用之處或空格應寫無或用粗實線劃去。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雙方均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
第十四條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及變更規范
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履約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對違規情況及時糾正并以書面方式記錄,列入相關檔案。
二、合同內容發生變更時,應以書面形式載明變更的內容、日期,由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公司持有的應隨原合同一起存檔。
第五章勞動合同續簽規范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將《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附件三)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簽手續。
第十七條續簽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書面了解員工本人及所在部門意向。
二、員工本人同意續簽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結合員工工作部門意見及日常考核情況報呈分管領導和公司負責人審核批準。
三、經公司負責人審批同意續簽的,辦理續簽勞動合同,雙方蓋章簽字。
四、公司負責人審批不再續簽的,給予書面通知。
五、續簽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第六章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
第十八條協商解除。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書》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簽約雙方中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出現勞動合同約定或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幾種情形,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作業規范
一、公司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滿,因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決定不續簽勞動合同的,公司與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二、被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按照公司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后,由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員工離職證明》(見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附件四)。
第七章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或合同期滿員工方不愿續簽勞動合同的,按雙方合同約定及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執行。對涉及服務期及競業限制的人員,按勞動合同、服務期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經濟賠償。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公司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勞動合同的相關約定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對員工予以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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