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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合同

        時間:2025-03-02 13:32:43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推薦】勞動合同模板錦集10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勞動合同模板錦集10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一)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_____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 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就甲方聘請(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兼職會計,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方承諾甲方所介紹公司有關情況均為真實的,不存在隱瞞或誤導現象;乙方承諾乙方所介紹自身的一切情況及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為真實的,不存在隱瞞或誤導現象。

          乙方承諾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及其之后進行的修改。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工作職責

          2.1 乙方在甲方公司擔任兼職會計工作。乙方須按照通常會計職責及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完成工作。

          2.2 乙方的主要工作職責包括但不限于:按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科目,按月出具中文財務報表;計算財務成果及各種稅金,提醒按期繳納各種稅款;按月做好財務狀況分析;指導出納的工作等。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3.1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中國政府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

          3.2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工作時間

          4.1 乙方保證每月按時出報表及報稅,也可由甲方另行安排。

          第五條 勞動報酬

          5.1 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為_______元/月。乙方的勞動報酬為稅前勞動報酬,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自行繳納;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包括按規定應當由甲方和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六條 勞動紀律

          6.1 乙方必須恪守職業道德,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七條 商業秘密保護

          7.1 乙方對甲方的財務狀況、財務信息資料、開戶銀行資料、股東資料、投資信息等及工作中獲悉的甲方的客戶資料、業務信息等商業秘密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有任何泄密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并有權解除本合同的權利。

          7.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法人、自然人和不應知悉相關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泄漏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或授權任何第三方不正當地使用這些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商業秘密。

          7.3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盡其一切能力防止任何第三方竊取商業秘密。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來維護其在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商業秘密,保持其機密性。

          7.4 雙方同意,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自離職后的任何時間里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交接

          8.1 在合同期限內,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8.2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交接工作和文件資料、結清錢物。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9.2 對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9.3 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調整勞動關系,維護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形成或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縣級以上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有關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工作。

          第六條 工會應當依法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方面的指導、幫助,對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有權要求其處理。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勞動合同訂立前,勞動者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并提供相關資料。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及其他危害的崗位,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應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居民身份、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工作經歷等情況,并提供相關資料。

          第八條 勞動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擬定。提倡使用勞動合同規范文本。

          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需要時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勞動合同的外文文本和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勞動合同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蓋章,注明日期。勞動合同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各執一份。

          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強制勞動者集資、入股,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作擔保,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證件,不得收取培訓費、工裝費等其他費用。

          第十條 勞動合同應當載明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勞動者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并具備以下內容的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

          (六)勞動紀律;

          (七)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除前款規定的內容外,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職業技能培訓、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勞動合同生效的期限和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崗位技能的要求協商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

          勞動者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同一用人單位對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

          第十三條 勞動者應當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涉密的勞動者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作出約定,提前通知期不得少于30日。

          第十四條 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勞動者在本單位或者離開單位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自行生產同類產品,不得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同類業務或者有競爭關系的業務。所約定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勞動合同當事人有上述約定的,應當同時約定在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勞動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對其違約金作出約定:

          (一)違反勞動合同期限約定的;

          (二)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對勞動者約定違約金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的規定執行。

          集體合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簽訂。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法規的;

          (二)采取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無效部分不影響其余部分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依法確認無效,勞動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時間: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九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乙方協商按照 條規定的繳納保險

          第十一條 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給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自行繳納,甲方發放的工資中包含保險費用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環境。

          第十六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乙方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不按規定提前通知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三條)甲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 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4、……

          第二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勞動合同 篇6

          一、勞動合同全部無效

          1.勞動關系歸于消滅。

          勞動合同的訂立違背了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真實意思,或者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這樣的勞動合同被認定為全部無效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勞動關系自然歸于消滅。

          2.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支付報酬。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無論是哪一方的過錯,只要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就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但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惡意串通,共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除外。勞動報酬的數額,可以參考用人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用人單位無相同或相近崗位的,按照本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確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合同中約定了工資條款的,除工資條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外,只要當事人約定的工資條款是雙方真實意思的體現,勞動報酬的數額可以按照雙方約定的條款確定。

          3.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前的各項福利待遇。

          如果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無效有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依法提供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前的各項福利待遇,包括各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但是勞動合同因主體不適格而無效的除外。如果勞動合同無效是因為勞動者的.原因,用人單位則無須向勞動者提供各項福利待遇。

          二、勞動合同部分無效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是指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雖然被確認無效,但并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在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中,無效條款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對雙方當事人仍有約束力。在實務中,勞動合同無效更多地體現為部分無效。

          1.調整無效部分使之有效,調整的效力可溯及于勞動合同訂立之時

          根據法律的規定,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如果依法對勞動合同無效的部分進行調整,使之有效,這種效力則可以追溯到合同訂立之時。如合同規定的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該條款無效,應當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或者由當事人雙方另行約定,并且應當補足以前的差額部分,同時還應當支付相當于低于最低工資標準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 篇7

          一、我國法律對于退休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是如何規定的?

          《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2款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二、退休人員能簽訂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退休人員從理論上說已經不具備勞動能力,因此也不能成為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的相關規定,“法院在處理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的.用工爭議時,對合同的定性是勞務關系,”由此可以得出,退休人員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只能簽訂勞務合同。

          三、退休人員在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時怎樣保障自己的利益?

          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之一在于勞務合同受國家干預程度低,在合同內容的約定上主要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外,由雙方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由此得出勞務合同的內容自由程度相對較高,因此退休人員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工作內容、報酬、醫療等權利和義務,在發生糾紛時就能通過主張合同條款依照我國《合同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發生工傷時如果合同有約定,就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來主張權利。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退休人員如果被辭退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因為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退休人員與再就業企業之間本身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企業就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簽署的勞務合同上明確規定用人單位無故辭退要給予經濟補償,則會按照合同約定處理。

          小編在本文已經詳細的介紹了退休人員只能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并要在合同中詳細的約定權利義務以此保障自己的權益。

        勞動合同 篇8

          乙方: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甲方乙方

          性別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__年__月__日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__

          本合同____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的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元。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取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九條 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應告知乙方以下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10

          (編號: ) /小姐,

          (身份證號: ) 你好!

          公司與你年月公司愿意在保持原勞動合同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與你續簽為期年的

          勞動合同。現公司書面向你征詢續簽意向,請在下列選項中進行選擇( ) a、同意續簽

          b、不同意續簽

          請你填寫完畢此意向書后,在三個工作日內(即 年 月 日前)交回公司 人事部。逾期未交的,視為不同意續簽。 公司 員工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意向書一式兩份,員工執一份,另一份由員工簽字后留人事部存檔。 簽收單

          (編號: ) 本人已于勞動合同續簽意向書》。 本人簽名: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單 15篇四: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續簽、終止流程含全套表格 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續簽、終止流程 勞 動 合 同 書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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