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勞動合同范文集錦7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 篇1
勞動合同(國營企業)
編號:
國營企業職工勞動合同書
職工姓名:
單位:延邊新華印刷廠
根據吉林省《國營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延邊新華印刷廠法人代表與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級月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月元。
第二年月元。
第三年月元。
3.轉正后工資:元。
4.定級后工資:元。
5.調資晉級:
6.保險福利待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準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準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它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愿簽訂及遵守本合同。
一、用工前培訓。
(一)甲方在對乙方正式用工前,安排乙方進行培訓,培訓期限為 天,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培訓期間,甲方負責安排培訓人員和培訓內容,乙方應遵守培訓紀律,掌握相應的技能。在培訓期間,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的誤餐補貼。
(二)培訓結束后,經甲方考核通過,甲方正式錄用乙方;試用期從甲方對乙方正式用工之日起計算;如經甲方考核,乙方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對乙方不予錄用。
二、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
三、保守商業秘密條款。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不得向除甲乙雙方外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媒體、政府、同行)透露其所知道的商業秘密。
(二)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與甲方有關的、不為公眾所知曉的經營信息和技術信息,以及甲方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保密的事項。其中,經營信息,是指與甲方生產經營有關的保密資料、情報、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以及組織生產經營管理的信息。技術信息,是指甲方在產品生產和制造過程中形成的技術訣竅或秘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生產制造設計圖、生產制造技術工藝、技術數據等。
(三)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停止泄露并賠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乙方須賠償的損失包括甲方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律師費、維權費用、預期利益等);該損失可以該商業秘密為乙方和使用單位帶來的利益計算,甲方也有權在一萬元至一百萬元間確定賠償額。
四、乙方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
(一)甲方擬錄用乙方從事 工作,但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或乙方不能勝任時,甲方可不安排乙方從事約定的工作種類、調整乙方工作,乙方須無條件服從。乙方須如實填報個人資料,保證具有完成該工作所要求的.能力、資質和技能,并保證按崗位職責制度要求完成工作。
(二)甲方工作地點或場所出現變更時,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調配,不得拒絕甲方更換其工作地點。
(三)乙方是甲方員工,與其它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勞動關系,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兼職。
五、勞動時間。
乙方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需要,同意甲方靈活安排其工作時間。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本合同,互不負違約責任和賠償。
2、試用期內,甲乙雙方任一方可解除合同,互不負賠償責任。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向甲方負違約責任和賠償。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不向乙方負違約責任和賠償。
5、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乙方可以用書面、未經請假連續3日離開工作崗位或連續3日不上班等形式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自乙方產生辭職申請行為之日起三日內,甲方無書面形式表示不接受乙方辭職申請的,即視為甲方批準且接受乙方的辭職申請。乙方辭職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本合同期滿,或約定解除的條件發生,或具備法定條件,本合同自即日起解除,雙方勞動關系也相應解除。勞動合同解除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到甲方處領取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手續,逾期視為乙方收到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由此造成的甲乙任何一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如無損失則無須賠償。
七、勞動報酬。
雙方經充分協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工資制度,實行(計件工資、計時工資、月薪、年薪)。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甲方承諾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低于同期柳州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同意,如有以下任一情況而甲方沒有停產或停業,均視為乙方該月未提供正常勞動:
(一)一個月內,乙方有遲到或早退兩次(含)以上行為的;
(二)一個月內,乙方有請病假、事假、曠工等行為的;
(三)若乙方領取的是計件工資,當月乙方完成的計件量低于同單位同一工種人平均工作量二分之一的。
八、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一)簽定本合同前,乙方確認已熟知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并同意遵守。
(二)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因其違紀行為所給予的處罰,造成甲方損失的,并同意承擔賠償責任。
九、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2、乙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死亡,女職工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醫療費、工資或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的勞動保護和保險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若因乙方提供虛假材料或陳述,或乙方怠于行使其相關權利或義務,或乙方錯誤的承諾或默許導致相關規定不能實行,由此引起的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及賠償。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違約方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無法準確確定賠償額,雙方同意以乙方在甲方所獲全部報酬的兩倍作為索賠額。
十一:其它約定。
1、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時,乙方應將甲方發給的鑰匙、工具(輔料、備品)及有關證件交還甲方,否則,應當承擔有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2、乙方聯系方式(如地址、電話、郵箱等)發生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一切后果或損失由乙方負責。
3、若乙方請假,假條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獲得批準。
十二、文書送達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同意甲方采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送達文書(如文件、書面通知等),均視為已送達且乙方已知甲方送達內容。
(一)張貼于乙方工作處;
(二)按乙方所留的聯系地址或電話號碼,以特快專遞、手機通話、短信聯系等方式寄出或發出;
(三)在《柳州日報》、《南國今報》、《柳州晚報》任一份報紙上公告一次;
(四)在甲方職工大會上傳達;
(五)組織乙方學習或培訓該文書內容。
十三、其他約定:甲方對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公司工作期間的工齡予以認可。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第七條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八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一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一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乙方應遵守如下規定:乙方應每天按正常上班時間到甲方報到。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勞動合同 篇4
1、未簽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你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
2、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賠償金都應由單位承擔。
3、首先要求單位向當地勞動保障部們申請工傷認定。
4、住院治療所需醫療費用、陪人費、生活費等都由單位支付,停工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5、再治療完全結束后,做勞動能力傷殘鑒定,并按傷殘鑒定結論提出傷殘賠償。
6、如單位不給于合理賠償,可到勞動部們的勞動仲裁辦起訴維權。
一般工傷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交通食宿費
1、標準: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
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四)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五)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六)護理費
1.標準: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
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勞動合同 篇5
實習單位:
教學實習是學校教育的一個重要環節,每名在校學生都必須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完成實習任務。為了規范學生實習工作的管理,希望每名實習學生都認真遵守實習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1、 樹立正確的實習態度,能嚴格要求自己,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
2、 實習生在實習期間應學會處理與同學、同事及上司之間的關系,要養成從點滴小事做起的習慣;
3、 實習生在實習期間應嚴格遵守實習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實習企業的企業文化,保守實習企業的秘密。實習期間如因違反紀律被實習企業退回或未按要求完成實習任務的,學校將取消該實習生的實習資格,并給予通報批評、校紀處分乃至開除學籍,畢業時學校不安排就業推薦;
4、 實習作為學校教育的一個重要環節,每名實習生都必須認真完成在該企業的.實習任務,實習時間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其中實習考核期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經過實習考核合格的學生方可在該企業繼續實習。實習期間,實習生中途不得無故缺席,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終止實習、校紀處分乃至開除學籍,畢業時學校不再推薦就業。
5、 經與企業協商,通過實習企業考核的學生,企業會將其作為正式員工進行培養,實習結束后可留在該企業就業,并將與學生簽訂勞動合同。
6、 凡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學生,將視作學校已經推薦就業。如企業同意錄用,而學生不與該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將視該學生為自動放棄一次就業推薦。
7、 簽署本協議的同學將視為滿意學校安排到該企業實習。
8、 學生、家長簽字即認可上述規定!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勞動合同 篇6
勞動合同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書
先生(女士):
根據《勞動合同法》,您受聘于 公司,現
派遣到重慶長征重工有限責任公司分廠(部) 崗位。該崗位存在一些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
如防護不當,該職業病危害因素可能導致 等職業病。
在本崗位,我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職業病防護措施,并對您發放了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主要有。一旦發生職業病,本單位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為您提供相應待遇。
當您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時,請重新與本單位簽定勞動合同
及相應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書。
在受聘期間,您將享受以下權利:
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
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要求公司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和事故應急預案,提供符合職業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
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參與公司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獲得職業健康體檢并建立職業健康檔案、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權利的.,有權向我公司提出賠償要求;離職時有權向我公司索取蓋有單位鮮章的職業健康檔案的復印件。
在受聘期間,請您履行以下義務:
自覺遵守用人單位制定的本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和制度;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積極參加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定期參加職業病健康體檢;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事故應當及時報告我公司;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避免職業病的發生。歡迎您隨時提出行之有效的預防職業病的建議。
特此告知。
公司(蓋章) 受聘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問題】:公司解除姜某存在那些法律風險?
【案情簡介】:
姜某于20xx年8月4日進入某公司從事普工工作,20xx年4月23日姜某因違規操作發生工傷,經工傷鑒定為十級傷殘。20xx年1月,公司以姜某消極怠工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為由,連續三天記姜某三次大過,并以姜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與姜某解除勞動合同。而事實上公司并沒有制定規章制度,其所能提供的證據僅有未經員工簽字確認的三張記姜某大過的處罰單。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是公司一真實案例,案件最后是敗訴的',仲裁委員會和法院都認定公司違法解除與姜某的勞動合同,公司需承擔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其裁決的理由:①公司沒有規章制度,沒有賴以處罰員工的理論依據;②公司沒有姜某證據證明姜某有消極怠工的事實。
【律師建議】:
公司通過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公司有合法、無明顯不合理、且向員工公開公示的規章制度;
(2)公司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員工有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存在,注意公司內部的員工的證人證言的證明力在法律上很小;
(3)通知工會,讓工會充分的參與到案件的處理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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