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補償協議書四篇
現如今,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書,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什么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補償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補償協議書 篇1
當事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當事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四川省三臺縣
事由:當事人(甲方)于20xx年5月份雇請當事人乙方余以義在建筑工地做倒水泥的散工。當事人余以義在當月12日傍晚6時30分做完工作收拾工具時,由于收拾工具卷揚機的撿線的操作失誤,被卷揚機從二樓拉跌到樓下,造成手和身體受傷,后被送市人民醫院治療,經過醫院 天的治療,現當事人(乙方)及其家屬強烈要求甲方補償其人身損害賠償,離職回家治病,現經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當事人余以義及其家屬自愿要求辭職回家治療。
二、甲方當事人一次性補償乙方當事人余以義的人身損害賠償費、護理費、回家治療費、誤工費等一切費用共8000元(人民幣捌仟圓正)。
三、乙方當事人在20xx年5月21日前的`醫療費6231元、住院伙食補助費用420元、住院期間護理費400元、CT檢查費2291.7元,共9342.7元,由甲方負責。
四、乙方簽訂本協議后不再屬于甲方的員工,今后發生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雙方永不追究。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名生效。
甲方: 乙方:
在場家屬:
二O一0年五月二十一日
補償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縣(鄉)鎮村委會村(組)
權屬人身份證號碼
丙方:
因甲方開展10kv農網改造升級工程的需要,在電力線路通道內需砍伐乙方權屬的桉樹。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對電力線路運行通道內砍伐的桉樹數量進行清點復核,三方本著公平、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補償標準
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按照以下補償標準對砍伐的桉樹進行補償:胸徑≥0.1m,50.00元/株;胸徑<0.1m,30.00元/株。
二、補償范圍
電力線路運行通道內砍伐的桉樹。
三、補償金額
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桉樹的數量如下:
1、胸徑≥0.1m共株,補償標準50.00元/株;補償金額(小寫)¥元(萬仟佰拾圓整)。
2、胸徑<0.1m,共株,補償標準30.00元/株;補償金額(小寫)¥元(萬仟佰拾圓整)。
3、兌付給乙方的補償款合計:人民幣(小寫)¥元
(萬仟佰拾圓整)。
四.責任及要求
1、甲方按照已經協調一致的'補償標準及金額如數兌現乙方補償費用。
2、乙方必須是家庭戶主,乙方必須出具林地權屬性質證明文件(林權證),便于甲方和丙方核對信息,甲方和丙方有義務為證明文件保密。
3、乙方必須在在本協議簽訂后10日內清除補償范圍內的林木,超過規定期限,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4、乙方地域范圍,在架空電力線路運行通道內妨礙施工和威脅安全運行的桉樹需全部砍伐。乙方保證在工程投產后,在電力線路通道范圍內不再新建、重建、改建、加高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種植、豎立危及甲方線路安全運行的高桿作物和地上附著物。否則,乙方須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在本協議簽訂后,乙方不得干擾阻擋甲方組織施工單位施工。如乙方干擾阻擋甲方組織施工,乙方將承擔全部損失。
6、乙方承諾,甲方維護、施工的人員和機械因維護、施工需要進出乙方土地范圍時,給予方便和積極協助,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五、其它事項
1、本協議由甲、乙、丙三方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內因補償問題引發的爭議和糾紛,甲、乙、丙三方共同協調解決,。
2、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丙方壹份。
甲方(章):乙方(簽字按捺):
代表人簽字:
日期:日期:
丙方(章):
代表人簽字:
日期:
補償協議書 篇3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根據漳政[]地 號用地批文及其他文件,甲方擬實施“”建設項目的房屋拆遷。依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為了加強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使用管理,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以下監管協議:
一、丙方受乙方委托,對甲方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
二、甲方須在丙方開設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專用帳戶,帳戶號為 。
三、經初步測算,整個地塊房屋補償安置總金額為萬元,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三日內存入拆遷補償安置專用資金 為 萬元,占總補償資金的 %,剩余拆遷補償資金萬元應于 年 月內存入。
四、資金監管的期限:自首期拆遷補償安置資金進入專用帳戶之日起至開發片區驗收合格之日止。
五、監管方式:
1、甲方應于拆遷公告發布后三日內,將拆遷范圍的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名單及房屋門牌號經乙方確認后提供給丙方。甲方如需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用于購買安置房、貨幣安置補償及安置房建設資金時,經乙方確認后,憑乙方出具的拆遷安置補償資金支付審批表,丙方方可支付。
2、甲方經乙方批準同意后,可按照進入專戶總資金5%的比例提取部分資金作為備用,用以支付發布拆遷公告、拆遷業務費、過渡費等;甲方在使用中可自由支配,但丙方須控制其備用金額度不得超過到帳資金的5%。
3、甲方如在規定期限內未將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全部存入在丙方開設的專用戶頭,丙方應書面方式及時通知乙方。
4、丙方應提存拆遷安置資金總額的`2%元待開發項目驗收后,經乙方確認,丙方方可支付。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能及時將補償安置資金存入丙方資金戶頭或弄虛作假將資金挪為他用的,除了承擔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滯后的一切后果外,乙方還將根據拆遷法規定予以處罰。
2、丙方如未按上述條款執行,而引起甲方將資金挪為他用的。丙方有責任自行籌集資金替甲方墊付拆遷補償安置費及違約費用。
3、因乙方監管不力,引起補償安置資金挪為他用的,則追究乙方具體工作人員的責任。
七、其他: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三方各執一份,拆遷實施單位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 方: 乙 方:
(簽章)(簽章)
年月日年 月 日丙 方:
(簽章)
年 月 日
補償協議書 篇4
甲方:馬宗果家屬()
乙方:溧陽申菱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
馬宗果(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系乙方職員,于20xx年9月4日非因工死亡(醫院診斷為腦疝形成珠網膜下腦出血經搶救無效死亡)。為妥善解決馬宗果死亡善后事宜,甲、乙雙方結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喪葬事宜:甲方負責處理死者喪葬的全部事宜(從太平間起到死者安葬完畢為止)。
二、補償金額:
1、太平間尸體存放及相關費用5400元(伍仟肆佰元整);火化及骨灰盒費用3080元;運尸費2300元(從神木縣醫院太平間到榆林殯儀館)。
2、喪葬費:員工所在單位平均工資3個月的`補助(3個月*1876元/月=5628元)。
3、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員工所在單位平均工資12個月的補助(12月*1876元/月=22512元)。
4、家屬來回車費補貼:10580元(壹萬零伍佰捌拾元整)。
5、家屬電話費補貼:500元(伍佰元整)。
6、發放未領月工資,金額為:
三、乙方已代付全部醫院費用、安排家屬賓館食宿費用,該款由乙方全部承擔(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保留追討之權利)。
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現金元。
五、違約責任:1、乙方遲延付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權要求乙方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兩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訴訟、仲裁或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交通、通訊費、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
六、見證條款:丙方見證雙方全面實際地履行補償協議
七、甲方負責補償款項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八、協議簽訂執行后,雙方再無其他任何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就馬宗果非因工死亡事件對乙方提起訴訟、仲裁,如甲方
跟非乙方提起訴訟、仲裁,乙方會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訴訟、仲裁。
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名及手印):乙方(簽名及手印):
丙方(簽名及手印):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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