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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顧問協議書

        時間:2024-06-30 18:09:23 協議書 我要投稿

        法律顧問協議書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律顧問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法律顧問協議書

        法律顧問協議書1

          編號: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非訴業務專項法律顧問

          聘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知識產權非訴業務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非訴業務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三條 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知識產權非訴業務專項法律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四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____至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的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____萬元(大寫:____)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起草審查合同方面的人才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

          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_日,延期付款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一日支付顧問費總額的'________%。

          五、乙方未盡職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顧問費。

          六、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若繼續聘請乙方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協議書3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XX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共同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任

          應甲方聘請,乙方指派XXX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第二條 原則及目的

          法律顧問依法執行職務,遵循“誠實、守信、盡責”的原則,在“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之前提下,以甲方利益至上,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服務期間

          服務期間由 年月日開始至年月 日止。 服務時間為非節假日的 8 時至 17 時。

          第四條 工作配合

          1、法律顧問每月定期赴甲方處,協助甲方解決日常工作中的法律問題,匯報為甲方工作之進展。特殊原因不能如約前往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遇節假日的順延。

          2、如有非正常情況,急需法律顧問出面解決的,可不受第一款之限制。

          3、甲方指定一名職員協助法律顧問做些輔助性工作,給法律顧問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等。

          第五條 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工作計劃

          若甲方能提供具體工作計劃的,按雙方最后商定之工作計劃執行。

          (二)服務內容

          1、解答甲方法律詢問;

          2、根據甲方需要,參與甲方有關經濟業務洽談,提供法律幫助; 3、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職工進行法律培訓,進行必要的法制宣傳;

          4、對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5、草擬、審查、修改標的額大、內容復雜的經濟合同或其它法律文書;

          6、應甲方要求,對有關企業進行資信調查;

          7、代辦公證手續,進行律師見證;

          8、代理申請營業執照,代辦法人登記;

          9、代辦股票上市登記,出具法律意見書;

          10、代辦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11、協助甲方進行有關項目招標、投標;

          12、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與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

          第六條 服務報酬

          1、專業顧問費用

          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第五條(二)款之1-5項服務為專業法律顧問業務,費用為每年人民幣 元,甲方須在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

          2、非正常業務費用

          法律顧問為甲方辦理本合同第五條(二)款之6-12項服務,參照乙方正常收費標準,另行優惠收費。

          3、其它費用

          法律顧問到本市區外為甲方處理法律事務時,所需差旅費、電話費、翻譯費等可以即時清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報實銷。

          第七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甲方或乙方嚴重失職及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責任,蓄意或故意違約,而在對方給予一個月通知后仍無改進或采取適當之補救措施,違約一方須對守約一方之直接經濟損失負責。

          2、甲方未按第六條之規定支付報酬予乙方。

          3、甲、乙雙方公司解散、停止經營等。終止前須書面通知對方。

          第八條 保障及賠償

          1、如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就有關法律業務不能與甲方協商一致而按甲方之指示全力執行本合同之責任,甲方于合同期內應補償乙方因執行本合同之要求而受到的經濟損失,包括一切訴訟、索償及質詢所引起之有關費用及賠償責任,但在乙方或其律師蓄意或嚴重疏忽、過失,違約或違法的情形下除外。

          2、如甲方非因第七條之規定而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由此所發生的合理支出、費用及終止本合同所受到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賠償乙方余下服務期間應得的報酬。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轉讓 本合同應約束雙方當事人及分別的承繼人和承讓人,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前轉讓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權益或責任(包括具體法律顧問人選之更換)。

          2、保密 除經甲方許可或于執行職務時必須外,乙方于本合同期間及其后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任何因受甲方聘任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3、合同完整 本合同中部分條款若因雙方不能協調一致或因法律、當事人權利變更而不能執行或無效,本合同其余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損。

          4、合同修改 本合同一切條文必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作出修改、刪除和增加。

          5、爭議解決 本合同雙方在闡釋或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至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生效。合同到期,如無一方書面提出中止本合同,按約順延。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法律顧問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協議由以上各方于 年月 日簽署于 。

        法律顧問協議書4

          甲方(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8、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顧問協議書5

          聘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上海金維志源企業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為了適應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金維公司總經理為甲方的常年法律服務的總負責人,客戶服務部負責日常聯系和日常事務處理,同時指定律師負責解答甲方管理和經營過程中的法律咨詢問題。

          二、企業信用法律顧問服務的作用,本合同的顧問服務主要針對顧問甲方在對外交易過程中的信用法律顧問服務。法律顧問在參與重大經營決策、規范企業改組改制、健全企業規章制度、處理訴訟非訴訟事務、防范企業經營風險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企業領導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依法經營管理的得力參謀和助手。

          1、能增強企業的法律防范意識,減少、降低法律風險。法律顧問是企業規劃遠景的好參謀,可幫助規劃企業的整體戰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專項事務提供法律意見,企業可隨時就所遇到的問題向顧問律師咨詢,使企業的運行有著良好的法律保障。

          2、充當代理人有著明顯的優勢。由法律顧問充當企業訴訟或仲裁案件的代理人,與直接聘請其它律師作為代理人的.不同之處,就在于顧問律師能夠更好的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融會貫通地靈活應用,將訴訟或仲裁的代理方案予以策劃,設計好庭審策略,在事前為保證勝訴夯實基礎。

          3、能幫助企業健全制度,最大化地預防糾紛發生。顧問律師可以為企業草擬各種規章制度或其它法律文書,起到增強企業自身素質,使其管理合乎法律及規范化;為企業草擬、審查合同,健全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發生。

          4、能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企業有了法律顧問,在與對方出現糾紛時,顧問律師可以律師的名義出具律師函等,一則可以固定證據,二則會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壓力,便于解決很多原本要通過訴訟法才能解決的問題。

          5、能為企業樹立良好的形象,協助參與對客戶的信用管理,專業法律顧問也是企業誠信的一種象征,是企業的第二張名片,給客戶良好的印象。

          三、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項目:

          (一)針對交易過程中的信用法律顧問服務項目:

          (1)為甲方就其日常業務運營中所提出的問題或疑問進行法律研究,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咨詢;

          (2)根據甲方要求,審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業務運營需要而與第三方簽訂的協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意見;

          (3)就甲方在日常業務運營中的債權債務糾紛等有關事項,與第三方進行交涉,出具律師函,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應甲方要求,草擬、修改、審查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以及對外聯系中的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5)應甲方要求,參與重大經濟項目談判,審查和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書。每年1次;但參與10萬元以上的重大經濟項目談判,乙方可酌定優惠收費;

          (6)依據甲方要求,乙方每月指派律師上門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服務時間為每次1個工作日。每季度1次;(7)應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提供3件標的分別在3000元以內的訴訟代理服務;

          (8)就甲方在日常業務運營中的債權債務糾紛等有關事項,與第三方進行交涉,出具律師函(無數限制)等,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9)參與并協助甲方同政府相關部門﹑各商業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經營和業務進行溝通;(10)委托催款案件免收案件前期委托費;

          (11)提供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12)訴訟案件根據國家規定,律師代理費按照標的的1-5個點收取,最低律師代理費不得低于3000元;

          (13)非訴訟代理收費:標的在5000元以下,按比例收取50%;5000-15000元按35%收取;15000-50000按30%收取,在此基礎上可享受法律顧問的8折,同時所發生的調檔費等由委托方承擔。

          (二)公司內部關系中:該部分服務費實行優惠,具體另行商議。

          1、為股東提供公司、工商法規的咨詢和相關行業法律法規信息;

          2、幫助公司制定合理的信用管理政策和合同管理制度;

          3、為公司的重大經濟活動和經營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法律信息;

          4、協調勞資關系、規范勞資合同關系、提供勞動法律咨詢;

          5、解決勞資之間的勞動糾紛,擔任勞動仲裁、訴訟的代理律師;

          6、公司對內關系中所涉及的其他糾紛的解決;

          四、受聘律師的權利:

          1、查閱與承辦的法律事務有關的甲方內部文件和資料;

          2、了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3、履行法律顧問職責的差旅費和調查取證等必要費用由甲方負責實報實銷。

          五、受聘律師的義務:

          1、應當及時承辦委托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認真履行職責;

          2、應當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提供顧問服務;

          3、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委托授權的范圍進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權限;

          4、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對立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5、在其受聘的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6、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活動中的業務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責任。

          六、法律服務具體工作方式

          1、隨時提供法律咨詢(一般情況下通過電話及傳真、電子郵件方式);

          2、緊急或重要情況下上門提供法律咨詢(情況允許,盡可能地事先預約);

          3、書面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出具法律意見書,擬定法律解決方案,代理出具律師催收函

          七、甲方認為乙方指派的律師不能適應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應予滿足。

          八、經雙方協商,由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顧問費人民幣10,000元。此費用應在法律顧問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

          九、甲方應指派專門人員負責向乙方傳遞法律服務的要求和內容,形式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為主要方式,內容應明確簡潔。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暫定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本合同屆滿之日,雙方均未提出書面異議,本合同順延一年,并依此類推。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顧問協議書6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投融資項目結成長期的共同發展聯盟,并在融資項目的合作上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戰略合作關系的建立

          1、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決定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共同利用自身的優勢為用款項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通過業務合作與創新,加強抗風險能力,共同做大做強,實現跨越式發展,共同為新型城鎮區域性經濟發展需求提供金融支持,實現企業項目與資金供求的強有力對接,全力支持地方經濟平衡較快發展。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簽訂之日,為戰略合作關系確立之日。

          3、在雙方保密條款約束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應按項目要求各對方提供的相應詳細資料,并對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二條合作事項

          1、甲方為乙方各地項目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項基金”,并進行融資渠道合作。

          2、甲方出任乙方的基金募資顧問(包括財務顧問、募資策劃等),在對乙方項目進行充分的內部評審通過的前提下,尋找基金出資人,向乙方推薦各類企業、機構以及個人投資者客戶,協助開展潛在投資者接觸、基金募集推介等顧問服務。

          3、甲方出任乙方的項目管理顧問,協助乙方管理項目、包括提供項目資金監管、項目公司資產托管、股東關系協調、風險提示等顧問服務,同時提供基金保管監督服務,包括基金賬戶開立、資金劃付、會計核算審計等。

          第三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義務: _________________

          (1)向國內項目投資者定向推薦乙方及乙方的項目;

          (2)為乙方及乙方的項目設計基金產品并募集資金;

          (3)在乙方向甲方出具所推薦項目投資者的確認函后,向甲方的'目標客戶提供項目的基本信息,協助甲方與項目投資者的聯系;

          (4)甲方應當向乙方及時通報投資接洽,談判及合作情況,特別是重要協議的簽署,投資款項的到位情況等;

          (5)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2、乙方的義務: 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乙方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基本資料(營業執照,企業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業績等資料;

          (2)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乙方須盡可能為甲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乙方出具確認函后,方可與甲方推薦的項目客戶進行接觸.

          (4)按照本協議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5)乙方應按照后續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項目服務費等費用。

          第四條聲明與保證

          1、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1)甲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等均真實,準確,完整。

          2、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1)乙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等均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條保密

          1、乙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項目客戶公開的內容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另行出具說明。

          2、一方有義務對從另一方處獲得的項目關聯客戶的各種材料進行保密,并保證不用于本協議項下融資以外的其它用途。

          3、甲方有權向項目投資者提供乙方所提供的資料(乙方書面明確要求保密或不得對外提供的除外)。

          第六條聯系和協調

          1、甲乙雙方應給予對方積極的支持、配合,并建立專門的協調部門或人員: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協調員: 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職務: _____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協調員: 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職務: _____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及時向對方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如各自組織內部或政策發生改變,并且這種改變會直接或潛在損害對方的利益,發生改變的一方有義務及時將情況及時通報對方。

          3、經商定其他應由對方完成的事項。

          (1)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并有權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甲乙雙方在有關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對于有意購買甲方發行的基金產品,同時未在銀行開立銀行賬戶的優質客戶,乙方有權利要求客戶到甲方處開立銀行賬戶。

          第七條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具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不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性質相同的合作。

          2、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3、如果一只項目基金發行成功后,乙方以后就該項目的再融資(包括但不限于貸款、信托融資、資管計劃、上市融資等)均由甲方優先代理,并擔當財務顧問。

          第八條協議生效

          1、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簡易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自 年 月 日 起,由雙方簽署后生效;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顧問協議書7

          甲方:

          電話:

          傳真:

          乙方: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就聘請法律顧問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接受聘請,經協商,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甲方指派為聯絡員,具體接洽法律事務。

          二、乙方應依法履行職務,認真提供法律服務。

          1、按《律師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

          (2)、參與甲方重大經濟活動,草擬、審查法律文書;

          (3)、在甲方所委托的權限內(另簽委托合同)代理參加訴訟、調解、仲裁、項目談判以及非訴訟活動;

          (4)、辦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2、提供法律咨詢,舉辦法律講座,對甲方的員工普及有關法律知識;

          3、從事法律事務時,對所接觸的商業機密或絕密事項負有保密義務;

          三、甲方對所聘請的.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所從事的各項業務活動,負責提供必要的條件,并給予應有的重視和支持。

          1、全面及時的介紹有關法律事務方面的情況、資料、數據以及需要解決的問題;

          2、委托乙方代理訴訟或非訴訟活動時,甲方應格守誠信義務,要如實、全面的反映事實真相,提供真實可靠的證據和材料;

          3、對涉及生產、銷售或管理的商業秘密、機密或秘密及非商業的秘密、機密或絕密的事項負有聲明的義務;

          四、收費辦法:

          1、根據《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甲方向乙方支付年聘金元(人民幣),在本協議簽定后七日內支付年聘金(每年支付),逾期按百分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辦理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3)、(4)項法律事務,按法律規定優惠收取費用。

          3、乙方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時,所需鑒定費、翻譯費、檔案查詢費、資料費、復印費、通訊費及其他必須開支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到外地辦理法律事務,甲方應承擔乙方的差旅費用;

          五、本協議期限為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滿前30日,雙方如無異議,則本協議繼續有效,有效期仍為1年;如有異議以書面通知為準。

          六、本協議一經簽定,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如有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可以補充或修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法律顧問協議書8

          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協議書9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協議書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__

          地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__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號山海大廈北廳四層

          聯系電話:0591-8351333513859088283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指派注冊律師__擔任甲方的顧問律師,具體辦理本協議項下的法律事務。

          律師聯系方式:______。乙方可根據需要指派其他律師參與辦理上述法律事務,甲方應予配合。

          第二條、法律顧問應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和幫助,通過專業工作積極指導和促進甲方生產經營健康發展,不斷提高甲方法律管理水平,積極防范法律糾紛的發生,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一)解答甲方經營管理業務、勞資關系等方面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二)應甲方要求,審查甲方涉及法律事務方面的各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類合同、函件等),并提供相關法律意見,最大限度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應甲方要求,參與甲方有關經營、勞資糾紛的協調解決和訴前談判工作。

          (四)應甲方要求,解答甲方員工的法律事務咨詢。

          (五)應甲方要求,指派律師赴甲方舉辦法律知識現場咨詢答疑會。

          (六)根據甲方需要收集提供有關法律資料。

          (七)應甲方要求,為甲方主要領導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服務。

          (八)協助甲方處理其他有關法律事務。

          (九)應邀參與甲方投資或經營方面較大項目的談判、簽約工作。

          (十)應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參加訴訟活動及非訴訟案件的調解、仲裁、聽證等活動。

          乙方提供本條第(一)至第(八)項服務,甲方不必另行辦理委托手續,除按本協議書第八條支付法律顧問費用外,不再另付費用;第(九)項服務中,雙方在標的額的百分之三以下,商定另付重大項目服務費;屬本條第(十)項,須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并交費,其收費標準不得高于顧問律師正常收費標準的70%,金額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乙方對因執行顧問工作而獲取的甲方相關的經營信息、財務狀況、技術資料、商業秘密等負嚴格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授權或法定事由不得泄露與第三方。

          第五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向法律顧問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時應提前邀請法律顧問參加有關的`會議、談判等。

          第六條、經法律顧問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各類文件,甲方應將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副本或影印件)及時送交法律顧問留存備查。

          第七條、甲方應主動、及時向法律顧問通報涉及法律問題業務的有關情況,并可根據需要指定專人負責與法律顧問進行聯系協調,協助法律顧問了解甲方有關情況。

          第八條、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協議,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元/年,并于本協議訂立__日內支付。

          第九條、甲方應盡可能為法律顧問提供工作便利;應甲方要求,法律顧問到福州市區以外的地方進行項目談判、調查、非訴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相關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合作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暫定為一年。

          第十一條、若本合同任何一方通信地址等聯系方式發生變更,均應提前書面方式告知對方,否則有關通知按照本合同載明聯系地址發出,即視為已經完成送達;本合同空格處填寫的一致內容系業經甲乙雙方確認的真實意思表示,與本合同其他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__

          乙方: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

          代表律師:0591-83513335楊律師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法律顧問協議書10

          甲方(實際出資人):,身份證號:

          住電話:

          乙方(實際出資人):身份證號:

          住電話:

          丙方(實際出資人):身份證號:

          住電話:

          丁方(名義出資人):,身份證號:

          住電話:

          xx公司(全名)工商登記股東為丙方和丁方,出資比例為分別為40%和60%,丁方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確認丁方是公司的名義出資人,甲方、乙方、丙方為實際出資人,出資比例分別為40%、33%、27%。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一致,協達成本協議:

          一、甲、乙、丙方的權利

          1、丁方名義出資壹仟捌佰萬元,占公司60%的股權,其中壹仟貳佰萬元,占公司40%的股權,實際出資人為甲方;其中陸佰萬元,占公司20%的股權,實際出資人為乙方。(濟南專業公司法律顧問律師擬出資協議書)

          2、丙方工商登記出資壹仟貳佰萬元,占公司40%的股權,其中玖佰玖拾萬元,占公司33%的股權,為丙方實際出資;其中貳佰壹拾萬元,占公司7%的股權,是名義出資,實際出資人為乙方。

          3、甲、乙、丙享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股東的權利,(濟南專業公司法律顧問律師擬出資協議書)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丁方不享有公司任何股東的權利。

          4、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丁方把所持甲方實際出資的公司股權登記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丁方應無條件配合。

          5、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丙方、丁方把所持乙方實際出資的公司股權登記變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丙方、丁方應無條件配合。

          6、丁方只是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不參與公司的任何事務。甲乙丙三方可以協商確定具體負責公司經營管理的負責人,并有權隨時更換法定代表人,丁方應無條件配合。

          二、甲、乙、丙方的義務

          1、按照出資比例履行出資義務。(濟南專業公司法律顧問律師擬出資協議書)

          2、甲方行使本協議第一條第4項權利、乙方行使本協議第一條第5項權利時,應當提前10天通知對方。

          3、甲乙丙方決定更換法定代表人,應當提前10天通知丁方。

          三、丁方的權利

          1、無需對公司出資,對公司不承擔任何股東義務。

          2、不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不承擔公司經營的.任何責任。

          四、丁方的義務

          1、有義務按照實際出資人的要求,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2、不隨意對外披露公司名義股東、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未經公司授權丁方不得代表公司從事任何事務。

          3、由于公司的需要(國家行政管理或者民事事務上),須有法定代表人處理的事務,丁方應當無條件配合,并有權要求公司承擔發生的相關費用。---濟南專業公司法律顧問律師擬出資協議書。

          4、未經實際出資人同意,不得將所持股權及收益進行轉讓、質押或其他任何負擔行為。

          5、由于乙方個人債務,造成所持名義股權被查封、凍結、拍賣、轉讓的,乙方有義務賠償實際出資人的損失。

          五、公司章程規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六、本協議自四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月日

        法律顧問協議書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顧問協議書12

          甲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 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律顧問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北京市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0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0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擬向社會發行股票并申請________股上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證券法》、《公司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股票發行上市的專項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甲方股票發行上市的實質條件和申報程序等方面的法律咨詢;

          2.應甲方要求,參與同承銷商的磋商、談判,審查甲方與其他中介機構的合同,維護甲方利益;

          3.起草、審查或者修改甲方公司章程和各種專項協議,對存在問題的相關條款、內容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4.對土地使用權、房屋、知識產權、稅務、債權債務確認等事項進行規范并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5.對關聯交易、同業競爭事項進行規范并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6.對資產重組、收購兼并事項進行規范并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7.對甲方及其下屬子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和規范工作;

          8.審查招股說明書、承銷協議等法律文件;

          9.審核甲方提供的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依據法律和法規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10.審核全部申請文件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之后,出具法律意見書;

          11.協助解決和處理證券主管部門對本次發行提出的相關要求與問題;

          12.雙方根據本次股票發行上市具體情況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務內容。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為司法部、中國證監會批準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律師事務所;

          2.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本次股票發行上市的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上述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3.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4.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5.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在工作計劃列明的期限內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6.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7.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和與本次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非公開的信息、資料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真實、完整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總額為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方式為:

          1.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2.股份公司輔導完成后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3.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出具后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4.股票上市后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股票發行上市未能獲準時,甲方不得拒絕支付前款所有法律顧問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前款第4項法律顧問費減按50%支付。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機構或者證券主管部門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師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導致乙方律師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現錯誤或者遺漏,并導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師受到處罰或者導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償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或者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次股票發行上市任務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北京市__律師事務所

          代表:                 代表:

        法律顧問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

          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

          1、甲方為乙方的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_乙方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曰

        法律顧問協議書15

          甲方: 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通過友愛洽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則,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延聘甲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到如下協議,并許諾一起恪守。

          第一條效勞律師甲方根據乙方的延聘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終年家庭法令顧問,律師執業證號: _________。

          第二條效勞場所

          1、甲方供給效勞的場所為本協議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辦公室。但下列情形破例: 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況時,能夠要求甲方到本協議所列之乙方住地供給法令顧問效勞,但乙方應另行承當本次上門效勞的交通費用。

          3、當乙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補償膠葛現已達到意向,需求當場簽署寬和協議或許當場實行時,能夠要求甲方到該現場為乙方起草審查寬和協議,但甲方不承當伴隨商洽的.責任,一起乙方應另行承當本次抵達效勞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效勞范圍與內容本協議所列乙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作業、日子、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令問題。但乙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觸及的法令業務不在本協議所約好的效勞范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假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圍內的法令業務供給口頭的咨詢、回答和定見主張。

          2、乙方能夠要求甲方供給書面的的咨詢、回答和定見主張,但該書面的的咨詢、回答和定見主張限于關鍵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為翔實的法令定見書。

          3、甲方不承當代為起草、書寫法令文書、出具具體的法令定見書的責任。

          4、就個案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當乙方所涉個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令咨詢、回答、剖析評判、供給主張定見、在該法令業務的簽約和實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令文書審查的責任,但不承當伴隨考察、商洽商量的責任。

          5、不管在什么情況下,本協議所約好的甲方效勞內容不包含甲方為乙方業務向。

          第三方進行考察核實、調查取證之效勞事項。

          第四條效勞期限與效勞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令顧問效勞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洽談并書面承認。

          2、作為甲方供給本協議所規則之專業效勞的酬勞,乙方應向甲方付出________年的律師效勞費_________元。該費用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現金付出。

          第五條其他事項

          如乙方需求甲方供給本協議所約好的效勞項目之外的其他法令效勞,乙方應與甲方另行洽談并就該單項法令效勞簽訂協議,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處理,如當地對該效勞項目有收費規則的,除差旅等實踐支出的費用項目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惠,如無收費規則,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令效勞市場行情按八折優惠。

          甲方: 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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