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協議書【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用電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用電協議書1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本工程總包范圍內的分包單位北京金宏達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自___年___月___日已進駐現場進行正式施工,為統一現場臨時用水用電管理,確保施工用水用電的正常,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1)分包單位在進場前預交工程總造價的0.3%作為臨時用水用電費用。總包單位每月依據分包單位用電設備、人員數量、用水情況綜合考慮進行費用分攤,當發生費用超出預交費用時應立即補交。
(2)分包單位現場用水用電服從總包單位統一調度和管理,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生產用電線路分別掛表記數,分包單位要有專業維修電工。總包單位在施工現場給分包單位指定水源,規定管徑、閥門數量及管道位置、走向,分包單位自行引接施工用水管道。
(3)分包單位在使用總包提供的總電源箱時,應向工程技術部提出申請,分包按指定回路接分電箱,不得擾亂管理次序,造成電器損害或大面積停電,責任自負。
(4)分包單位負責本單位的配電線路和設備的維護;負責水源后管道、管件的維護、修理,確保整個現場的正常用水用電,杜絕浪費,保證安全。
(5)分包單位的用電設備和線路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的規定,并做好對用電設備的.安全防護工作,責任落實到人。
(6)分包單位接受各項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須整改的安全隱患及非正常用水現象應立即進行整改。
(7)因施工需要,現場增設50KW以上大容量用電設備及現場須使用新的水源時,應以書面形式向總包工程技術部申報,經批準后方可使用。
(8)分包單位現場維護電工和水暖工有義務對總包現場供配電和供水設施進行維護和搶修線路故障。
(9)本協議一式貳份,總、分包單位各執壹份,一經簽定,雙方自覺遵守,對于違者將依據《總承包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用電協議書2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名稱 :_________________
牌號商標 :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 :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家 :_________________
計量單位 :_________________
數量 :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
金額 :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合計:_______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但買賣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_____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地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章):__________
買受人(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用電協議書3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稱: 工程地
點: 起止時間:從乙方進場至分包工程結束。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頒發的關于《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通知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并及時整改。
2、遇到需要停電的緊急情況,甲方應在停電之前及時通知乙方。
3、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二、乙方職責
1、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于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標準配備持有上崗證的專業電工。
2、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6、現場移動照明必須采用封閉式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場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采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7、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于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 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0、發生有礙整體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提 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違反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盡事宜按深圳市有關用電規范、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負 責人:
乙方名稱:
負 責人:
年 月 日
用電協議書4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止人身觸電事故。依據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北京市建筑工地施工臨時用電標準”明確臨時用電安全責任。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嚴格遵守協議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建筑工程對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用電過程安全檢查和指導。
2、按照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和施工工序,從箱變指定一路為乙方專用,乙方組織人員把電源送至乙方施工區域內,安裝A#、B#配電箱,經驗收后交給乙方使用。
3、甲方依據標準監督乙方用電和用電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存在隱患和不符合標準的乙方無條件執行整改。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停電整改,必要時實行經濟處罰,直至整改完畢。
4、乙方作業人員的電工操作證復印件及考核記錄存檔備案,未經考核人員不得上崗。
5、甲方臨電安裝完畢后,組織甲、乙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共同驗收后,方可使用。
6、甲方對箱變、水表定期維護。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雙方認可后,乙方七日內交費,否則將押金抵齊后有權停水、停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建筑工程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自己轄區內的臨電負全面的管理責任。
2、自己區域內增加設備時,應先向甲方申請,同意后實施。不得私自增加用電容量,造成上一級跳閘的后果乙方負責。
3、保證自己施工區所有配電箱、線路及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加強日常維護和巡視,有問題及時上報,嚴禁設備設施帶“病”運行。
4、雨、雪等惡劣天氣后,應對用電設施進行絕緣遙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有專人負責臨電設施,對操作人員要進行用電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6、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電源不符合標準時,提出整改申請,對上級提出有關臨電存在的問題,必須認真落實整改。
7、甲方電纜乙方不得隨意挪動,不得堆積易燃物。違章操作和未通過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惡果,由乙方負全責,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變的跳閘,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后書面向甲方說明確認,方可合閘。由于乙方頻繁跳閘造成的閘具(箱變)損壞由乙方負責。
9、乙方用水不得出現跑、冒、漏情況。
收費標準:先將押金 元交與甲方。1、水費單價為 元/噸,用電單價為 元/度(包含銅損);2、水、電費每月月底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電費;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電量憑據,并在乙方交費后提供加蓋財務公章的交費收據。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雙方蓋章后生效。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電協議書5
為確保工程項目施工順利進行,保證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用電設施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臨時用電協議,來約束雙方共同堅持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監督管理好施工過程中的各項用電安全工作,預防發生預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本協議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xx)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的要求,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
2、甲、乙雙方均對各類施工人員和電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訓的義務,杜絕一切違章行為。
3、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相互采納安全管理中先進經驗和合理化建議,更好的保證施工安全用電安全協議書用電安全協議書。
1、甲方必須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xx)提供合格、有效的a級配電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圍為,現場a級配電系統的用電配置,a級配電以下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按標準實施安全管理。(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3、甲方嚴格檢查標準,并有權對乙方區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電設施和用電設施實行監督檢查,并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用電區域實行斷電措施,或沒收不符合安全用電的設施和設備,有停電權、處罰權和責令整改權。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行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工和不聽指令的維修人員給予開除或撤換職務的權利。
5、甲方具有對乙方施工區域用電設施實行工程監控、檢查、驗收的職責。
2、乙方對臨時用電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會同甲方對施工管轄區域內的一、二級配電的管理和維護及檢修。
3、乙方對二級以下配電設施和日常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負責,乙方自身加強安全管理和日常維護、維修工作,每日檢查,杜絕一切違章用電行為和違章接用電器設備、設施用電安全協議書合同范本。
4、乙方必須從甲方安裝的二級電箱內接用電源,現場一切用電設施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都屬違章行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級配電箱和電源設施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在指定的電源點接電,不得擅自借接,否則視為違章行為。
6、乙方自備的電氣組件、用電器材、漏電開關、各類閘箱、線纜、用電設施、各類手動電器工具、用具、各類中小型機械在使用前必須申報總包安全監督部門對其進行安全驗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嚴禁擅自使用、否則視為違規。
7、乙方委派的電工和維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相應的技術素質。取得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同意后方可錄用。
8、乙方所有的用電設備均須達到三級控制,二級及二級以上的漏電保護,且末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漏電電流不大于30ma,各類線路均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各類閘箱符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條款執行,施工人員違章用電、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違反操作規程或違章指揮,違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經確認是乙方責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用電協議書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五原縣供電機構,有完善的電網系統。乙方為五原縣招商引資的牲豬屠宰企業,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達成如下供、用電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受電地點:五原縣榮豐工業園區。
2、乙方受電容量:三相變流500千伏安,新增變壓器一臺。
3、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28日起至企業生產終止。
4、乙方新裝或增加用電,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均應向甲方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5、乙方提出減少用電容量,甲方應根據用乙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停止用電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申請,同時應將電費結清。
6、乙方的沖擊性負荷、不對稱負荷和整流用電等對供電質量和安全經濟運行有影響者,應采取技術措施消除影響,否則甲方可不供電。
7、乙方發生人身觸電傷亡事故;主要電氣設備損壞及因乙方的原因引起電網停電等事故時,應立即向甲方報告。
8、甲方對乙方的安全用電工作督促檢查,并積極協助有關主管部門及乙方共同做好對乙方電工的`技術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
9、乙方應定期編制節約用電措施計劃,完成節約用電任務;甲方應督促、檢查、幫助乙方的節約用電工作。
10、乙方應積極采用節約用電的新技術措施,推廣有效的節約經驗。
11、甲方和乙方分工維護管理的供電、用電設備,未經分管單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者,事后應迅速通知分管單位。
12、甲方應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費。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期限交付電費。對逾期不交者,按規定加收遲納金,并可停止供電。
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20xx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用電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水電
二、每月由甲方抄表后向乙方出具交費通知,乙方應于收到通知后()日內()標準向甲方支付水電費,拖欠超過()日,甲方可中止供電供月并有權中止合同。
三、甲方不得無故中止供電供水,如因甲方停電停水造成乙方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乙方用電用水應安全節約,不得破壞水電設施,損壞照價賠償。
五、本協議自()至()期間有效。
甲方
乙方
用戶協議書
乙方因用水需要,向甲方提出自愿報裝立戶的要求。為了更好的做好供水管理工作和方便用戶,同時也為了明確雙方的責任,特訂立如下協議,望雙方信守執行:
1、乙方應遵照甲方的報裝立戶原則辦理報裝手續,并應遵照《湖州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2、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維護管網日常運行,定期進行管網檢測,保證乙方供水區域管網的水質、水壓合格率,確保供水安全。
3、乙方的戶外供水管網應由甲方確定接水點、管道走向、立管位置、閥位、表位及開口點,并可預留未報裝用戶的接口點,以利今后其他用戶報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
4、在報裝接水時,乙方應交納甲方規定所需的接水管材及附屬配件的報裝費用。如遇戶外管道已經堵塞、腐爛的,應同時辦理戶外水管改裝和路面開挖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以確保乙方正常供水。
5、甲方應按照安裝規范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安裝的'供水立管、表箱美觀、牢固、平直。施工完畢,應及時修補墻面、孔洞,修復地面,并清理現場。
6、甲方應對水表進行定期檢測,確保計量準確,乙方應保護好表前水管、水表、表箱等供水設施不至于損壞、失竊,如保護不善,乙方應承擔損失和修理費用。
7、乙方不得擅自拆卸、遷移、改動表前閥門、水表及塑封,以影響水表正常計量,否則視為盜水行為,根據《湖州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進行處罰。
8、乙方如對水表計量準確度有異議的,可向甲方申請檢驗維護,檢驗正常的,由乙方負責檢驗費用。超過正常誤差值的,自申請之日起誤差部分多退少補。
9、乙方必須及時支付當月水費,如不支付,經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二個月不交水費,甲方將按《湖州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停止對乙方供水,并追繳欠款及加收滯納金。
10、凡是乙方在報裝立戶前發生的共用水費,應無條件給予繳納清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報裝和保留追繳水費的權利。
11、如遇其他問題,參照《xxx城市供水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解決。
12、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生效,用水結束后失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___地址:___
經手人:___經手人:___
_年_月_日
用電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向乙方購買家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恪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見下表:注:以上價格含運費、稅費。
二、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交貨時間:合同簽定后一個月內
三、運輸費用承擔:由乙方負責
四、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五、違約責任:如乙方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甲方在30天內
六、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加條款:乙方承諾以上電器免費保修一年,因甲方人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用電協議書9
甲方:
乙方:
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水電
二、每月由甲方抄表后向乙方出具交費通知,乙方應于收到通知后()日內()標準向甲方支付水電費,拖欠超過()日,甲方可中止供電供月并有權中止合同。
三、甲方不得無故中止供電供水,如因甲方停電停水造成乙方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乙方用電用水應安全節約,不得破壞水電設施,損壞照價賠償。
五、本協議自()至()期間有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用電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用電協議書10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乙方提出用電申請,甲方同意向乙方供電。為了明確供用雙方責任,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對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應遵守港區施工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供應用電設備為2臺電焊機。
2、電源由鐵路邊配電箱直接提供,本著計劃、節約、安全用電的規定,乙方如有改變用電容量,應提前向甲方申請,經同意后方可接入使用,否則以違章用電處理,甲方單方有權中止供電。
3、甲乙雙方維護管理責任范圍。甲方以配電箱進線為界,乙方自配電箱出線后,應自行負責維修保養,確保用電安全。對乙方責任范圍內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4、嚴禁私自遷移、更改容量和擅自違章轉讓電能對外供電,若造成甲方用電設備的'損壞,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今后電業局電價有變化,則甲方的電價也隨之調整。
6、乙方用電前向甲方繳納用電抵押金500元,協議終止后返回。
7、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8、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蓋章)
委托代表人: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乙方:(蓋章) 委托代表人: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用電協議書11
甲方:
乙方:
根據乙方建設需要,甲方為了支持電信事業的發展,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用電方基站所在地:沙市區紅門路23號飛騰數碼廣場。
二、基站用電期限:自20xx年元月1號起至設備拆除為止。
三、用電方每年需交付伍仟圓整(5000元整)人民幣為設備用電電費,供電方需要向用電方提供相應票據。
3、用電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供電方有權終止對用電方供電,并且因此帶來的后果由用電方負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用電協議書12
為保障現場施工臨時用電的安全,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規定,各施工隊必須要有持證的電工上崗,加強施工用電管理;但鑒于我項目各施工隊目前電工上崗證尚在辦理,對此我項目特對各施工作業隊簽訂此責任書,同時希望各施工隊必須按照以下要求進行用電。
施工人員嚴禁在人字梯上行走,造成后果自己將負全權責任。如若發現將拍照取證,并進行100元/人次。
⑴、施工作業隊現場的電工必須掌握臨時用電的基本常識及設施、線路的`規范架設;并按照臨時用電安全交底進行作業。
⑵、電工應配全安全作業防護用品,作業時按要求使用;否則項目部將代購,并收取20﹪的費用。
⑶、配電箱門配鎖,并由專業人員管理;還應有防雨防腐措施,四周不得堆放雜物;
⑷、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
⑸、每臺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制,嚴禁同一開關上直接控制二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
⑹、配電箱、開關箱的導線進出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上箱體頂面、側面、后面、門處。進、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彎。
⑺、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周檢修一次,并由專職電工完成,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及使用絕緣工具。
⑻、施工隊負責人必須嚴格按照責任書中要求進行作業,若違規造成臨時用電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相應施工隊負責人承擔全責,項目部根據事故情節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
單位:_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_(簽字)
用電協議書13
供電方:__________
用電方:__________
為明確電力供應與使用中供電方和用電方的權利義務,維護正常的供用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供電用電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以下文本中的填空線由供、用電雙方協商一致或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為供選擇項,選用的以“t”標記,不選用的用“x”標記。
1. 用電地址、用電類別和用電容量
1.1 用電地址:
1.2 用電類別:
1.3最大用電容量為 千瓦。用電方未經供電方同意并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超出該容量用電。
2. 供電方式和供用電質量
2.1 供電方式
2.1.1 供電方以額定頻率為50赫茲、額定電壓為 伏的交流電源向用電方供電。
供電方從 接電,向用電方供電。供電容量為 千瓦。
2.1.2 未經供電方書面同意,用電方不得自行接入其他電源或向第三方轉供電力。
2.2 供電質量
2.2.1 在電力系統正常運行和用電方依法依約用電的情況下,供電方按《供電營業規則》規定的電能質量標準向用電方連續供電。
2.2.2 用電方沖擊負荷、波動負荷、非對稱負荷對供電質量產生影響或對安全運行造成干擾和妨礙時,用電方必須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如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達不到國家標準GB/T12326-20__、GB/T15543-20__和GB/T14549-1993(該標準被修訂或替代時,按修訂或替代的標準執行)規定的要求時,供電方可中止對其供電,由此造成供電方的損失,供電方有權向用電方主張賠償。
3. 供、受電設施產權分界及維護責任
3.1 供、受電設施產權分界點為: 。分界點電源側產權屬供電方,負荷側產權屬用電方,但計量電能表產權屬于供電方。(詳見附圖:《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3.2 供、用電雙方按產權歸屬各自負責其電力設施的維護、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并承擔有關法律責任。但安裝在用電方處的用電計量裝置,用電方應妥善保護,并采取合適的措施防止外力和第三人破壞。
3.3 供電方和用電方分工維護管理的供電和受電設備,除另有約定外,未經管轄單位同意對方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的,事后應迅速通知管轄單位。
3.4 電力設施的維護,是指對供用電雙方產權范圍內的電力設施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測,或在自然損害或外力損壞影響電力設施正常和安全運行時進行的維修、更換等工作。
用電方受電設施的產權屬于用電人,由其對該受電設施進行維護管理。用電方應做好受電設施的安全防護工作,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防止受電設施發生觸電損害事故和遭受外力破壞,配合供電方用電檢查,為供電方抄表、收費提供方便等,如因用電方受電設施引發電力事故的,應由用電方承擔責任。
3.5 用電方應定期進行電氣設備和保護裝置的檢查、檢修和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發生《供電營業規則》第六十二條規定的用電事故時,應及時向供電方報告。供電方有權對該項工作進行檢查,如達不到國家規定標準,有權要求整改,如在規定時限內未整改完畢,供電方可中止供電。
4. 用電計量
4.1 用電計量裝置包括計費電能表、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二次連接線、接線盒、失壓斷流記錄儀、壓降補償儀等。計費電能表的購置、安裝、移動、更換、拆除、校驗、加封、啟封及表計接線等,均由供電方負責辦理,用電方應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若計量點設在任何一方的設施內,則由產權所有者承擔從產權分界點至計量點間電力設施的損耗電量的電費。
4.2用電方不同性質的用電,應分別安裝用電計量裝置計量。
4.3用電計量方式、計量裝置參數如下:
用電分類供電電壓/計量點電壓(V)計量設備規格準確度等級計算倍率備注
5. 電價、電費結算及電費查詢方式
5.1 電價
供電方依據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和有管理權的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分類電價,向用電方定期結算電費及隨電量征收的有關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電價或其他收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5.2 電費結算方式
5.2.1用電方同意采用“先支付電費后用電”電費結算支付方式。
首次辦理預售電業務用戶,為防止發生接電后立即停電的情況,用電方應結清已使用電費,并按不低于約定的預存金額預存電費。
供電方定期按合同約定的電價標準測算乙方剩余電費余額,用電方有義務根據供電方提供的各類服務渠道查詢用電信息,了解測算電費余額,在余額不足時及時續交電費,確保測算電費余額充足。由于用電方未及時續交電費引起停電,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用電方承擔。
當用電方測算電費余額低于約定的停電閥值時,供電方可對用電方實施停電。用電方續交電費后,當測算電費余額大于停電閥值,通知供電方恢復供電。
用電方可根據日常用電情況,填寫以下內容(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
(1)用電方首次預存金額:________元(不低于50元)。
(2)用電方預警閥值:○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
用電方停電閥值:_零_元。
如用電方已簽訂《銀行代扣協議》,當測算電費余額低于預警閥值時,每次自動代扣的預收金額為:○200元○500元○1000元○20__元,○5000元○10000元,其他:________元。
5.2.2結算周期及抄表例日:供電方原則上實行固定結算周期和抄表例日,但如遇特殊情況,供電方可適當調整結算周期及抄表例日,用電方應予以配合。結算周期及抄表例日如有變化,以供電方通知為準。
5.3電費結清期限:若抄表時間為當月20日前,用電方應于當月抄表之日起10日內結清當月電費;若抄表時間為當月20日及以后,用電方應于月末前結清當月電費。
5.4對于預存電費,供電方可根據用電方需要,按充值金額開具收款憑證,待抄表周期結算電費后,可開具電費發票。
5.5電費查詢方式:用電方可選擇開通短信提醒服務、關注“廣西電網95598”廣西電網公司官方微信公眾號、登陸95598網上營業廳()、撥打95598熱線電話或營業廳柜臺服務等方式查詢電費。
5.6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的,應當先結清電費后再協商解決。
5.7用電計量標準:在用電方遠程自動化系統正式投入運行后,以遠程自動化系統計量電量為準。遠程自動化系統出現故障影響計量準確的,以現場抄表讀數為準。
5.8供電方發現因計量裝置記錄不準或其他原因導致少計或多計電量時,供用電雙方應依照《供電營業規則》第八十條和第八十一條的規定退補相應電量的電費。
5.9根據需要,供、用電雙方可另行簽訂電費結算協議或電費擔保協議。
5.10電費查詢方式:用電方可選擇開通短信提醒服務、關注“南方電網95598”南方電網公司官方微信公眾號、登陸95598網上營業廳()、撥打95598熱線電話或營業廳柜臺服務等方式查詢電費。
6. 供用電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6.1 在電力系統正常運行和用電方依法用電、預付電費或預購電量足額的情況下,供電方應連續向用電方供電。因供電設施計劃或臨時檢修需要停止供電或因故障需要停電、限電時,供電方應按《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程序辦理停電手續。除上述因故中止供電外,其他原因需要停止供電時(竊電或不可抗力或緊急避險除外),供電方應按《供電營業規則》第六十七條規定的程序中止供電。如因政府要求供電方對用電方停止供電的,供電方有權對用電方停止供電,造成的后果由用電方承擔。
6.2 供電方應在營業場所公告用電的程序、制度和收費標準。用電方申請新裝用電、臨時用電、增加用電容量、變更用電和終止用電,均應到供電方辦理有關手續,并按有關規定交付費用。
6.3 用電方有權查閱自己的電價、用電電量及電費等資料,供電方應提供方便。
6.4 用電方應負責保護安裝在用電方處的用電計量裝置,發現計量裝置異常時,應及時報告供電方。用電方有權要求對計量裝置進行校驗,但如果該試驗合格,則由用電方承擔驗表費。
6.5 用電方應依法用電,不得從事危害供、用電安全,擾亂供、用電秩序的行為,不得以任何方式實施竊電。用電方竊電的,供電方有權當場中止供電,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用電方承擔。竊電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供電方將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6 為保障電網安全和制止違法用電行為,供電方有權依法進行用電檢查工作,該用電檢查權的行使與否不影響、減輕或免除用電方對其用電設施和設備的安全維護之責。用電方應積極予以配合,不得阻撓、拖延或拒絕。
6.7 用電方需變更用電時,應事先提出申請,并攜帶有關證明文件,到供電方營業場所辦理手續,變更供用電合同。
6.8 若用電方未能及時充值導致自動斷電后,用電方須確認用電設備處于關閉狀態,做好安全措施,不要隨意觸摸電路及電器可能帶電部分。
6.9由于用電方原因未能如期抄錄電表讀數的,供電方通知用電方待期補抄或暫按上一次用電量計收電費,待下次抄表時一并結清。
6.10 用電方連續6個月不用電,也不申請辦理暫停用電手續的,供電方有權以銷戶終止用電方用電。用電方需再用電時,按新裝用電辦理。
6.11預付費專項約定
6.11.1用電方采用預購電方式向供電方購買電量后再用電。當剩余電量不足時,系統直接跳閘中止供電。用電方應根據實際用電情況查詢電量或電費余額,及時預存電量或電費,避免斷電,否則造成的一切停電損失由用電方承擔。
6.11.2供電方安裝預付費控制裝置時,用電方應予以配合。供電方安裝完畢后,對預付費控制裝置進行加封,并由供電方對預付費控制裝置運行進行監督檢查。
6.11.3用電方有正常使用和保管預付費控制裝置的義務,預付費控制裝置(預付費電表除外)損壞,由用電方維修或更換,以確保預付費控制裝置和跳閘機構運行正常。如預付費控制裝置損壞,用電方經供電方通知逾期未整改的,供電方可中止供電。
6.11.4每月結算的電量按照雙方約定計費的計量裝置為準。預付費控制裝置作為電量、電費的參考。
6.11.5如用電方有陳欠電費,須從用電方每次預購電費款中扣除相應金額,用于支付陳欠電費及違約金,至用電方交清陳欠電費及違約金止,其余金額購當月電量。供電方仍有權通過其他合法方式向用電方追索陳欠電費及違約金。
6.11.6用電方按綜合平均電價,綜合考慮用電量、力調電費、政策性調價等因素預購電量。購電時,供電方向用電方開具臨時收費收據,每月月末抄表結清電量電費后,用電方退回臨時收據,再開具正式發票。多購電量結轉下月使用,不足部分在購下月電量時先行扣付。
6.11.7用電方必須憑電費資金到達供電方電費賬戶的有效單據或證明向供電方購電。
6.11.8用電方預購電后,持購電卡(安裝在供電方變電站的預付費控制裝置,應交由運行值班員)插入預付費電能表讀寫卡插孔,將所購電量數據輸入預付費電能表。
6.11.9供電方定期或不定期對預付費控制裝置進行巡檢,用電方應配合檢查。用電方負責預付費控制裝置的保管,發現預付費電能表電子顯示故障、欠費不能跳閘或誤跳閘等故障時,應及時通知供電方維護處理(報修電話: 95598)。供電方必須及時趕到現場并處理故障。
6.11.10用電方應掌握本單位日用電量和預購電量使用、剩余情況,及時續購電量。如因用電方未能及時續購電量或其他用電方原因引起預購電量用完跳閘,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用電方承擔。
6.11.11用電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拆除裝置的任何部件、封印;不得改動相關控制回路,或以其他手段導致控制裝置失效;用電方未能及時續購電量引起預購電量用完跳閘,用電方不得強制合閘。否則,按違章用電論處,并依據《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條第五項的規定,用電方須承擔每次5000元人民幣的違約使用電費。造成預付費控制裝置損壞的,用電方還須賠償預付費控制裝置。若用電方存在竊電行為的,供電方有權依法立即中止對用電方供電,除按國家電力法規補交電費及處罰違約使用電費外,供電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用電方刑事責任。
7. 通知:雙方約定以下列方式保持相互之間通訊聯系:
7.1 供電方通訊方式:市話通訊、號碼:95598
7.2 用電方通訊方式:市話通訊、號碼: 聯系人:
7.3依據本合同或有關法律規定,供電方需事先向用電方發出的相關通知(包括催交提醒、停電通知等),供電方可選擇用電方提供的上述任何一種通訊方式向用電方進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通話、電視或報紙公告、用電地址所在社區公告等。用電方應保證上述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有效。如上述通訊方式任何一項變更的,用電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到供電營業廳辦理變更手續。否則,供電方仍按以上方式通知的,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用電方自行承擔。
通知或者法律文書被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如下方法確定:
(1)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的,應于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之日視為已有效送達;
(2)以公告方式通知的',應于公告刊登或發出之日視為有效送達;
8. 違約責任
8.1 供電方未按本合同第6.1條規定的辦理停電手續,或因供電方責任造成電力運行事故,給用電方造成損失的,供電方應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8.2 因用電方責任造成供電方對外停電,用電方應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8.3 因供電方責任造成供電質量不符合本合同2.2.1款規定的質量標準,給用電方造成損失的,供電方應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六條和九十七條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8.4 因用電方過錯造成電能質量不符合標準時,給用電方自身造成損害的,由用電方自行承擔責任;給供電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用電方應參照《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但不承擔因供電方責任造成的擴大部分損害的賠償責任。
8.5 在電力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按供、受電設施產權歸屬確定。產權歸屬誰,誰就承擔其擁有的供、受電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但產權所有者不承擔因受害者違反安全或其他規章制度,擅自進入供、受電設施非安全區域內而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
8.6 因用電方維護管理不當導致用電、受電設施不符合有關技術、安全標準而引起事故,給供電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用電方應承擔法律責任。
8.7 用電方未按約定的期限內未交清電費時,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用電方在當月25日前未繳清電費的,供電方將于當月26日起開始計收電費違約金。電費違約金從電費結清期限屆滿次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居民生活用電每日按欠費總額的1‰計算;其他用電當年欠費的,每日按欠費總額的2‰計算;跨年度欠費的,每日按欠費總額的3‰計算,違約金總額不足1元的按1元收取。經供電方催交,用電方仍未付清電費及違約金的。供電方可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中止供電并酌情將欠費情況反饋至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
8.8 用電方違約用電或存在危害供、用電安全,擾亂供、用電秩序的行為,供電方有權予以制止。用電方除補交有關費用外,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使用電費。補交費用和違約使用電費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條的有關規定計算。
8.9 用電方存在《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竊電行為的,除補交電費外,還應承擔三倍的違約使用電費。竊電量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零三條的有關規定計算。
8.10 用電方因保護不善而造成用電計量裝置損壞,并造成供電方損失的,由用電方承擔賠償責任。
8.11 供電方經檢查發現用電方有違反《供電營業規則》第六十六條規定的,供電方可要求其進行整改,用電方在規定的整改期限內仍未整改的,供電方可依法中止供電。
8.12 其它違約責任依照《供電營業規則》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供電用電辦法》有關條款處理。
9. 爭議解決辦法
供電方、用電方因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電力管理部門調解。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任何一方可向供電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 其他
10.1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全部條款已經雙方詳盡閱讀和理解,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若任何一方有異議,須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重新簽訂供用電合同;雙方均無異議的,本合同自動延續同一期限。
10.2 本合同的修改、變更或雙方協商解除,必須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10.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合同附圖包括:《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其他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10.5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地方政策或標準執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因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政策或標準調整而不適用時,按新的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政策或標準執行。
10.6 本合同生效,且用電方新建或改建的受(用)電裝置經檢驗合格后,供電方開始向用電方供電。
10.7 本合同印刷的內容和手寫的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雙方約定的補充條款
無
用電方聲明:用電方已詳盡閱讀和理解本合同條款(包括合同中加粗體條款部分),供電方已應用電方要求對上述條款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做出相應的說明,用電方無異議。
供電方:(蓋章)__________ 用電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_ 年 月 日
用電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為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確保安全供用電,甲乙雙方就乙方施工供用電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甲方工地施工,甲方負責提供電源。乙方事先提出用電負荷并經甲方確認,同時完成用電線路鋪設及電源設施安裝報甲方驗收合格后,由甲方給予送電。
二、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電力標準及規程設計、安裝、使用電力設施,并嚴格管理,加強安全監督,以保證安全用電。(配電盤必須安裝合格的漏電保護器;所有電氣設備外殼必須良好接地,刀閘、開關滅弧裝置必須齊全完好;熔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電纜絕緣必須良好)。乙方駐工地期間因用電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甲方應保證電力正常供應,若遇正常檢修停電等情況,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若遇事故停電,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好工作安排。若乙方自身原因需停電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進行安排。
四、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合同規定承擔用電電費,計量表計以雙方確認的表計為準。對使用220v電源的設備用電,必須安裝單相電度表,電度表表殼必須有完整的鉛封。使用電源接線完畢后,由甲方電氣工作人員對表尾和計量用ct接線端子進行加裝專用鉛封。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隨意拆除更換電表和計量用ct接線端子的`鉛封,不得私自改動,私動計量表計。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并追加損失電量。若有問題必須改動時,必須提前通知甲方電氣技術人員到場共同辦理。
五、乙方必須按照事先約定的負荷用電,因超負荷造成甲方供電設備損壞的,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因乙方責任造成停電范圍較大,影響整體工程進度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有對乙方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的權力,發現隱患及問題及時通知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次罰款200~100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電,影響工期責任自負。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作為施工合同附件,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電協議書15
甲方:
乙方:
從__年__年月__年日開始,乙方在甲方南棟平頂建設通信鐵塔基站機房設備,為保證乙方通信工程和基站設備運行的需要,乙方與甲方達成以下用電協議:
一、用電合作期限為叁年,與場地租賃期限同步,具體合作期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甲方同意按乙方要求提供不少于____用電需要。
三、甲方承諾在甲方有電源使用時,無論是用電力部門的電還是甲方自發電均不得無故中斷給乙方用電,以保證乙方通信基站的正常工作。
四、如果因故必須中斷供電,甲方應事先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相應措施。
五、甲方同意按乙方要求,從甲方的總配電盒重新鋪設乙方專用的三相四線電纜線到乙方使用安裝設備的.場地。所有該部分的工程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設備的用電性質屬普通工業用電,乙方單獨安裝電表按實計量,費用由乙方負責。采用年預付的方式支付給甲方,每年度預付款為___元;每12個月各雙方工作人員共同核實,根據電表產生的實際用量按多退少補的原則結算電費,電價按___元/度支付。甲方先提供有效收費憑證,乙方收到有效收費憑證在20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賬支付電費;
七、若電費遲交或未到帳可向合同聯系人咨詢核查。乙方到期不繳納電費,甲方有權斷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若乙方按合同規定繳納電費,乙方無故斷電,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若乙方按合同規定繳納電費,甲方無故斷電,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義務和責任,如一方違約,則應賠償另一方實際經濟損失。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即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日期:日期:
【用電協議書】相關文章:
用電協議書11-14
[經典]用電協議書05-26
[精選]用電協議書06-22
用電協議書07-30
安全用電協議書05-29
用電安全協議書06-21
用電協議書范本05-30
安全用電協議書【精選】06-17
臨時用電協議書05-24
用電安全協議書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