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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
在人們素養不斷提高的今天,報告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1
一、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在大四的最后一個學期,我迎來了畢業實習。本次實習安排在開學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讓我們把在學校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通過對司法實踐的了解進一步深化對所學法律知識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邢臺縣人民法院實習。邢臺縣人民法院是基層法院,共有四個民事審判庭、兩個刑事審判庭、一個行政審判庭以及六個派出法庭(分別是西黃村鎮派出法庭、南石門鎮派出法庭、將軍墓鎮派出法庭、路羅鎮派出法庭、東旺鎮派出法庭及黃寺鎮派出法庭),還有立案庭、高審庭、審監庭、執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審判庭,民一審判庭主要負責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后我又到執行局呆了一段時間。我在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聽庭審、練習撰寫判決書,還有幾次與其他工作人員到當事人住所地調查。
二、實習過程概述
去實習時老師對我們說實習能否學到東西,關鍵不在于老師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帶著一雙求知的眼睛去觀察、探求,才能學有所獲。而且老師反復強調實習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我們認真對待實習。
實習的第一天,確定實習崗位后我到民一審判庭去報到。民一庭內正在開庭,我便坐在旁聽席上旁聽。這是一起比較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庭審程序進行得很快,在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后,法庭聽取了當事人的最后陳述,法官宣布合議庭和議后擇日宣判,庭審結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內整理卷宗。
從第二天開始,我每天8點15左右趕到法院,先把庭內的衛生打掃一下。我們庭基本上每天上午開庭,不開庭又沒什么具體工作時我就到其他庭里旁聽。中午11點40分結束工作去吃飯。下午很少開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沒有審理完畢,下午繼續開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裝訂、登記)。庭長還給我安排了練習撰寫判決書的工作,把經過開庭審理的案卷讓我每三天寫一個判決書,寫完后再交庭長修改。在執行局呆的幾天除了和執行人員外出調查取證或送達傳票、執行令外,也同樣是整理卷宗。
三、實習主要情況及體會
在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和書記員整理卷宗多份。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劃分等。在此過程中,通過對卷宗的翻閱和向書記員咨詢,我對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以及各種歸檔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了解。
2、旁聽案件。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人們法律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仲裁等非訴程序糾紛解決機構較少,導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對較多,且呈逐年遞增趨勢。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聽。以前在學校我參加過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審理嚴肅。但在這里,旁聽民事審判后感覺庭審比較隨便,氣氛比較緩和,有些程序性問題也省略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審判的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認識到民事案件的審理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與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結果應該是讓雙方當事人實現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知識要淵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書寫法律文書。在實習的6周中,幫助庭長草擬了7份民事判決書,在撰寫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的錯誤。判決書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尾部。首部寫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然后是原告訴稱,寫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再寫“被告辨稱”,其內容是被告的抗辯理由和事實。然后是“經審理查明”部分,寫法院對證據的采納和不予采納的理由及認定的事實。此后是本院認為,寫明判決的理由和所依據的法律,最后寫判決結果。我寫完第一個判決后交給庭長,他對我寫的判決書做了很多修改。他說:“你前邊寫的還可以,但在‘經審理查明’一部分存在問題較多,措辭不夠嚴謹,用語欠規范,陳述過于簡單,邏輯有失嚴密,說服力不足。”的確,我在寫“經審理查明”部分時,寫得過于概括,庭長說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關事實都加以分析,寫出對證據采納和不采納的理由,因為判決要讓原告、被告雙方看,他們可能都不懂法律,作為一個法律文書撰寫者,你要讓訴訟雙方看了以后,通過對判決書中認定事實的邏輯分析得出與判決書相同的判決,這樣才能讓判決具有說服力,才會是一個成功的判決。而我的判決只是對原告、被告存在爭議的部分事實作了分析,并不能讓人從我的“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部分想當然的得出我做的判決。法律文書寫作這門課我在大二時學過,可惜當時認為只是考查課,沒有認真學習。現在很后悔在學校是沒能好好學習這門課,以至現在不能完成實習中法官交給給我的工作。回學校后我會努力補充文書寫作方面的知識,希望下次遇到類似情況時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隨執行人員到被執行標的物所在地去執行。一般到了強制執行階段的案件都是很難執行的,有一部分是被執行人的確沒錢無力給付賠償款,即無財產可供執行;還有一類是有錢但還是不能順利執行,這些被執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財產轉移或隱匿,因為他們通曉法律。曾經有一個案件,申請人知道被執行人把錢存進了銀行,但執行人員去查詢后根本沒有發現被申請人的賬戶,這肯定是把錢存進了他人的賬戶。對于這類案件如果部門之間協調合力執行,會大大提高執行的.效率。
實習期間,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之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為以后真正從事法律實踐工作打下了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對一些工作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難過。在學校時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學的很多,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真正含義。以上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參加實習的同學都應該有所認識: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要求是有一定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需要理論的指導,但其發展和意義要在實踐中才能實現,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實踐服務。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與實踐更緊密的結合起來,在采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時,對實踐加以重視,更多的增加實踐所占比例。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法律的普及與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參加旁聽的好幾起案件中,當事人都沒有請代理律師,而是自行抗辯和辯護,而且他們所運用的法律和抗辯的理由都很到位。
雖然我國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在普法的深度和廣度上還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未能正確的理解它,以至于觸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當事人由于平時不注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后導致矛盾加深,對簿公堂,以至于本來可以避免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的案件占用司法資源。社會上還存在一些當事人對法律不信任的情況,他們質疑發律的公平和正義。所以我國應當而且必須加大法制貫徹、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能取得巨大的進步。
這一個多月的實習使我深刻的認識到,除了要有很好的業務素質外,在工作中與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處理好人際關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績。對于我們這樣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的東西很多,周圍的每個人都可能是我們的老師,只要我們注意觀察和學習,工作與生活中周圍的同事和朋友會教給我們很多知識和道理。
四、自我評價
在實習期間,我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法官和書記員交給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體人員的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過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發現實踐經驗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見肘,力不從心。在幾位法官的幫助下,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用理論指導實踐,在實踐中自己的知識得到了鞏固和發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煉。同時,實習開闊了自己的視野,使我對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程序有所了解,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也有了顯著的提高。
此外,我還認識了幾位法官和律師朋友,通過與他們的交流和相處交流,使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邢臺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老師、及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謝!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2
兩周的實習生活就這樣落下了帷幕,回想起這段時期在法院的經歷與所見所聞不禁對逝去的實習生活有些懷念。很感謝各位老師為我提供了如此好的鍛煉機會,也很感激xx區法院的各位同志們能如此認真而又細心的教導我,讓我在學習理論的同時對司法實踐也有了自己的認識。本次實習時間雖然不長,但是收獲卻也頗豐。
一、實習目的
本次實習主要有三個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了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在熟悉審判程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從而加深對中國現實司法的理性和現實性思考。
(2)理論聯系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并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并學會解決問題之道。
(3)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了解理論與實際的背離,現實與模擬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
二、實習單位及崗位介紹
本次實習的單位是xx市xx區人民法院,其成立于20世紀中葉,已經歷了半個世紀的發展和自我完善。昆區法院有大批優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員,在司法實踐的第一線做人民利益的守護神,盡最大的努力維護著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昆區法院具有規范而體系化的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有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監督庭、案件質量評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術鑒定管理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和法警大隊,各機構在行使權利和履行職責方面相互獨立,而實則又相互聯系不可分離,共同為昆區法院的發展而努力,為人民的利益而奮斗。
本次實習我的具體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是,在民四庭從事書記員的工作。民四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負責的案件有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所有權確認糾紛等,其主要運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權法》《民事訴訟法》《民總》《債權法》等。民四庭辦案以調解為主,判決為輔,實行調判相結合的運行方法,在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礎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審判權。而書記員的工作是瑣碎而又需要認真細心的,其主要工作范圍有整理并裝訂卷宗,掃描案卷,作庭審、調解、談話筆錄,送達法律文書等。在實習期間,我在從事以上工作之余,還能參與案件聽審,以一個非專業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審判。由于實習時間短,所以還有很多工作并沒有涉及到,在以后的時間里一定會抓住機會去嘗試和體驗。
三、實習內容及過程
本次實習,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著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復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于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這種整理工作對于我這個實習生而言并非易事,因為不是所有卷宗里資料都想以上所說的那樣詳細而又簡單,很多時候會出現很多新的東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總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里的正式書記員們詢問,還好她們都很耐心而又細致的為我講解。當然有些時候,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向她們詢問的時候她們也會不知所措,畢竟不是法學專業出身并且從事工作的時間不是很長,所以我們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編頁碼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腦子的事情,只要小學數學過關了就能勝任,所以其間也沒遇到什么問題。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也不是很有技術含量的活,根據之前編的序和排的頁碼,將信息綜合之后填在目錄表上就行了。當我將調解筆錄與調解協議分開寫了之后,遭到了書記員之一的反對,她說兩個應該寫到一起。于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訴她說,調解筆錄是法院在當事人之間主持調解時的記錄,應該屬于法院文件的一部分;但是調解書雖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當事人雙方達成的,但是那是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說成是契約,其一旦成立在當事人之間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時的后續權利。在我不很專業但是聽起來還算比較合理的解釋下,并且在她向比較有資歷的書記員的咨詢下,她采取了將兩者分開寫的方式。其實這都是比較小的事情,但是通過這件事我有了兩方面的啟發:第一,法學作為專業性比較強的學科體系,其在實務工作中對工作者的專業素質要求是比較高的,所以我應該努力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第二,現實中,基層法院大多數書記員并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并非受過專業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運行更加的專業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員的實踐經驗。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3
成功的花,人們只驚羨她現時的明艷!然而當初她的芽兒,浸透了奮斗的淚泉,灑遍了犧牲的血雨。——題記
一、實習目的和任務
古人云:“君子欲訥于言而敏于行。”意為:“君子的修養要盡力使自己做到話語謹慎,做事行動敏捷”。對于一個法科學生而言,這說明不僅要有精深的理論水平和語言表達能力,還要有強硬的實踐能力,才能適應目前激烈的社會競爭。“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只有將理論付諸于實踐才能實現理論自身的價值,也只有將理論付諸于實踐才能使理論得以檢驗。同樣,一個人的價值也是通過實踐活動來實現的,也只有通過實踐才能鍛煉人的品質,彰顯人的時代風貌。畢業實習是大學學習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課,也是大學學習生活的最后一項課目,也是大學生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
通過本次畢業實習,實現以下實習目標:⑴將在課堂上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今后的學習;⑵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⑶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溝通能力;⑷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想覺悟;⑸學會法院的工作運行流程,積累實務工作經驗,為畢業后工作打下基礎。
在明確實習目標的前提下,我結合法院和個人實際情況的制定了如下實習任務:⑴熟悉法院的各項管理制度;⑵熟悉與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員相關的執業制度;⑶與法官和工作人員接觸和溝通,虛心求教;⑷運用網絡處理案卷檔案,使其管理自動化。⑸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做好秘書工作;⑹協助工作人員做好開庭前后的準備工作,開庭時認真旁聽;⑺不斷充實專業知識,拓展視野。
二、實習內容及其具體工作
由于實習之前我就已經明確實習目的和制定了實習計劃,這使得我在實習過程中有的放矢,積極主動尋找鍛煉機會,并有得于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助,我的實習內容豐富多彩。這些工作有助于鍛煉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后職業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一)學會用好法院辦公自動化軟件。
隨著信息技術在各個領域的廣泛運用,法院也實現了辦公的自動化,我國法院并且還建立了自己的內部網絡。辦案從頭到尾都網絡自動化了。一開始立案要輸入電腦,建立電腦檔案,其中也要若干次進行網絡化信息處理,審判完了要把檔案錄入。如果執行也會轉到執行,網絡記審理時間,不會超期,否則就輸入不了了。這都要求工作人員要有細心謹慎的`做好各項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著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復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于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
(三)作調解、庭審、談話筆錄。
鑒于去年暑假的實習經歷,這項工作對我而言并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筆錄基本全部是電腦錄入,對于沒有學過速錄的我來說還真的跟不上,所以明顯的感覺到掌握速錄技術的重要性。不過據此我也明白了,該法院大多數的書記員并非科班出身但卻能夠進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她們所掌握的速錄技術。
(四)送達開庭傳票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所謂送達大多數情況下就是打電話把當事人叫到法院,然后將文件交給他們,告知他們權利義務,然后讓他們填好送達回證就行了。當然也有當事人拒領的情況,如離婚的被告方拒不領取,最后只好由我跟主審法官給送到家里,但是送去之后當事人拒不簽字,我們又好說歹說勸了半天才勉強把字簽了。不過對于那件事,我一直覺得有點遺憾和愧疚。在現實中,即使當事人不領取相關文件,法院可以采用公告或郵寄的形式送達,還可以留置送達,所以這并不影響效力的發生。對于當事人來說,訴權是一種權利,但是在訴訟過程中的義務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說權利與義務總是像伴隨而存在的。送達看似簡單,但事實上與當事人打交道并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很多時候還要考慮到當事人的情緒問題,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簡單的工作。
(五)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4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并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并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范。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準。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岳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后他將余下雷,管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管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管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于雷,管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衛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于雷,管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著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通過欺詐騙婚與另一女性結婚。原告自訴其重婚。通過此案不由得聯想起新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新《婚姻登記條例》在簡化婚姻登記程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風險,一系列的問題也將隨之而來。政府和個人誰該承擔婚姻風險?個人在婚姻風險中如何自我保護?政府又如何加強管理降低婚姻風險?我想,這些問題應該是新條例所做的改革出臺后,作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應該考慮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5
一、實習單位與崗位介紹
萊山區法院現有在編干警58人,平均年齡37歲,全院干警中,具有研究生學歷的13人,占22%。具有大學學歷的45人,占78%,實現了隊伍的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萊山區法院目前建有小型審判庭8個,配有58臺電腦,14臺車,其中警車6輛,庭審實況錄像系統3套,安檢系統2套,監控系統1套,并建成了煙臺市法院系統首個科技法庭。萊山區法院自建院以來,始終堅持以人民滿意為標準,堅持公正與效率的主題,緊緊圍繞全區工作大局,以爭創全國一流為目標,審判工作和隊伍建設不斷邁上新臺階,全體干警齊心協力,同舟共濟,與時俱進,奮力拼搏,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維護穩定、服務發展、保障民生、促進和諧方面的職能作用,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堅定、公正清廉、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高素質的法院隊伍,為萊山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曾被山東省高院授予先進集體,并榮立集體二等功,獲得煙臺市政法委、共青團煙臺市委授予的“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優秀婦女維權崗”等多項榮譽稱號。
在經過萊山區人民法院政治處的指導與分配下,我榮幸地被分派到了民一庭,日常工作中主要從事輔助法官完成送達回證的送達以及聯系當事人提交材料等一些輔助性工作,其中也較大一部分囊括了書記員除制作庭審筆錄外的`一些日常工作。
二、實習的主要內容
在萊山區法院實習的兩個月期間我認為我一直擔任著“代理書記員”的工作,除了和法官一起開庭制作庭審筆錄這樣資格性要求較高的工作外我從事的工作涉及面之廣:
1.最基本的整卷和訂卷,整理卷宗包括正卷與副卷。
2.送達回證的填寫和送達
3.裁判文書與證據信息,庭審筆錄的校對工作。
4.代收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
5.各類法律文書,民事調解書,民事裁定書,民事判決書的復印與蓋章工作。
6.一些簡單的后勤工作例如:統計法官,書記員的信息和執行公務證編號以及對案件的執結率Excel報表制作,標記額總計等。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6
在xx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履行局綜合處練習的日子,固然唯一短短四個禮拜的韶光,但在這二十余天的時候里,兵戈了到大量的履行案件,觸及信訪、督導、履行、監禁等一系列系統操縱。從第一天起,我就意想到今后二十余天的練習熬煉將使我學到在黌舍沒法碰到的一些新東西,對付它們的把握與探討將會對本人今后在法學范疇中進一步的成長有著極大且緊張的增進效用。
作為一名大門生,有些東西不論冊本上還是從他人的刻畫訴說中,不管多么活潑、形象,如果你從未切身材會過,那么你將永久沒法獲得第一手的資訊,在當今這個信息期間尤其如此,換句話講,即使對付冊本表面頭頭是道,但遠離了實踐,充其量僅僅是個外行人,只能空言無補。實情表明了實如此,在這段時候里,我不敢妄論本身從中到底學到了多少東西,但這期間我第一次真正領會到了所謂法院系統的“履行難”題目的近況,看清了其廬山學真習面網目。
從對履行一竅不通入手下手,到兵戈到第一個履行案件,看到第一份卷宗,寫出第一份案件報告、第一份鞭策履行令、第一份指令函,再到最終的訂卷以及歸檔,掃數的這一切,讓我的練習糊口生涯緊急而忙碌,富裕而有層次。看到了很多,聽到了很多,碰到了很多,同時也想到了很多、學到了很多。自始至終我是以一名初學者的姿態和心情對待這一切,有些事變從頭到尾都必要教授手把手地教,乃至在碰到的有些案子上,根本沒法將所學表面知識與詳細實踐做一聯合。偶然間一份案件的審理報告,從一入手下手寫底稿到最終的成稿出爐,期間要經歷多達六次的返工處理,當真分析每個字每個詞的應用是不是妥帖得當,對付法律條則的拔取以及說話句式的布局,從中可以切身材會到老法官的嚴謹以及其對付法院工作的'結壯的立場。
固然和絕大大都參加法院練習的門生一樣,我也面對著料理卷宗的死板、熬人、同時又富含極大樂趣的工作。對付卷宗內文件的次序的分列以及其間所包括的嚴謹的邏輯連合性,都是對初學者的一種歷練和考驗,而作為法院審理判案的魂魄的載體,每一份卷宗中所包括的更是對付每個案件的審理進程的記錄和判決履行結果的亮相和追索。在這二十余天的工作中,前后累計料理訂卷達xx余份,不但使我對付法院平常審理履行案件的程序進程有了切當的體認,同時更使我在相稱短的時候內大量的涉獵和知曉了種類不同的諸多案件在履行中所碰到的題目,促使我對付導致案件履行難這一法院系統的老邁難題目有了更加深入的認知和思考。
固然還必要在這里感謝練習期間賜與我巨大的救助和指導的履行局的各位帶領和教授們,他們關心入微的關懷和教導,使我在全部進程中有更多的進修空間和領悟內容。另有他們在自我本職工作中所顯現的當真、誠摯、結壯的工作風格,使我對將來參加工作以后的模式有了精確的建構方向。在平常空隙時分的閑談暢敘中,他們言辭中所透暴露的意蘊和對我的盼望更使我感觸本身須付出百倍之竭力和拿出更好的將來來對待他們賜與我的那份希冀。
轉瞬的練習期一瞬即逝,看似良久的二十余天的工作也在韶光似箭間走到了盡頭,看著本身在這些天來所經歷的諸多案件,看著本身在這些天來所料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報告,可以說這段進程不可謂不富裕,期間經過議定的每一天,交友的每一名教授朋儕,都是我難以忘懷,衷心的祝福他們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現,我也會懷抱著這段富裕美好的經歷在今后的進修工作的門路上越走越遠,走向本身的將來。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7
XXXX年7月10日至XXXX年7月24日,在母校吉林大學法學院的組織下,我在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批捕處進行了為期兩周的暑期實習。實習期間,得到了檢察院老師的熱心指導,學到了一些實踐經驗,了解了檢察院批捕處的主要工作流程,鞏固和提高了<<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知識,對于法學及法律實踐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同時,工作也得到了領導的認可和好評。實習期間的工作和感受集中在以下幾方面:
協助指導老師裝訂了大量的卷宗材料,對于刑事案件,公安機關偵察搜集的證據有了初步的認識。對于一般的常見多發刑事案件:侵財類案件如盜竊,搶劫,搶奪,大都有公安機關提供的抓捕經過,犯罪嫌疑人供述,證人證言,以及扣押物品估價鑒定結論: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如交通肇事,會有抓捕經過,犯罪嫌疑人供述,現場勘察報告,車輛鑒定結論,法醫鑒定結論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結論。通過對以上案卷的整理,閱讀,對證據有了更深層的理解。證據不僅是課本上刻板的分類,更是客觀,真實的,跟案件有著緊密聯系,能直接或間接證明案件事實的事實。證據的重要性在案件中顯的更加突出,同時也突現了證據的收集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決不能為求破案而刑訊逼供,非法取證。要確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及其違法行為得到法律的追究。 隨同指導老師提審了犯罪嫌疑人,對于訊問過程及訊問技巧有了一定的了解。
(一)提審過程,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制作"訴訟權利告知書"和"訊問筆錄";提審需要有兩人在場,一人提審,一人記錄;犯罪嫌疑人的回答要如實記錄,不能漏記,錯記或故意不記;不能對筆錄進行隨意涂改;筆錄制作完畢后,要由犯罪嫌疑人核實并簽名,按手印。
(二)對犯罪嫌疑人的訊問應是建立在對案件材料的充分了解的基礎上,提審主要是核實公安機關提供的.證據材料是否真實,是否有遺漏以及關系案件的主要事實是否清楚,能否符合法定的逮捕條件。提審犯罪嫌疑人時要對其講法,明理,使其主動,真實的交代事實,不能把犯罪嫌疑人當成罪人,也不能完全站在犯罪嫌疑人一邊,對其同情,而帶有嚴重的主觀好惡,使訊問失去實質的審查意義。在老師的指導下,制作"審查逮捕案件意見書"。經過對公安機關提供的證據材料的閱讀及審核,對犯罪嫌疑人主要犯罪事實的核實,對案件就會有一個清楚的認識。現在就需要結合相關的法律規定及犯罪事實,決定是否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這時,必須認真閱讀有關的法律規定,區分此罪與彼罪,罪與非罪的界限,最終確定是否批準逮捕,及以什么罪名逮捕。在"審查逮捕案件意見書"中要詳細記載案件事實及相關證據,得出結論的理由和法律依據,做到批捕的準確。
半個月的實習是短暫的,但收獲的是知識和繼續學習的動力。"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要自己不斷的學習,持續的積累,一定能為我國的法制建設出力,為百姓謀福。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8
半個月的實習,還是有收獲的,對法院的程序多少有些了解,和同事也漸漸熟絡起來,終于知道學生這個身份多讓人羨慕。
法院這么復雜的地方,這么短的時間我也根本不可能有什么深刻地認識,而表象往往給人誤導,好像沉默是最明智的辦法。
胡哥他們對我一直很客氣,這種客氣甚至被我理解為排斥和不信任。他和西子、劉亭之間就很隨意,工作氣氛也很歡快,對比之下,我就很孤單,當然這可能是新人必經的階段。不過跟性格有關,也有例外。
今天上午,矮個子男子到排期組,詢問我的基本情況,他說起在北京上大學時和同學一起騎車回廣州的經歷,途中路過邯鄲,邯鄲小妹妹在他記憶里留下的感動。可惜在要走的這天,才知道,這個調侃說要和我合伙開日本料理店,個子矮矮不留歲月痕跡的人,大家叫他九爺。中午胡哥請我們吃飯,一起的還有保全組的陳家歡(我也是今天才知道他的名字)。他說:“你怎么這么害羞啊。我們這么長時間了還沒說過話。”我也很不好意思,誰讓我是慢熱型的呢?其實我覺得他們對我還是挺友好的,于是有點討厭自己,如果我主動一點,多和他們交流,也許實習期間就不會那么苦惱了。
不過也不能太苛求自己,回來的路上,兩位老師說的.話很貼心:我們主要是了解一下法院的程序,至于以后社會上的應酬可以工作以后慢慢學。他們之間看來很輕松的話題又不適合我們談及,所以只要干好交付的任務就足夠了。就這樣,對實務工作只有了一點表面印象,對周圍的人還來不及品評的時候,在福田法院的實習就已經結束了。現在的心情好象剛考完試,一下子輕松很多,再也不用一大早就離開溫暖的被窩,晃晃悠悠擠公車,再也不用擔心周末一閃即逝,可以看看電影聽聽講座,享受20xx年最后的怡然自得。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9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筑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后,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托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蘇 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托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 ,2/0 - 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杰,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杰訴稱: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系;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簽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簽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于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
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愿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復出售后,于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于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并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筑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筑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托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經貿公司于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對建筑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復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帳“換據”是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杰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復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
被上訴人尹杰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杰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準開發建設座落于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項目。項目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并組織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開工。
1999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筑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托),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 - b 軸,建筑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XX年4月25日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杰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 ⑥-⑦ ,2/0 - b ,軸建筑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筑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筑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筑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杰在未取得進戶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占有和控制。
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筑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過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杰送達了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決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強行占有了合同約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杰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
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筑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托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項目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
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權所有人,并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并未確定。但后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系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杰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
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于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于待定狀態。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
雖然當時簽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于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于收款行為。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開發公司向尹杰下發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后,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于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筑公司。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發票,后來又由經貿公司換發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復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對開發公司的重復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由于案件牽涉關系復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并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對于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采取了其他觀點,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XX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系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筑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于第三人尹杰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
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范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興建筑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對于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于以上兩點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了解南開。
大學生法院實習報告10
實習人:XXX專業:法學實習地點:縣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20xx年7月28日~20xx年8月20日
年級:20xx、班級:法學1班、學號:20xx0301118
關鍵詞:實習、細心、嚴謹、準確聽庭、程序、理論聯系實際
很高興能利用暑假時間到吳起縣人民法院實習,對于即將升入大二的我來說,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實踐活動。首先,要感謝為我提供實習平臺的法院的全體工作人員以及我的老師和家長給我的支持
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實習,沒有實習經驗。因為是大一,物權法、債權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特別是民訴法等均尚未涉及,而且是到基層法院實習,所以此次實習的目的主要是熟悉法院的辦事機構、工作流程以及案件的立案審結過程等層面上的東西,而不可能涉及做筆錄、參與案件討論、起草判決書等實質上的內容。雖沒什么實質的收獲,但還是感觸頗深,受益匪淺。
第一天因為法院的全體工作人員下午政治學習。第二天正式開始實習,基本無事可做,除了跑跑腿兒送送卷宗或文件。我的實習老師負責民一庭的內勤工作,所以我學會的第一項工作就是拿送報紙和信件。書記員收發當事人出庭傳票、開庭權利義務通知書、送達回證、裁判書、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主要是通過特快專遞或掛號信件來完成的,所以信件一天分兩次及時拿送。拿送時要注意蓋章登記信件,這也是工作程序,避免出錯。別看這不起眼的小事,仔細研究起來還大有講究,疏忽不得,一旦出錯整個訴訟程序將受到影響。綜合部的一位法官是專門負責訴調對接簡報工作的,交給我們幾個實習生校對各中院交付打印成冊的簡報的工作,看看打印樣文是否有文字和標點上的錯誤,也就是找錯別字。這使我想起了高考的一道語文題,也是找錯字。我不想頌揚可惡的高考題型如何實用,只是想說在學校學的東西到了工作上說不定哪天就會用到,所以書到用時方嫌少,要利用上學時間多學點東西。校對工作需要兩種東西,細心和耐心。校對過程中,我們幾個討論了“制定”和“制訂”的區別,“裝潢”和“裝璜”的區別,還查閱了字典。老師告訴我們,曾經因為用詞的不同還引發過一場官司。法律的嚴謹準確又一次實際地印入我的腦海。
我的工作之一就是送拿卷宗到律師閱卷室,這樣我們便有足夠的機會來翻翻看似神秘的卷宗里都包含些什么東西,人告訴我們,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立案文書、起訴狀、應訴答辯狀、送達回證、開庭筆錄、質證筆錄、雙方提供的證據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閱卷完畢后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我在想內卷為何不能公開呢?法官們的高見為何不能與公眾見面呢?為什么裁判書、判決書上只是裁判判決的結果而無相關的理由支持呢?這又如何體現法律的透明公正呢?這些問題確實值得我好好思考。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后,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后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期間還經常打電話聯系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后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幾次在法官們的帶領下參與旁聽。
接下來的第三件事就是旁聽給我的感性認識。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說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小、布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后來從法官處得知這是一個臨時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當中。
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后,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原告只有一個,即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個,都是小區業主。本來我認為此案會合并審理,因為這樣比較方便又簡便快捷,結果法官卻是一一進行審理的。在我的提問之后,我得到的解釋是,經調查這六位業主各持己見、互不統一,若是合并審理就會造成混亂很難控制局面,最后反而會影響審判工作的進行。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么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保密工作。從我們到法院實習的第一天起,袁老師就告訴我們凡是在法院聽到的、看到的一切屬于保密的東西都要爛在肚子里,不能說出去。連席會議上各個法官的的意見理由都屬于保密的內容,不能透露出去。法官們辦公室桌邊的紙簍都是自己親自倒到保密紙桶里的,然后統一送到保密室集中銷毀,實習生一般不幫法官倒紙簍的。
在近二十多天的時間里,我基本熟悉了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大致的全過程,這對我下個學期學習民事訴訟法將會有極大的幫助。理論與實踐結合才能把知識學透。
上午工作不忙的時候就去聽庭審,雖然事先沒有看卷宗,但還是能聽懂大概。我覺得,在庭審的過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導著整個審理過程;法官總結的爭議焦點很關鍵,關系到能否準確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個好的律師,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夠自圓其說,還要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問題的深層含義,不要答非所問,詭辯在中國這樣一個極力追求事實真相的國家里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厭煩。
短短的二十多天,盡管當時覺得無聊、浪費時間,但現在回想起來收獲真不少。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鍛煉。我在想,中國的法學教育如若真能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那該會培養出多少人才!
在報告的結尾,我要再一次感謝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的法院工作者,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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