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合集15篇
在法律不斷完善的社會中,很多事項都需要使用申請書,請注意不同種類的申請書有著不同的格式。寫申請書真像想象中那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
申請人:安徽 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住滁州市定遠路x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請求事項:將該案移送至滁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
事實與理由:
劉 與申請人勞動合同糾紛一案(合勞仲案字【20 】第522號),業經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在答辯與舉證期間,經申請人查證,20 年4月底劉 已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20 年5月初劉 與滁州 勞務有限公司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滁州 勞務有限公司將劉 派遣至申請人處工作。無論申請人作為用人單位,還是作為用工單位,劉 一直在安徽 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請人從未將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辦公地為高檔寫字樓,均為業務營銷人員,也無劉 所述工作崗位)。申請人所在地與勞動合同履行地均為滁州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因此,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本案無管轄權,本案應當由滁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請貴委予以審查,依法移送。
此致
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安徽 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年 月 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2
申請人:________,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_____省_____縣人,現住_____市_____區_____村_____區_____號樓。
________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___)___民一初字第_____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裁定將本案移送_____市_____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_____于20_____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20_____年舉家搬遷到_____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_____離開_____省_____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_____從20_____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_____市_____區_____村_____區_____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_____市長清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_______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_____市_____區,并非_____省_____縣。因此,貴院受理_____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_____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_____省_____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3
申請人:李XX,男,白族,1976年2月15日生,云南省大理XXXXX職工,住大理市經濟開發區XX職工宿舍XX室,身份證號碼XXXXXXXXX,聯系電話XXXXXX。
申請事項:請求確定由宜昌仲裁委員會仲裁,駁回原告的起訴。
事實與理由:
一、本案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第八條明確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于20xx年 月 日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并對爭議的處理方式作了約定,貼合法律規定,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條規定的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屬于仲裁的受案范圍,認定雙方當事人選定的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為仲裁,仲裁委員會對案件有管轄權。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6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即排除法院的訴訟管轄。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基于真實的意思表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并在合同中約定了第八條仲裁條款作為解決雙方爭議的`方式,該仲裁條款對仲裁事項及仲裁機構均作了明確具體的約定,已經具備仲裁條款的構成要件,根據20xx年9月8日起施行的《仲裁法司法解釋》第十一條“合同約定解決爭議適用其他合同、文件中的有效仲裁條款的,發生合同爭議時,當事人應當按照該仲裁條款提請仲裁”,依法應當認定雙方訂立有仲裁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6條之規定,雙方訂立有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應當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處理,排除法院的訴訟管轄。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告知雙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雙方當事人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并對爭議的處理方式作了約定,貼合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6條之規定,雙方訂立有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的,應當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處理。故請求貴院依法審查雙方的仲裁條款,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附:合同復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此呈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4
申請人(原審被告):重慶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職務: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住所地:重慶市萬州區 綜合樓
被申請人: ,男,出生于19 年7月10日,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住址:重慶市云陽縣 鄉 村X組
申請事項:
將本案移送至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 年2月8日收到金安區人民法院受理的 訴申請人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的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理由如下:首先, 向金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據是“20 年3月2日原告在 X工地上班,具體從事水電安裝工作。20 年3月19日上午10點,原告在被告成立的重慶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部指派的工作過程中,因電表爆炸造成原告燒傷”。依據原告對其受傷過程的描述,是“工作過程中”,并非其他原因造成的傷害。因此, 的傷害應該屬于勞動爭議糾紛的范疇,一般情況下,職工工傷糾紛應該待受傷員工治愈后,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然后經勞動仲裁機構選定傷殘鑒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鑒定,再依據傷殘等級,按照我國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條文進行裁定。其做法違背了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安徽省工傷保險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所以, 的工傷事故應該移交六安市金安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請予準許。
此致 。
人民法院
申請人:重慶市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0 年二月十一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5
申請人:李晶,女,20 年9月10日出生,漢族, 省 縣人,現住濟南市長清區 村X區X號樓。
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 )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孫大千于20 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20 年舉家搬遷到濟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孫大千離開 省 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孫大千從20 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濟南市長清區 村X區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濟南市長清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孫大千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濟南市長清區,并非 省 縣。因此,貴院受理孫大千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省 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晶
20 年 3月 29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6
申請人(原審被告):重慶X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職務: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住所地:重慶市萬州區XX綜合樓
被申請人:XX,男,出生于19xx年7月10日,
身份證號碼:XXXX 聯系電話XX
住址:重慶市云陽縣XX鄉XX村X組
申請事項:
將本案移送至xx省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2月8日收到金安區人民法院受理的XX訴申請人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的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xx省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理由如下:首先,XX向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據是“20xx年3月2日原告在XXX工地上班,具體從事水電安裝工作。20xx年3月19日上午10點,原告在被告成立的`重慶X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XX項目部指派的工作過程中,因電表爆炸造成原告燒傷”。依據原告對其受傷過程的描述,是“工作過程中”,并非其他原因造成的傷害。因此,XX的傷害應該屬于勞動爭議糾紛的范疇,一般情況下,職工工傷糾紛應該待受傷員工治愈后,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然后經勞動仲裁機構選定傷殘鑒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鑒定,再依據傷殘等級,按照我國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條文進行裁定。其做法違背了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安徽省工傷保險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所以,XX的工傷事故應該移交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請予準許。
此致 。
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重慶市X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0xx年二月十一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7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現住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號,電話: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高某,男,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____區____鎮____村____組____號,電話: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依法將案件移送至河南省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
貴院于20____年11月30日將原告高____訴被告王____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等留置送達于申請人王____母親住所,隨即王____母親將上述材料郵寄給王____,王____于20____年12月5日提出了管轄權異議。但是自20____年1月份因工作原因一直在河南省濮陽市華龍區生活和居住,離開住所地已近兩年之久,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應由經常居住地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法院管轄。
此外,被申請人高____因故受傷的事故發生地為河南省濮陽市,隨即在濮陽市進行治療終結,無論依照《民事訴訟法》之規定,還是依照便于當事人雙方舉證、證人出庭及法院查明案件真相的訴訟原則,應當由濮陽市華龍區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本案應當由申請人王____經常居住地河南省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法院管轄。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月_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8
申請人:_____,女,____年10月10日出生,漢族,現住河南省中原區____村__區__號樓。
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____)__民一初字第100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申請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貴院已受理錢____訴申請人離婚糾紛案的應訴通知,通知申請人提出答辯狀。申請人在提出答辯狀的同時,現根據事實提出對此案管轄權的異議,理由如下:
根據《民事訴訟法》,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原則,即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現申請人住所地在____市,而錢____向貴院,即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非向貴院提起。
《民事訴訟法》第38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根據上述事實和法律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______人民法院審理。請予準許。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9
申請人:xx安徽xx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住某市定遠路xx號
法定代表人xx,職務總經理
請求事項:xx將該案移送至某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
事實與理由:xx
劉xx與申請人勞動合同糾紛一案(合勞仲案字【20xx年】第某號),業經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在答辯與舉證期間,經申請人查證,20xx年4月底劉xx已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20xx年5月初劉xx與滁州xx勞務有限公司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滁州xx勞務有限公司將劉xx派遣至申請人處工作。無論申請人作為用人單位,還是作為用工單位,劉xx一直在安徽xx電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請人從未將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辦公地為高檔寫字樓,均為業務營銷人員,也無劉xx所述工作崗位)。申請人所在地與勞動合同履行地均為某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因此,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本案無管轄權,本案應當由某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請貴委予以審查,依法移送。
此致
合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
20xx年x月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0
申請人:西安 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人因原告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駁回原告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起訴。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 年x月x日收到貴院受理的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案應訴通知書,現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貴院應依法駁回原告起訴,理由如下:
在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中第十一條第一款明確約定:“雙方在合同執行中,應本著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合同中發生的糾紛,若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對方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由此可見,雙方對糾紛的解決機關已達成仲裁協議,原告對發生的糾紛應當向西安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而向貴院提起訴訟違反雙方約定且與法相悖。
仲裁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雖然雙方只約定了由對方的.仲裁機構仲裁,但首先雙方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為仲裁,解決機構為仲裁委員會,而西安市只有一個西安仲裁委員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仲裁協議約定由某地的仲裁機構仲裁且該地僅有一個仲裁機構的,該仲裁機構視為約定的仲裁機構。因此該仲裁協議對仲裁機構的約定是明確的。本案應由西安仲裁委員會受理,貴院依法不擁有對本案的管轄權。
綜上所述,雙方簽訂的仲裁協議是真實有效符合法律規定的,貴院應依法駁回原告起訴。
此致
市 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西安 有限公司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1
申請人: ,男,1974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電話: 。
被申請人: ,女,1987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某地,電話: 。
貴院受理的20 年朝民初字 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某鎮某村某組某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 年1月25日結婚后,20 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某鄉某村,在該地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某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2
上訴人: X,男, 年X月 日出生,漢族,無職業,住,公民身份號碼: X。
被上訴人:天津市 X人民政府,住所天津市 號,組織機構代碼: 。
上訴請求:
1、請求依法裁定撤銷河西區人民法院(20 )西行初字第 號行政裁定書,并將本案依法移送至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2、本案依法由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20 年 月 日,上訴人就河西區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糾紛一案向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該案應當由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20 年 月 日,河西區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了(20 )西行初字第 號行政裁定書,裁定駁回上訴人提出管轄權異議。
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的裁定違背了事實和法律規定,是錯誤的裁定,本案依法應當由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具體理由如下:
原審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一審法院裁定認為:原告提出的管轄權異議理由不成立,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認定駁回上訴人訴訟請求。
上訴人認為:上訴人認為,本案應該依法由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四條之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第(三)項為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又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行政訴訟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一)被告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層人民法院不適宜審理的案件;
因為被上訴人為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政府,并且被上訴人在財政、經濟、人事方面對一審法院有利益影響,故一審法院不適宜本案的審理工作,因此該案一審應當由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而不應當由一審法院審理。迫于立案之初,在貴院無法立案,故上訴人不得已在一審法院立案!
此外,一審法院單純依據《解釋》第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對當事人提出的管轄異議,人民法院應當進行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就冒然駁回上訴人的請求,實際上是對法條的曲解,從一審法院的行政裁定書上,我們絲毫無法看出一審法院審查管轄權理由不成立的行為,并且也未提供相應的依據對理由不成立做出說明。
綜上,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必然導致裁判的錯誤。為更好的保障和維護當事人的權益,故向貴院提起上訴,希望貴院能夠依法支持上訴人的訴訟請求,望裁如所請。
此致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日期: 年x月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3
申請人:
律師事務所:
律師:
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
申請事項:
請求貴單位依法將本案移送至 管轄。
申請理由:
作為 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 委托的辯護律師訴訟代理律師,參與訴訟活動后,經過對案件的進一步了解,認為貴單位對本案不具有管轄權,故提出管轄權異議。
理由如下:
鑒于上述理由,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保證本案的公正審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編第二章關于管轄的規定,以及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一十條、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申請人請求貴單位依法將本案移送至 管轄。
此致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4
申請人: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
職務:總經理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____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
雙方在《采購合同》第十一條爭議解決的條款中,明確約定:“有關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可見,如發生糾紛,只有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才有管轄權,即申請人這一方,而申請人注冊地為北京市朝陽區,故本案有管轄權的法院應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綜上所述,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請予準許。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5
異議人:
貴院年字第號民事訴狀收悉。異議人認為貴院對本案并無管轄權。理由如下:
據此,貴院應將本案移送給有管轄權________的'人民法院。請核準。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附:
異議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1、本異議書供提起管轄權異議時使用,用鋼筆、毛筆書寫或印制。
2、“異議人”欄,如系公民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職務、住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
3、“異議人”署名欄,如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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