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證明【熱】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說到證明,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證明是核驗一個人的身份、經歷或一件事的真實情況時所寫的一類文書。證明到底怎么擬定才正確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離職證明,歡迎大家分享。
員工離職證明1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被辭退,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年 月 日
員工離職證明2
甲方:xxx公司(單位名稱)
乙方:xxx,身份證號:xxx
乙方原為甲方xxxx(部門)的xxxx(職務),于20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甲乙雙方確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有關問題達成一致,并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甲方代表簽字:xxx
乙方簽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3
茲證明 身份證號xxxxxxxx,為本公司離職職員,在xx年xx月xx日正式離職,已完成交接手續,在本公司期間擔任xx 崗位工作,月收入為 元。
特此證明
xxx公司
公司蓋章:
xx年 x 月 x 日
員工離職證明4
xx(姓名),xx(性別),身份證號:xx,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部門)的xx職務,由于xx原因提出辭職。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5
證明________是我公司員工,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任_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在職期間一年以來總收入約為__________元。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于證明我公司員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資收入,不作為我公司對該員工任何形勢的擔保文件。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員工離職證明6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樓______號______室
__________先生/女士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本公司工作。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離職。
根據《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的規定,經協商同意,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批準__________先生/女士離職。
離職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離職證明7
茲證明李浩先生,身份證:452897__________,原系我司市場策劃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____年5月14日至20____年7月23日,F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無花廣告有限公司
20____年9月18日
員工離職證明8
xxx: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部門)的xx職務,由于xx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x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9
甲方:x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x身份證號:xxxx
乙方原為甲方xxxx(部門)的xxxx(職務),于xxxx年xxxx月xx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x
乙方簽字:xxxx
日期:xxxx
員工離職證明10
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1
xx(姓名),xx(性別),身份證號:xx,于xx年xx月xx日申請離職,經研究,xx年xx月xx日批準其離職。雙方商定:離職后,辦好交接工作;對于前期工作中的遺留問題,xx(姓名)須不定期來我公司,及時協助本單位解決相關問題。
根據相關保密協議,xx(姓名)不得在“與我公司存在競爭關系”的公司任職;不得泄露我公司的`重要客戶資料和相關技術,一年之內不能從事相關行業。
特此證明!
xx公司(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2
xxxxxxxxx,自xx20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xxxxxxx職務,至xx20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3
勞動關系解除/終止確認書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20xx年03月06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 解除 / 終止 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有關問題達成一致,并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員工離職證明14
員工離職證明公司開了會有風險嗎?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幫到您!
員工離職證明公司開了會有風險嗎?
原則上以開具一份離職證明為主,否則每個員工都要求多份或是多次開具的話,將會大大增加HR的工作量。
企業不開具離職證明給離職員工,是否有風險?
案例——20xx年5月31,小王與A公司解除勞動關系。離職當日,公司沒有出具離職證明給小王,因為公司認為小王刪掉了電腦里面的部分資料,屬于交接不完整,按內部規定公司有權不開具離職證明。20xx年11月初,公司接到小王申請勞動仲裁的應訴資料。小王主張,由于公司沒有依法開具離職證明,導致本人無法再就業,無法獲取新的勞動報酬,故要求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并以原工資標準賠償其從離職之日起至公司開具離職證明之日止的損失。20xx年3月初,勞動仲裁機構裁決該公司敗訴。
分析——現實中,企業沒有開具離職證明的原因大致有:1、勞動者拒絕工作交接或交接不完整;2、勞動者無故曠工、不辭而別,企業難以送達離職證明;3、企業不知道開具離職證明是法定義務;趧趧诱呔芙^工作交接、交接不完整或者不辭而別,企業不應該或無法開具離職證明,看起來似乎非常符合常理!然而,法律文件卻規定用人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是沒有任何附帶條件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時應查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該職工與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憑證,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因此,從法律層面分析,原單位不開具離職證明,必然導致勞動者無法入職新單位,從而無法獲取勞動報酬,故原單位需賠償勞動者的相關損失。
司法實踐中,建議——企業避免或減少法律風險的策略如下:
1、正常情況下,主動開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
2、企業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確離職證明的開具是離職流程中的最后環節;但千萬不能寫“不交接即不開具證明”之類的明顯違法條款(注意,操作時還是無條件開具離職證明;此條款僅對勞動者產生心理上的約束作用)。
3、遇到惡意不交接(需有證據證明)卻強烈要求開具離職證明的勞動者,企業可開具離職證明給他,同時在離職證明中客觀地載明“該員工與本單位尚未交接完畢”。相信勞動者拿到了此證明,也無法入職新單位,因為新單位不會招用尚未交接完畢的勞動者。
4、在工作交接制度中,企業也可規定或在合同上約定“勞動者在離職時可以隨時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其離職證明”。此條款是對抗不辭而別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主張企業沒有開具離職證明,那么他必須先舉證證明他到過人力資源部要求領取該證明。不辭而別的勞動者,是無法舉證證明這一事實的。
員工離職證明15
茲證明員工xxx,身份證號碼xxx,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職,在我公司擔任xx(部門)的xx職務,由于xx原因提出離職,現已交接完工作,于20xx年xx月xx日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完交接手續。特此證明!
X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相關文章:
員工離職證明09-04
員工離職證明07-22
員工離職的證明02-09
[精選]員工離職證明07-07
【精選】員工離職證明07-23
員工的離職證明06-20
(精選)員工離職證明07-10
員工離職證明(精選)07-10
員工離職證明[精選]07-13
單位員工離職證明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