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勞動合同匯編10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 篇1
鑒于您在合同履行期間,自____年__月__工作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經慎重考慮,現決定與您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您的最后工作日為____年__月__日,請您按照公司的'程序在當日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您的工資將發至 年 月 日,公司已結算您的薪金,請您至公司領取。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人力資源部聯系,人力資源部將隨時為您提供指引和幫助20xx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范本默認。
感謝您在公司工作期間所付出的努力,祝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展宏圖!
____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月__日
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通告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2、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2、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2、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小時。
3、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_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________小時。
4、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5、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________%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________%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________%的`工資報酬。
6、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7、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8、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元。
2、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常州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常州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常州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單位名稱) 法 定 代 表 人 職 務:
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單位住所: 乙方:(職工姓名) 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家庭現在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_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 月;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 。因工作需要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乙方所從事的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須的生產工具和工作場所。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工作特點,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應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勞動分配原則實行 工資制度,并執行職低工資保障制度,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不低于《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標準。試用期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后月工資為 元。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集體約定合同的約定執行。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 日。支付工資應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列明支付標準、支付項目和工資的扣除項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可以就補充保險、其他福利約定補充條款。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解除合同條件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 終止合同條件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符合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第九條 經濟補償 解除、終止合同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條 專項協議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時,雙方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的經濟補償及違約責任。
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章)后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直播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鑒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蓋章)
勞動合同 篇4
什么是勞動合同的解除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中斷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法和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應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若違反法的規定將承擔法律責任。法律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合意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不僅僅就解除勞動合同本身達成一致,還應當對一方或者雙方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協商一致,比如說,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出的保守商業秘密和補償一定的培訓費用,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條件,只有雙方對這些附加條件也達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勞動合同的合意解除。當然,如果雙方對解除勞動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條件,也就不存在就條件達成一致的問題。
(三) 預告辭退的許可性條件:預告辭退是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預告后才能解除勞動合同,提前終止權利義務關系。"預告"是指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也可以發向勞動者支付與預告期間相等的補償費的形式,取代預告通知。預告辭退限于勞動者無過錯,單一主客觀條件變化,勞訂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 《勞動法》規定預告辭退的法定許可性條件為下列情況之一:(1)勞動者患病或以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定歷史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達成變更協議的。
(四)經濟性裁員的條件經濟性裁員指用人單位辭退部分勞動者,以此作為改善經營狀況的手段,是無過錯辭退的一種特殊形式。用人單位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可以裁員:(1)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依法申請和法院準許開始整頓后,因出現剩余勞動力,需要把裁員作為預防的一種整頓措施。
(2)用人單位近營狀況惡化,發生嚴重虧損、開工不足、產品嚴重積壓之類的嚴重困難,需通過裁員來擺脫困境。
另外,進行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勞動者有上述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有標準
即使您是打零工,只要找到工作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為了自身利益,就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因為一旦下列情況發生,導致合同解除,您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情況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情況二:不能勝任工作,經過一定的培訓或調整到其他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結果:按上述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情況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結果:除了按上述標準發放經濟補償金,還應發給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果辦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了退休、退職待遇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情況四:勞動合同訂立時,“約好”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又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受聘人)
姓名: 性別: 民族: 學歷: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依據《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試點全面推進階段全員崗位聘任制試行辦法》和《××研究所崗位聘任制實施細則》,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崗位名稱
甲方聘任乙方在 崗位工作。
崗位性質與職級 。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三、崗位職責
乙方的崗位職責:
四、工作紀律和技術保密要求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成果和技術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后,應將所有實驗記錄本、工作報告及數據交所在部門歸檔。
3.乙方離開用人單位 年內,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術成果和資料,不得侵犯甲方的技術經濟權益,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4.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并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六、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確定乙方受聘期間的工作報酬及福利待遇。
2.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職工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假期的待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按照國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基本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
4.工作報酬與福利待遇的其他約定: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乙方退休、死亡;
(3)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
(4)乙方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
(5)乙方公派出國或因私出境逾期不歸;
(6)乙方不履行聘任合同。
甲方依據上述條款解除乙方聘任合同,乙方應在30日內辦妥終止聘任關系手續。
4.乙方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聘任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任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任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勞動合同 篇6
一、工傷訴訟的追訴期為一年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的時效為一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單位)全稱 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出 生 年 月_________ 在本單位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 勞動保障卡號 _________
戶 籍 所 在 地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居 住 地 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及電話 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南京市勞動合同范本。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雙方或一方不愿續訂的,本合同終止;若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應當順延至情形消失時終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并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方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務(該工作為甲方事先確定并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為合同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合同范本《南京市勞動合同范本》。
(2)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為 。乙方的具體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布的相關標準執行,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勞動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應當由甲方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本單位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單位有集體勞動合同的,可按集體合同約定。
四、勞動報酬
每月 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委托銀行發放),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元。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乙方實行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甲方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當地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以及修訂勞動報酬規章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和個人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保證執行國家關于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3、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在工作場所內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合同。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并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其他約定條款
1、試用期: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乙方的工資待遇為 元/月(或合同約定工資的 %)。
2、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依法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承擔的違約金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雙方約定的培訓和服務期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3、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義務。乙方的保密范圍為: ,競業限制的范圍 ,競業限制的區域為 ,競業限制期限為 月。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元。
雙方約定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約定: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副本,在簽定本合同時乙方已知悉,并愿自覺遵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乙方不負責任、玩忽職守,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經濟損失。在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必須按甲方的《員工離職(辭退)管理規定》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移交工作,資料和物品,并還清預支款項及借支款項等。若乙方移交拖延,每延誤一天,應承擔違約金100元。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上海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 (甲方):
職 工(乙方):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上海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范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注明并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并不得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并不得單方涂改。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合同范本《上海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____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編輯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經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新員工試用期為個月,從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時間及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甲方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非有法定事由乙方應當服從。
工作時間及休假參照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三、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
甲方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為月工資--元(具體見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甲乙雙方依法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保密和競業限制規定
乙方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在與甲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二年內不得在任何從事同類業務的'單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從事同類業務。否則按法律規定承擔責任。
五、服務期約定
鑒于甲方為乙方提供無償專業技術培訓,乙方承諾為甲方服務2年。(服務期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合同期限自動順延。)
服務期內,乙方違反約定的,要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的培訓費等費用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勞動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 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由于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勞動合同 篇10
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終止勞動合同有3 種情形:(《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1. 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2. 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3. 公司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所以如果你的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情形是后面兩種情況的話,那單位就要給你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十六條第五款、第四十七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按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相關知識:如果不續簽,如何進行經濟補償,補多少
實踐操作中一直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從員工進入單位開始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第二種認為從20xx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
筆者贊同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員工在單位工作的時間應該分為兩個部分計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應該適用原《勞動法》,而原來的勞動法規定,合同自然期滿的,無需進行經濟補償;第二部分是20xx年1月1日之后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進行經濟補償。既然《勞動合同法》無溯及力,則其對 20xx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無法律效力。因此,我們認為第二種觀點是正確的,事實證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勞動案件,也是根據第二種觀點進行裁判的。
從200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根據勞動者合同期滿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以拿到手的工資為準。
綜上所述,除了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這種情況以外,單位需要對員工對員工進行經濟補償,補償的數額為從20xx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
實踐中,要是用人單位保持或提高了勞動待遇,而勞動者仍然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此時終止勞動關系是沒有任何經濟補償的。這點還需要各位多注意。在進行經濟補償的時候,我們需要知道這個經濟補償是如何計算的,根據自己的工作年限能獲得多少經濟補償金。要是就此發生了爭議的話,可以向在線律師尋求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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