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id="u3evg"></i>
      1. <i id="u3evg"></i>

        勞動合同

        時間:2025-03-11 13:47:52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精選】勞動合同匯總七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選】勞動合同匯總七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合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協商,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合同期限為一年,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2、乙方自費辦證,持證上崗,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數量,達到甲方要求。

          3、負責工程成本核算及甲方隨機安排一些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勞動保護由甲方提供,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除,根據工程施工連續性的.特點,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提供必要的住所,水電。

          四、勞動報酬:

          月工資為 元/月,工資包括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險等費用。

          五、勞動紀律:

          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財務制度,愛護甲方財物,聽從項目經理的領導。

          2、嚴格遵守財務崗位責任制,詳見附件。

          六、罰則:

          1、由于乙方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按損失多少照價賠償。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獨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身體患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財務崗位責任制和甲方其他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xx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 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 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發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力

          1、 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 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 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 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脫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

          (3)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壞的;

          (5) 乙方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6) 乙方連續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 不勝任本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 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 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他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 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于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 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 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 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力。(需醫院開具醫療證明,醫院級別:三甲醫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試用期內;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 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乙方的義務

          1. 必須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務,如果沒有完成當月指定的銷售業績,將按照工資的'

          1/100的比例扣除,超額完成當月銷售業績的,將按照超額部分的1/100的比例給予獎金。

          2. 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 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 乙方因其他原因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用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 提出書面通知;

          2. 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 交接工作

          4. 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 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 辦理戶口、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日,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并賠償乙方損失。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年。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月。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

          2、制定及符合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3、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時間_______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________。

          3、甲方按有關政策每月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4、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_______個月的,非乙方原因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_______個月且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按________元/月支付乙方生活費。

          5、甲方安排乙方每日_______時至次日_______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支付夜班補貼________元。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政策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1、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3、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4、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5、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并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_______條至_______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后,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未經協商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________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周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五、保險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4、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的標準執行。

          7、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8、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鑒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5、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一、合同是否是規范化標準合同以及責任認定:一般情況下,公司的勞動合同大多都是規范化的標準勞動合同,也有的公司是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但是不管是規范化的或者是自行擬定的,都跑不出法律的范疇,超出了法律范疇,即使是簽了合同,合同也是無效的,公司是要相應承擔責任的,因為是公司本身擬定的合同不合法才導致合同無效,所以責任在于公司不在員工。所以員工對于該方面問題不必太過于擔心。無論是規范化合同還是自行擬定合同,員工均可以簽署而不必去擔心責任的問題。

          二、合同中的崗位定位問題:很多公司投機取巧會在合同里面改變崗位稱呼,比如說:該人員是管理類人員,但是公司卻在合同里寫明是操作類人員。雖然待遇不變,但是這種做法對于員工來說是有風險的。對于公司卻是百利而無一害。所以員工簽署合同是務必看清崗位名稱,如果有異議務必當場提出改正后方可簽字。

          三、合同中的底薪問題:很多公司在合同中會把市最低工資作為底薪,但是對于底薪(面試時的約定最低底薪)高于最低工資人員來說,這種情況下就不可以按最低工資來簽訂合同了。必須及時改正后再簽。因為底薪會涉及到你以后工作中很多問題,尤其是你的收入會有很大影響。

          四、在合同中對于病假工資進行約定。很多公司按照常規做法不會在合同中對病假工資做規定,這樣一來公司就完全可以按照不低于市最低工資的80%來支付病假工資。這個對于員工來說是不利的。所以員工最好在簽訂合同時協商好病假工資支付辦法然后寫入到合同中。對于員工就比較有利了。

          五、合同中關于崗位調動的規定問題:很多公司會在合同里明確公司員工需要服從公司的崗位調動。該項規定可能會涉及到以后工作中的崗位調整問題。員工需要看清楚崗位調動的條件,不能夠因為崗位調整而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六、合同簽訂時間問題:按照勞動法規定,公司必須在一個月內與新入職員工前段時間合同,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簽署,則有權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但是該要求最好是在離職時提出來,因為在職時提出來可能會影響你的工作)。

          勞動合同一經雙方簽字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力,這個時候才發現合同中有很多對自己不利的條款想要反悔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在簽訂之前就應該對勞動合同多注意,小心其中的陷阱。

          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時,如何賠償勞動者

          勞動合同問題一直是司法實踐中廣泛討論的問題,也是勞動者關心的焦點。一般來說,勞動關系開始的標志就是簽訂勞動合同,但當公司不與職工簽訂合同時,職工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本文整理了關于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時,如何賠償勞動者的內容,為您提供一定的參考。

          一、 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二、 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簽合勞動合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三、 未簽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四、 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簽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五、 未簽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勞動者要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用人單位也要及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勞動合同制度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本文由小編為您整理提供,歡迎咨詢參考。

          哪些情況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一般有兩種方式,即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與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那么,哪些情況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為您提供一定參考。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特別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要注意以上的法律法規,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本文由小編為您整理提供,歡迎參考咨詢。

          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

          試用期合同與企業正式勞動合同一樣,同樣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護和維護應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適應,而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各類隱含虛假報酬、工作內容、工作性質等欺騙性質信息的維權行為。那么在試用期內,要不要簽訂勞動合同呢?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請看下面專業律師的解答。

          《勞動合同法》公布很久了,但一些勞動者對于簽訂勞動合同知識懂的太少,特別是在試用期,很多人都不知道試用期該不該簽訂勞動合同。其實,在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以下是鼎凌律師為您全面介紹試用期簽訂勞動合同的有關知識,希望對您有幫助。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己建互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互了事實勞動關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時間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勞動報酬。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筻l8條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所以,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未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首先,可以要求工作超過一個月的部分支付雙倍的工資。根據法律規定,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己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你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再次,對于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出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求勞動合同。

          希望閱讀了以上內容對您了解試用期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免費咨詢專業律師。

          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要怎么辦

          不管在什么時候,員工拒簽勞動合同的,都將使用人單位處于雙倍工資賠償的風險之中。本文就為大家帶來一起具體案例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內容進行分析。

          應當說這個規定對用人單位的約束作用是很大的,現在可以說在簽訂勞動合同問題上,企業和員工的地位轉換了,用人單位現今都是很積極的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會不會存在員工拒不同意簽訂勞動合同,以此向企業主張雙倍工資的情況呢?

          在司法實踐中,勞動者提出的申請一般是有事實依據的,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是事實但卻看似有理有據的情況,因為在勞動仲裁和訴訟過程中,員工雙倍工資賠付的訴求通常都能得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的支持。所以不管在什么時候,員工拒簽勞動合同的,都將使用人單位處于雙倍工資賠償的風險之中。這也就使得勞動合同法施行以后,有關勞動者以企業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為由向企業主張雙倍工資的勞動仲裁一度成為熱點問題。我們下面這個案例就是因員工不同意簽署勞動合同卻向單位主張雙倍賠償,但最終法院判決單位給予賠償的比較典型的案例。

          【基本案情】

          韓某在寧夏大廈工程部任水暖工,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4月2日。在勞動合同到期后,韓某仍在寧夏大廈工作,但韓某一直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12月22日,韓某提出辭職,雙方的勞動關系解除。后韓某向北京市東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寧夏大廈向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300元,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及20xx年9月份的工資。北京市東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寧夏大廈向韓某支付20xx年9月的工資1104.51元,以及20xx年5月3日至20xx年12月22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

          寧夏大廈不服該裁決書,認為雙方沒有續簽勞動合同主要原因系韓某拒絕,故不同意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被告韓某辯稱:雙方所簽勞動合同到期后,寧夏大廈從未找他續簽過勞動合同。寧夏大廈申請證人劉某、宋某出庭作證,證明在20xx年6、7月間曾經接到過寧夏大廈人事部的電話,通知韓某所在的工程部去簽合同,并將此通知轉達給了韓某。法院認為,本案焦點系雙方沒有續簽勞動合同應由誰負責。寧夏大廈與韓某的勞動合同到期后,韓某仍在寧夏大廈工作,雙方應當續簽書面勞動合同。證人雖證實寧夏大廈曾通知韓某續簽勞動合同的事實,但對于韓某不予續簽的情況,寧夏大廈仍應負有提示韓某續簽的義務。可直到20xx年12月22日雙方解除勞動關系時,寧夏大廈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義務。所以雙方沒有續簽勞動合同的責任應由寧夏大廈承擔,其應依法支付韓某二倍工資差額。

          【案情分析】

          該案件中寧夏大廈已經證實了曾通知韓某續簽勞動合同的事實,但法院仍然認為其沒有履行法定義務,那么企業在通知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方面該如何做才能盡到應盡的義務呢?如果未簽書面合同的責任確在勞動者一方,則用人單位企業不需支付雙倍工資,但是用人單位應當對此承擔舉證責任。在訴訟中無法證明的事就是沒有發生過的事。本案當中,寧夏大廈正是因為沒有能夠有效證明自身履行了法定義務而最終被判承擔賠償責任的。

          法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因此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盡到以下義務:

          首先,用人單位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當面向勞動者送達通知被拒絕后,可以采取快遞、掛號信等可以保留憑證的方式,以備發生糾紛時作為證明之用。該通知應當明確表達要求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寫明要求簽訂合同的截止日期,并可附勞動合同文本或主要條款。

          其次,通知送達后勞動者愿意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應當立即完成簽訂合同,如果勞動者表面上同意簽訂但以合同個別條款有異議等理由拖延時,用人單位應當也與勞動者簽訂一份書面證明,寫明要求簽訂勞動合同的通知已經送達,因勞動者原因暫未簽訂勞動合同等事宜,并讓勞動者簽字確認。

          再次,如果勞動者無任何理由拒不簽署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通知終止合同,辦理離職手續。以上的通知也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并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也就是說,用工一個月后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的選擇是,或者立即簽訂完成,或者繼續雙倍付薪,或者終止合同。只能選擇其一。

          所以,勞動合同應當在一個月之內簽訂,這樣企業一方的風險就會減小。那么什么時候是簽訂勞動合同的最佳時間呢?

          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前,單位有足夠的時間和籌碼與員工協商,協商不成的,取消用工即可,勞動關系尚未建立,單位無需承擔任何的責任。如果辦理入職手續的第一件事就是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簽訂后才開始辦理其他手續,則單位一方因不簽訂勞動合同被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就降為零。如果用工開始以后才簽勞動合同,此時勞動關系已經建立,萬一雙方對合同條款存在爭執,不能達成一致,或員工故意拖延不簽,那企業就會比較被動。單位為了不至于拖過一個月的時間限制可能不得不接受較為不利的合同約定,當然單位也可以通知終止合同。

          對于企業來講,首先應當盡快的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終止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及時通知才能及時止損,其他的細節事宜等合同終止后再討論也不遲,但不管怎么樣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狀態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控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

          其次,百密總有一疏,如果企業因某些人工作差錯在用工過程中發現有漏簽勞動合同的情況的,應當立即補簽,在員工同意的情況下,可將簽訂的日期補寫為員工入職之日,以絕后患。如果一個企業有規范的管理機制,良好的工作環境,對員工也會有吸引力,當發生一些漏洞或工作失誤時,員工也會理解,不會無理取鬧吹毛求疵的。

          再次,企業在用工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員工的勞動合同,因為每份合同的價值最高相當于11個月薪資。企業應當將勞動合同一式三份,單位保存兩份,分別由不同的人員管理,派專人定期檢查勞動合同看是否每位員工都有簽訂,并查看是否有員工合同即將到期,提前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應屆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什么

          對于應屆畢業生來說,不熟悉勞動合同的簽訂,那么應屆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什么呢?詳細的解答請跟隨小編一起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大學應屆畢業生提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系從何時起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這種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在現實生活中爭議和糾紛的發生。比如,即將畢業的在校大學生畢業前與用人單位提前簽訂了勞動合同,其勞動關系也只能從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計算。

          二、試用期是否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現實生活中,有些用人單位往往對于試用期內的勞動者不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而經常會等到勞動者“轉正”以后,再簽訂勞動合同。首先,用人單位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其次,即使在試用期內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計入勞動合同期限內的。

          三、試用期期間單位是否應該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

          單位應當為試用期內的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既然試用期屬于勞動合同期限的范圍,員工就有權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等。如果單位沒有在職工試用期期間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之后為職工補繳。

          四、單位提供什么樣的培訓才能與職工簽訂服務期條款

          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的培訓是有嚴格的條件的。

          1、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這筆專項培訓費用的數額應當是比較大的,這個數額到底多高,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一個具體的數額,將來可由各地方予以細化。

          2、對勞動者進行的是專業技術培訓。包括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比如從國外引進一條生產線、一個項目,必須有能夠操作的人,為此,把勞動者送到國外去培訓,回來以后干這個活,這個培訓就是本條所指的培訓。

        勞動合同 篇7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性別__,年齡___ ,工作崗位_____,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期限為__ 年,從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或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_條第___款第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動合同。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_條第___款第____規定,該職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年__月___日。

          該職工本單位工作年限為___年___個月,發給___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勞動者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相關文章:

        廚房勞動合同餐廳勞動合同范本01-03

        經典勞動合同07-16

        經典勞動合同09-18

        經典的勞動合同12-02

        勞動合同12-07

        勞動合同12-29

        it勞動合同09-15

        勞動合同10-21

        最新勞動合同03-06

        務工勞動合同03-07

        午夜免费福利视频_日韩精品无码一区二区三区久久久_久久九九久精品国产88_国产资源网中文最新版

          <i id="u3evg"></i>
            1. <i id="u3evg"></i>
              亚洲乱码中文字幕综合 | 中文字幕在线亚洲二区 | 久久天天躁夜夜躁狠狠3 | 亚洲综合精品少妇久久 | 欧美精品专区在线观看视频 | 亚洲日韩国产精品第一页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