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勞動合同精選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單位勞動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單位勞動合同1
「案例」
小張是某大學的管理學畢業生,在一次校園招聘會上,某跨國集團公司向他伸出橄欖枝。經雙方商定,小張畢業后到該公司擔任業務經理。后小張順利畢業并和該公司簽訂2年勞動合同,約定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結束后,小張轉為正式員工。在轉為正式員工第2個月,公司通知其第二天不用上班,理由是小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小張認為,自己工作和能力符合公司要求,并在業績考核中達到公司的規定。為此,小張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律師分析」
這是一起因用人單位在員工試用期滿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勞動合同,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1)有證據材料證明勞動者的表現不符合錄用條件;2)勞動者的表現發生在試用期內。
勞動者必須滿足以上兩個條件時,用人單位才能行使勞動合同解除權。
在本案中,小張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并約定了試用期。在其試用期滿后,還辦理了轉正手續。都表明了,小張在試用期內時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因此,在試用期滿后,公司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小張的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法條」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HR應對」
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后,應在轉正時及時進行考核,考核是否滿足公司的錄用條件。如未經考核就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
2、 員工在試用期滿后,用人單位就不能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勞動合同2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用人單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聯系方式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甲方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小時。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
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條款執行: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不低于本條第(三)項約定的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
(五)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如:婚假、喪假、年休假等)期間的工資。
(六)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九、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本合同不得涂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單位勞動合同3
案情介紹:
張先生于20xx年4月進入某建材公司任生產管理部經理,因該公司銷售的產品系委托某裝潢材料公司加工,建材公司派遣張先生進入裝潢材料公司監督產品的質量和管理產品,同時根據建材公司的指令收發貨物。建材公司與張先生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為張先生繳納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20xx年8月建材公司以公司即將解散為由,逼迫張先生離職。張先生隨即向外地勞動力勞務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張先生起訴至一審法院,要求建材公司補繳20xx年4月至20xx年8月的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支付3個月經濟補償金,及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未提前通知替代金。建材公司辯稱,張先生系裝潢材料公司的生產廠長,建材公司與張先生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故不同意其訴請。庭審中,張先生雖拿出眾多證據來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事實,但因缺乏相應的證明力,難以證明待證事實,一審法院沒有支持張先生的訴請。張先生不服一審判決,又上訴至中級人民法院,現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律師評析: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承擔義務的前提必須是雙方之間存在著勞動關系。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張先生與建材公司之間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這也是決定張先生的訴請能否得到法院支持的關鍵因素。《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法律之所以那么規定,主要是因為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為便于隨時終止勞動關系,逃避種種應當承擔的法律義務,而故意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僅僅以口頭形式來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一旦發生爭議,勞動者往往處于弱勢地位,難以舉證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及具體的權利義務。但是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不意味著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口頭協議無效,根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27條規定,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未訂立,但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履行了勞動義務的,當事人的勞動合同關系成立。因此對于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法律也予以保護。只不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首先應舉證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勞動者如何舉證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呢?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xx]12號文《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此專門作出規定,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據上述規定舉證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勞動者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承擔義務的,必須舉證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訴法》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張先生稱其與建材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但在庭審中所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與建材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因而承擔敗訴后果。
單位勞動合同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四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 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元。
五、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勞動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成都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1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1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1、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第2條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3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的經濟補償。
3、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第4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180小時。
1、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2、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3、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5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第6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4、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7條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保守商業秘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104條中約定)。
第8條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9條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1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3)乙方死亡的;
(4)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5)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10條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第11條本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5)至(8)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3、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條1款、2款(5)至(8)項規定的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符合本條第2款(5)項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
4、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1、2款規定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5、乙方解除合同:
(1)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12條終止、解除本合同證明
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后,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13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喲方的過錯行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14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條勞動爭議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1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6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和成都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蓋章后,甲方應在1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勞動合同6
甲方:北京市海淀區醫協醫院
乙方:身份證號:家庭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與聘請乙方本人為專職司機。
二、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簽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__個月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四、乙方經甲方聘用后,自愿將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交給甲方保管,一直到離職為止。
五、甲方給乙方的租用車輛及薪資待遇:每個月4000元,包括五險一金。發薪日應在每月份10日銀行匯款或現金方式支付。
六、車險、保養以及車的正常維護由乙方自行來承擔。
七、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公司彰程辦事,準時上班,按照公司的需要,自覺加班,不講怨言,愛崗敬業,吃苦耐勞。
八、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發生車輛違章違紀和車輛碰撞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負責,本公司概無責任。
九、乙方在工作期間內每天對車輛進行保養、擦洗;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絕不帶著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交通事故,責任都由乙方來承擔,本公司概無責任。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辦理。
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和經濟等損失。
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單位勞動合同7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用人單位公布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按照用人單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按照前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書面告知勞動者理由。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沒有約定終止日期的勞動合同,但是并不等于終身合同。在出現《勞動法》第24、25、26、27條的情形時,也可以依法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征求本單位工會的'意見,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具備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需要根據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進行操作,否則違法規定和程序解除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需要進行相關的賠償。如果你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尋求網站的專業在線律師獲得幫助。
單位勞動合同8
一、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第(二)至(四)項為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包含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即加班費的情形);
律師提示:“及時支付”是指不得拖欠工資,“足額支付”是指不得克扣工資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7、因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8、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9、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律師提示: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用人單位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和計算依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單位勞動合同9
編號: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雙方茲協定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根據雙方協商,時間從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合同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
三、工作時間
第四條工作時間雙方協商,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對乙方整個團隊的工作時間作如下要求:團隊工作人員可實行輪休,但每日在工作場所內工作人員不得少于________人,每日工作時間不得少于________小時。
第五條 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形式執行。其后,甲方若提升乙方的工作職務,可進行調整。
1、乙方月基本工資為 元/月,按月支付。
2、乙方月基本工資+提成(其中基本工資不得低于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為稅后制,雙方另行協商,提成為按比例固定提成)。
3、考慮到乙方工作的特殊性,出差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的差旅補助,每人每天補助為 元。
第七條 甲方每月____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以發放工資最近的工作日前后進行支付。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條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因乙方原因無法將個人社會保險關系轉入的,雙方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グ匆攪票O占捌淥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十五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保密資料
第十六條 乙方必須遵守公司有關保密資料的規定,且同意蓋章簽署保密合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九、本合同的變更
第十七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或各種客觀因素;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4、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5、當有關法律條文發生變更,合同的有關條款將因法律條文的變更而自動變更。
十、本合同的解除
第十九條 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ザ約追嚼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3、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十五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一、本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ケ競賢即行終止。
如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與甲方另簽的其他協議(如培訓協議)尚未到期,但隨勞動合同的終止該協議亦自動終止。如乙方違約則應按協議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二十五條 乙方離休、退休、退職、退養及死亡。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甲方:
乙方:
日期:
單位勞動合同10
(一)事先通知工會
《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在可以裁員的4種情形下,用人單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意見后,上報勞動部門,即工會對用人單位裁員有知情權和建議權。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若用人單位違法或違約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在研究工會的意見后,要將處理的結果書面通知工會,即工會對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有共決權,在不合法或不合理時有權否定,且對再處理結果的進一步的知情權。這一要求在深圳市司法實踐中尚未真正實施,但筆者認為有必要向用人單位告知有這樣的規定存在,也許不久就會在司法實踐中得到進一步貫徹。
(二)通知勞動者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出具書面通知且送達勞動者,否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不生效。但實踐中很多情況是勞動者拒不簽收通知,而用人單位又沒辦法強迫勞動者簽收。建議可采取如下應對方法:1、制作員工入職登記表時,增加一欄,內容為:“公司有關書面文件、通知無法直接送達給本人時,本人確認本表中所填寫的家庭住址為郵寄送達地址。” 2、《勞動合同》中增加一個條款:甲方(用人單位)有關書面文件、通知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勞動者)時,乙方確認勞動合同中所填寫的家庭住址為郵寄送達地址。一旦發生勞動者拒不簽收的情況,即按照上述勞動者家庭地址郵遞相關文件,并保留郵遞憑證作為證據。
(三)用人單位內部的程序
用人單位在用工管理中,針對勞動者違規違紀、工作失誤并造成重大損害等情況,必須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和確認客觀事實,且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讓其確認或提出異議。在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之前必須收集充分的證據,在此以如何證明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為例,闡述舉證要求。
1、如何收集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證據?
現實生活中此類案件情況千差萬別,因此違規違紀證據各不相同,不可能公式般的套用。通常下列形式的資料可作為證據:(1)違紀員工的“檢討書”、“求情書”、“申辯書”、“違紀情況說明”等等;(2)有違紀員工本人簽字的違紀記錄、處罰通知書等;(3)其他員工及知情者的證詞;(4)有關事件涉及的物證(如被損壞的生產設備,如物證不方便保留,則拍攝清楚的照片,同時照片上還應當顯示時間年月日時);(5)有關視聽資料(如當事人陳述事件的錄音、錄像);(6)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理意見、處理記錄及證明等。書面證據是最有力的證據,尤其是有違紀員工簽字的書面證據,應盡收集和保留。
2、收集證據的方法:
(1)建立日常書面行文制度和檔案保管制度;(2)對“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員工的違紀行為,應注意平時記錄在案。每次違紀時, 企業都作出相應的書面處理材料,要求員工簽字。如員工不愿在處理材料上簽字,則可以扣罰工資的處罰方式,在工資單上注明處罰內容,由員工在領取工資時一并簽字,并在工資單上注明對工資數額有異議的,應當在7日內提出;(3)對有違法行為(如、盜竊、打架、吸毒等)的員工,可以要求政府有關部門處理,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理結論或者記錄,就是有力的證據。
(四)特殊程序
特殊程序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不同而有所區別。如員工因不能勝任原來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時必須事先為勞動者另行安排工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時,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前,必須為勞動者培訓或調崗;情勢變更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裁員前,必須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以及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聽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意見;此處的“先另行安排工作”、“先培訓或調崗”、“先協商變更合同”和“預先報告”就是特殊程序,應注意與法定條件相結合,在此不再贅述。
(五)后義務程序
用人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為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或離職的證明,并有義務在15天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材料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單位勞動合同11
《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實踐中事業單位人員的構成是由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實行聘用制的人員;一般勞動者。由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不適用《勞動合同法》,一般勞動者適用《勞動合同法》,實行聘用制的人員部分適用。
《勞動合同法》"附則"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將實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員”"交由“"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來"來決定,部分適用于事業單位,擴大了調整范圍。
單位勞動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 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崗位工作。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應符合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 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 件和工具。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八條 因甲方生產任務不足導致乙方待工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每月生活費。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當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 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依據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或本合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終止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中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 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六、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及《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情況外,甲方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特殊情況外,雙方協商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根據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乙方應遵守以下規定:乙方應在每天正常工作時間向甲方報到。
七、勞動爭議解決及其他
第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和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勞動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_____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單位勞動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xxxx年xx月xx日x簽訂為期xx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xxx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___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x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x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年x月x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x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單位勞動合同15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說明: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里有兩個地方需要注意的:
一是單位規章制度程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二是此條規定的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應理解成是企業單方的權利,即企業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只要公司把自己應該做相關手續做足了,員工是否回來辦理離職并不影響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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