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合集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解除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解除勞動合同1
職工懷孕后,用人單位認為該職工不能夠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屬于違法解除的。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后,職工該怎么維護自己權益?還有賠償金該怎么計算?
1、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懷孕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懷孕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由于女職工在三期內屬于弱勢群體,因此,我國的法律、法規在這方面給予了特殊的保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能因為懷孕女職工不能勝任工作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將被認定為違法。但女職工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即勞動者存在過錯的除外。
相關法條: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如何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主張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也就是說,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享有繼續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二選一”的選擇權,即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愿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因客觀原因不能履行的,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3、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應當如何進行計算?
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標準支付賠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2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下班后,乙方在家突發腦溢血,甲方予以積極協助。根據規定,乙方3個月的醫療期截止20xx年12月日結束。
根據保險條例規定,雙方一致認為,該次事故不屬于工傷范圍,故乙方同意放棄工傷認定申請。現因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于20xx年xx月xx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相關協議內容如下: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于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9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戶中。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
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后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畫押):授權代表: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家屬(簽字畫押):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3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合同范本《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4
勞動者生病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屬于違法解除,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和醫療補助金;
勞動者享受的醫療期結束后,仍然無法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合同終止的事由主要有幾種:
(1)合同期滿
(2)約定終止條件成立
(3)合同目的實現
(4)當事人死亡
(5)勞動者退休
(6)用人單位消滅
(7)合同解除。
我國法律規定患病職工在醫療期內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順延至醫療期滿,這種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限制了用人單位的權利,但法律并沒有限制勞動者的權利,患病職工勞動合同期滿后如果主動提出終止勞動合同,法律是予以認可的。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果職工患重病或絕癥,用人單位還可以適當增加醫療補助費。
解除勞動合同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
由于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尚未期滿,現乙方因個人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雙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2、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周之內,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全部的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的移交,資產的回收,工作的匯報,轉單的簽返,付清對甲方的應付款項,提供客戶信息等,與此同時,雙方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
3、因乙方在職期間曾擔任二級公司的'總經理,為保障甲方的權益,乙方保證在離職后遵守如下約定:
(1)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保密合同,不外泄在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任何商業秘密;
(2)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與二級公司主營業務相沖突的商業活動。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損于甲方與客戶的合作關系的行為。
4、為彌補乙方因上述約定而有可能出現的損失,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補償金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稅后)
5、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后,甲方將在勞動合同解除后的第一個發薪日,將50%的補償金直接劃到乙方的工資卡上。
6、如果乙方嚴格遵守第3條中的約定,甲方將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將剩余的50%的補償金支付給乙方;如果乙方出現了違反約定的行為,甲方可以不支付該50%的補償金。
7、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繼續承擔的其他義務。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合同內容以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10、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于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6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照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1、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年月日;
2、乙方應當在年月日前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
3、乙方工資結算至年月日,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至年月止;
4、其他:
5、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其他任何爭議;
6、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年月日
解除勞動合同7
茲有我單位員工XX,自xx年x月起多次通知到崗上班未果,也未辦理任何手續,現已曠工xx,公司決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請XX于x天內到公司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手續,逾期我公司將按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特此公告。
xxx有限公司(公章)
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8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 ( 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___________( 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法或勞動管理的有關規定),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按規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9
自20xx年5月5日起,我市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免稅標準調整為151368元(含本數),個人解除勞動合同。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超過151368元的部分,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本刊將對細節進行解答。
南山區何小姐來電咨詢: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免稅標準是多少?應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地稅局方小姐回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規定,自20xx年10月起,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納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對超過的部分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平均計算。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標準的通知》深地稅發〔20xx〕127號)規定,自20xx年5月5日起,我市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免稅標準調整為151368元(含本數)。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超過151368元的部分,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已納稅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稅。
例:國內員工王某在深某企業工作5年,20xx年5月9日被解聘,獲一次性補償收入171006元,其應納個人所得稅款的計算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補償收入:171006-151368=19638(元)
應納稅額=(19638÷5-20xx)×10%-25×5=838.8(元)
福田區韓先生來電咨詢:個人轉讓普通住房達到一定年限的,可以享受營業稅稅收優惠政策。問:普通住房的具體標準是什么?
地稅局方小姐回答:《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我市營業稅契稅個人所得稅“普通住房”執行標準的通知》(深地稅發〔20xx〕602號)規定,我市享受營業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個人所得稅按住房轉讓收入核定征稅征策的“普通住房”執行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為: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為“普通住房”,即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下或單套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合同范本《個人解除勞動合同》。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關于我市20xx年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價格標準通告的通知》(深地稅發〔20xx〕124號)規定,自20xx年5月1日起,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44倍值:羅湖區21170元以下、福田區23200元以下、南山區22000元以下、鹽田區20980元以下、寶安區(含光明新區)14830元以下、龍崗區(含坪山新區)13570元以下,上述價格均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單位為元/平方米建筑面積,以人民幣計價。該價格為我市享受營業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單位為元/平方米建筑面積,以人民幣計價),以納稅人在市房地產信息系統網簽住房認購書或買賣合同的時間為準。
羅湖區胡先生來電咨詢:新設立辦理稅務登記時,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資料有一項為“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問:具體包括哪些?
地稅局方小姐回答:《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稅務登記有關問題的公告》(20xx年第4號)規定,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業務提供的“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具體包括: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憑證》、場地使用證明。
其中,對于租賃場所的,屬20xx年4月1日后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應同時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憑證》。
場地使用證明是指由各區(新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社區工作站、園區管委會(工業園區、科技園區)、市場開辦管理單位、物業管理公司等機構、部門和單位出具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證明。
編輯
解除勞動合同1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為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4、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該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5、乙方應該在本合同簽字后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后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清算完畢,乙方應該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并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合同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合同》、《競業禁止合同》的,仍應該遵守原合同的約定;
7、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后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乙方應該于勞動合同解除后15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8、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9、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11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同志(先生、女士):
身份證號:
[ ]年[ ]月[ ]日,我單位與您簽訂的[ ]期限的.勞動合同(編號: ),
現因 原因,[ ]年[ ]月[ ]日終止(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
[ ]年[ ]月[ ]日,公司已經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征求工會意見,工會已經同意。
根據《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規定,符合(或者不符合)發給經濟補償的情形,經濟補償金按照本人 月工資 元人民幣整,工資待遇按照正常發薪日,停薪日為[ ]年[ ]月[ ]日。
請于[ ]年[ ]月[ ]日到公司人力部門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本通知書原件一式兩份,公司留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
單位: (簽字蓋章)
時間:
簽收頁
本人于 年 月 日收到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簽名:
日期:
解除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勞動者):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年】【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并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三、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四、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并在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及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銷售。
五、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了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關系,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均同意雙方的勞動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乙方的離職費用如下:
1、工資發放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元(稅前)。
3、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在職期間的所有未結算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報酬、提成款等)__________元(稅前)。
三、基于雙方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解除,乙方本人確認本協議第二條所列離職費用是其在職期間以及離職的最終和全部的核算費用,除此之外,與甲方再無其他勞動爭議。乙方本人同意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扣代繳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等,并將在乙方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30天之內發放離職費用。若乙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天內(含三天)未到甲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解除雙方勞動關系且不支付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離職費用。
乙方本人承諾,無論何種原因,乙方不向任何公司或個人泄露甲方支付的離職費用明細及金額,否則因此引起的甲方一切損失乙方應當予以全額承擔,若甲方的損失無法估算的,按照不低于__________元的標準計算。
四、乙方本人同意按照甲方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向甲方歸還所有甲方之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各類文件、客戶清單、技術資料、鑰匙、電腦及各類財務文件等。
乙方本人同時承諾,如果乙方在辦理離職手續中因未償還甲方資產而給甲方造成損失,則乙方同意甲方從乙方稅后的離職費用中扣除。
五、乙方本人承諾:無論是否簽署過《保密協議》,對于與甲方或任何甲方之關聯公司有關的商業秘密、業務信息、戰略方案、市場及銷售策略或任何其他保密信息均不予以披露、使用或者與他人聯合使用,否則因此引起的甲方一切損失乙方應當予以全額承擔。
六、自雙方勞動合同解除之日起6個月內,若乙方重回甲方工作,或到甲方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資公司工作的,入職前須退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之經濟補償金。若乙方在重新入職或到甲方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資公司工作后又辭職或因違法被辭退的,則甲方不再向乙方返還前述經濟補償金。
七、乙方確認本協議內容是乙方與甲方勞動合同解除的全部條件,自甲方依本協議向乙方支付離職費用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再存在任何勞動、經濟或法律糾紛。乙方確認本協議的簽訂是在雙方熟知《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等相關勞動法律的情況下,經雙方真實意愿所做出的不可撤銷的意思表示。
八、本勞動合同解除協議于甲方蓋章并且乙方簽字之日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14
簽訂時間:_____年__月__日
協議雙方:
甲方:________(用人單位)
(用工單位)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_年__月__日解除雙方于_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年)的勞動合同。乙方工資發放至_____年__月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元整,作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愿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并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后,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于甲方的`所有財物,文件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單位(蓋章):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解除勞動合同15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 年 月(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 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 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元;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
四、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已雙方無任何經濟關系;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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