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勞動合同模板集合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動合同 篇1
1 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無錫市勞動合同暫行規定》等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精神,為了規范公司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保護全體員工和公司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健康發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 勞動合同是員工和公司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以法律形式確定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2 遵循的原則
2.1 要以公司的生產經營需要為前提,以定崗定員為基礎,符合公司實際,具有可行性。
2.2 要有利于增強公司活力,促進生產發展和勞動效率的提高。
2.3 要堅持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尊重員工的選擇。
2.4 既要立足現實,又要考慮發展,避免朝令夕改,保持相對穩定。
2.5 要兼顧國家、公司和個人三者的利益,不能只顧一頭。
3 勞動合同的訂立
3.1勞動合同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的體現,凡本公司在冊員工均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3.2 公司法定代表和黨委負責人,以及專職工會主席,可以以普通勞動者的身份,與上級主管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其他員工均與公司法定代表人訂立勞動合同。
3.3 公司接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技校生、部隊轉業干部、退伍軍人、從社會招收的新員工以及外省市、本市外單位調入的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3.4 勞動合同的生效時間自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必須履行規定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5 勞動合同生效后,在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需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在30日內作出答復。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部分條款變更后,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
4 勞動合同的內容和期限
4.1 勞動合同內容包括:
a 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
b 工作崗位;
c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d 勞動報酬;
e 勞動紀律;
f 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g 違反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h 雙方認為需要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4.2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兩種。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不短于一年,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生效和終止日期。
勞動合同期限,為三種:
a 短期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
b 中期合同:期限為三至五年;
c 長期合同:期限為五年以上。
4.3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只約定生效日期,不約定終止日期。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雙方在履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勞動合同就一直有效,到達員工退休年齡或死亡時勞動合同就自然終止;履行中一旦出現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合同應即終止。
4.4 確定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4.4.1 從社會上新招收的員工及外省市、本市外單位調入的'員工先簽訂一年的合同,一年后考核合格再續訂合同。
4.4.2 新接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技校生簽訂中期合同。
4.4.3 公司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根據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4.4.4 年滿五十周歲以上的男員工和年滿四十周歲以上的女員工,合同到期后,本人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可給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4.5 公司鼓勵政治素質高、技術業務好的員工簽訂長期合同。
4.4.6 下列人員訂立短期合同:
a 平時表現較差,完不成生產任務,經常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以及受各種行政處分,經教育后表現有所好轉的;
b 以病假為名,在社會上從事幫工、運輸、販賣、做生意等從事第二職業,且病假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5 公司員工初次訂立勞動合同或續訂勞動合同變換工種的,根據合同期限約定1—6個月的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1年(不含1年)以內,試用期為1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1(含)—2(不含)年,試用期為2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2年—5年,試用期為3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5年(含)以上,試用期為6個月。
5 醫療期
5.1 醫療期是指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療休息在規定時間內,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5.2 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公司可根據下列規定給予醫療期:
5.2.1 累計工作年限未滿1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3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的,醫療期為6個月。
5.2.2 累計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2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6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的,醫療期為9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15年的,醫療期為12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5年未滿20年的,醫療期為18個月。
5.2.3 累計工作年限滿20年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12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的,醫療期為18個月;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的,醫療期為24個月。
5.2.4 員工在試用期內的,醫療期限按試用期天數的50%計算。
試用期1個月的,醫療期為半個月;
試用期2個月的,醫療期為1個月;
試用期3個月的,醫療期為1個半月;
試用期6個月的,醫療期為3個月。
5.3 員工病休醫療期滿需繼續停工治療休息的處理:
5.3.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程度嚴重,醫療期滿仍不能正常工作,經公司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需繼續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公司可再給予一定時間休息,在此期間的工資等各種福利待遇停發,保留廠籍。
5.3.2 員工因工負傷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恢復工作后舊病復發,需再次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經公司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不限定醫療期。
5.4 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5.4.1 累計病休的醫療期自員工訂立勞動合同以后病休的第一天開始計算。計算辦法:
醫療期為 3 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6 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9 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醫療期為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5.4.2 如果員工享受3個月醫療期,其病休的第一天起的6個月內累計滿3個月,視為醫療期滿。如在此期間醫療期未滿而正常上班,則下一個醫療期的計算周期應自6個月后再次病休的第一天開始計算,其余依次類推。
5.4.3 續訂勞動合同的,醫療期計算周期可從上一個合同期延伸至下一個合同期。
5.4.4 醫療期按規定的月平均天數計算:員工累計病休、連續病休30天為病休滿1個月。員工連續病休期間遇有的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同樣計算為病休時間。
5.5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病休或在醫療期計算周期內累計病休達到規定的醫療期限,視作醫療期滿。
員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愈的疾病,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并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享受退休或退職待遇。
6 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6.1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中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員工退休、退職或死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6.2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員工,在平時工作中表現較好的,根據公司的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合同期滿時雙方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如果該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在無特殊理由和原因的情況下,可同員工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3 合同的變更:公司因發展需要,為員工提供學習、住房、出國等條件的需變更勞動合同有關內容,變更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同時簽訂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
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6.4.1 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6.4.2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如一個年度內違反勞動紀律3次以上、因本人原因連續滿3個月及以上或累計滿4個月及以上完不成生產或工作任務的);
6.4.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謀取私利,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4.4 違反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6.4.5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解除勞動合同:
6.5.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6.5.2 員工不符合上崗要求或不勝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的;
6.5.3 員工在職工交流站待崗滿六個月以上的。
6.6 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市規定嚴重困難企業標準,可按規定程序裁員。裁減之日起6個月內確需新招人員,可優先從裁減人員中錄用。
6.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6.7.1 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6.7.2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6.7.3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按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執行);
6.7.4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而無正當理由的;
6.7.5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情況。
6.8 員工同時存在本規定6.4條、6.7條規定的情形,公司可依據本規定6.4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6.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書面報告給公司):
6.9.1 在合同試用期內,員工對公司不滿意的;
6.9.2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公司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員工身體健康的;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為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員工手冊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 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 乙方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于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為第一仲裁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簽約代表人: (簽字)
職稱:
乙方(姓名): (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系。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終止條件出現時止。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地點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一)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小時。
(二)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周、月、季、年)_________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___小時(總工時不超過標準工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試用期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發放工資時間為每月_________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江西省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和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一)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抵觸的,按現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 用人單位 )
名 稱: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負責人 ): ;
乙方 ( 勞動者 )
姓 名: 身份證號:
戶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郵箱:緊急情況聯系人:緊急情況聯系電話:
勞 動 合 同 簽 訂 須 知
1、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由甲方負責編制。
2、凡甲方員工均須簽訂本合同,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正確理解合同條款。
3、本合同必須由乙方本人簽訂,不得代理簽訂。姓名應與本人身份證相同。簽約須用黑色水筆,字跡工整,不得涂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其中條款。
甲乙雙方均同意在本合同簽訂過程中,雙方將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告知對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已了解相關情況并且無其他想要了解的情況。
第一條 勞動合同簽署及合同期限
甲方應如實說明工作內容、地點、報酬以及其他乙方需了解的情況,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學歷、履歷、資質、家庭情況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乙方應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乙方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本合同期限:__ _ _年__ _ _月__ _ _日至__ _ _年__ _ _月__ _ _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 工作內容
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甲方根據經營的需要,安排乙方在從事 崗位工作,可以服從公司安排進行調整。
2、乙方的工作地點: ,可以服從公司安排進行調整。
3、出現下述情形時,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并據此調整工資,調整后的工資執行甲方工資分配制度所確定的標準:
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的需要,包括進行產業結構和組織機構設置的調整等需要調動乙方工作崗位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4)由于乙方過錯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
5)乙方出現違紀、違法行為。
4、由于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同)下列情形:
1)績效考核不合格的;
2)從業資格喪失的;
3)不能按時完成工作崗位所規定的工作任務的。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
1、甲方依據國家政策和企業工資分配制度的有關規定,按計時計件核算工資。
2、甲方于每月 20 日前支付乙方的上月工資,實行先工作后付薪。
3、薪資發放公司_。
4、乙方如對工資發放金額存在異議,可向甲方相關責任部門提出,甲方相關責任部門應對此予以說明。若乙方在收到工資之日起1個月內未提出異議,視為甲方已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各類工資,甲方不再承擔支付義務。
5、甲乙雙方同意,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對乙方工資做出相應增減:
1)假期:
病假:乙方申請病假,按照國家及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
事假/曠工:乙方申請事假或曠工期間不計發工資;
2)獎懲: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過失的,甲方將按照甲方相關獎懲制度規定對乙方工資作相應扣減;
3)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或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6、乙方自愿要求自行投保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不要求甲方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給予乙方相應的保險補貼費用。
7、甲方根據乙方的崗位情況,為乙方投保意外傷害險等保險,如發生意外傷害,乙方所獲保險賠償金,視為甲方對乙方所作之賠償。
第五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及商業秘密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安排勞動安全衛生等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工作時必須佩帶防護眼鏡,穿帶有鋼頭的勞保鞋等防護用品,如違反此規定發生的傷害與甲方無關。
3、乙方工作時有使用轉速的工具及工件禁止帶手套及穿著寬松的衣服、不扣衣扣的、破損嚴重的衣服工作,如違反此規定發生的傷害與甲方無關。
4、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5、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必須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要求進行工作。
6、本合同為臨時用工,如員工在工作現場、上班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傷害與甲方無關。
7、甲方必須為乙方購買意外保險。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并以書面方式確認。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甲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
正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甲方可以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基本工資:
1)乙方因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可以提前書面通知并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離職前應協助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和退工等事宜,擅自缺勤的,甲方將做曠工處理。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本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雙方未續簽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期滿前,甲方發出續簽通知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日的前15日書面答復是否續簽,如愿意續簽的應在此期間內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逾期不書面答復視為乙方不同意續簽,甲方將按照法律規定為乙方辦理終止手續。
第七條 商業秘密、競業限制及培訓服務期協商約定條款
1、乙方應嚴守甲方的商業和技術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簽訂的《保密承諾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違反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2、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乙方不得在與甲方有競爭關
系的同類公司中從事或兼職其它崗位,否則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3、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接受甲方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另行簽定《培訓/教育協議》確定服務期、違約賠償等相關條款,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條 離職
1、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
1)向甲方指定的人員交接工作,按甲方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有關的離職手續,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聯系方式;
2)完好歸還正在使用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3)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和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包括向甲方返還未履行服務期的培訓費;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2年內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
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就職,也不得自辦企業從事與甲方商業或技術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或銷售。
5)乙方要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通知甲方,如不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離職的或礦工3天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2、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 及時為乙方辦理退工和檔案轉移手續,開具解除或終止證明書等;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但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內容履行;沒有明確約定的但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不辭而別、下落不明、未履行離職義務,或者未履行其他相關特別約定,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延遲辦理乙方離職相關手續的,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承認其負有過錯,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4、乙方離職,應按照甲方規定及本合同約定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實際損失包括但并不限于下述損失:
1)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中未履行完成的部分;
2)甲方臨時安排在職替代人員的加班費和額外管理費;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其它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雙方任一方有不服仲裁結果的,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需雙方簽字或蓋章,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10日內到甲方報到。
3、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經充分了解甲方的員工手冊、規章制度的內容,確認甲方的規章制度對雙方都有約束作用,并承諾自覺遵守。
4、乙方確認本合同所列其聯系方式、地址、郵箱真實、有效,如有變化乙方應于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頁乙方所列的聯系地址、郵箱寄送相關文件視為送達乙方有效。
5、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補充,構成雙方就本文所述事宜所達成的最終和完整的協議,并取代先前所有的口頭或書面的聲明和協議 (如有的話)。本合同之修訂、變更或補充應由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附件構成了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6、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7、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甲方 ( 蓋章) :乙方 ( 簽字 ):
法定代表人:
簽 訂 日 期 : 年 月 日 簽 訂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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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篇5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3種: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較長的5年、10年,具體期限長短應根據用人單位情況、崗位情況和勞動者情況自主確定。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否則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3)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4)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此外,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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