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勞動合同集錦七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 篇1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簽訂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后順延30天。30天到期后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
a.文化知識:.b.身體狀況:.c.勞動技能:.d.工作能力:.e.團隊精神:.f.其他:.
第四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甲方。
三、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于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中,考核不合格后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
、、身份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后,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采購資料、定價、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采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發布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的權限。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1、員工分類要先行
制定勞動合同之前必須對員工進行具體分類,實務中用人單位往往對本單位職工不加區分,采用同一份勞動合同管理,即不能滿足員工的個性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單位的用工成本。因此需要根據崗位、工作期限、工作形式、員工特點等因素,對員工做出分類,對不同類型員工分類管理。具體操作如下表:
2、勞動合同主體須明確
勞動關系主體具有特殊性,一方是用人單位,一方是勞動者。用人單位主體需要考慮的問題是用人資格問題和集團型公司勞動關系歸屬問題。用人資格表現為用人單位主體適格性,現在企業經營形式多樣,包括掛靠經營、內部承包、貼牌生產、連鎖運營,涉及的企業眾多,這就需要明確用人單位主體,以實際用工作為用人單位確定的標準。
同時需要注意采用集團化經營的單位,因集團型公司融合和了母子公司、總分公司、關聯公司等多種類型,職工可能在這些公司之間來回變動,也需要注意勞動關系主體的歸屬,確定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為那一方。 勞動者主體要求有年齡要求和勞動能力要求,勞動者年齡分為最低年齡和退休年齡,按照法律規定最低年齡為16歲,低于最低年齡的用工涉嫌非法用工,導致非法用工的行政責任。退休年齡法律規定為男年滿60歲,女年滿55歲(不區分女職工和女干部)。最低年齡一般沒有爭議,最退休年齡各地存在一些爭議,主要是對達到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未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的身份認定。因對此類職工有的認為具有勞動者主體資格,有的認為喪失勞動者主體資格,筆者建議企業應當結合當地的地方性法律規章予以確定,防止超齡勞動者用工。
3、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的.重點條款,對勞動合同期限的類型,法律規定了三種方式: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實務中大多數企業對員工均采用一視同仁的態度,不加區分采用同一類型的勞動合同期限,導致單位用工成本的無端增加。
對勞動合同期限采用分類約定:普通員工一般采用固定期限,期限的長短可以按照工作崗位的需要確定;對項目類員工,如建筑項目、軟件項目,可以采用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但主要注意要明確約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標準;對技術性或者管理型員工,可以采用無固定期限,建立員工和單位的長期關系,從而增強員工的忠誠度和企業對核心人才的吸引力。
同時對勞動合同期限需要建立監控體系,法律規定工作年限超10年和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即享有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強制締約權,因此單位必須做好對勞動合同期限的監控工作,防止因操作不當,造成合同期限選擇中的被動局面。
4、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條款是勞動合同中的一項特殊條款,旨在約定一定時間作為勞資雙方相互考察的時間,對試用期的約定要注意三點:一是試用期的期限,依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了試用期的最長期限,如違反試用期最長期限,超期試用則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3條面臨賠償金罰則;二是試用期的約定次數,19條第2款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對此條款企業容易產生誤解,認為試用期可以因崗位調換約定多次。確實勞動部《關于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4條規定了試用期的隨崗約定,但新法優于舊法,《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2款對此作出了修訂,應當按照19條第2款的規定執行;三、試用期內謹防出資培訓。依據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用人單位出資對員工進行各類技術性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員工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5、工作地點彈性約定
工作地點的約定與員工社保關系、仲裁管轄、最低工資均有很大關系,我國實行勞動合同履行地優先原則,一般情況下是將工作地點作為勞動合同履行地對待。但實務中,因企業搬遷、辦公場所到期、員工外派、出差等多種因素,工作地點容易發生變動。這就需要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彈性工作地點。
彈性工作地點,一要求工作地點宜明確不宜模糊約定。實務中有些公司為了避免擅自變更工作地點的不利后果,采用模糊約定的方式,如將工作地點約定為“中國”、“中國陜西”或者約定為“單位辦公場所及其委派的其他工作場所”、“職工自愿服從公司工作地點的安排”等等,這類約定往往導致工作地點不明,在實際處理中,法院或者仲裁部門也會根據實際履行原則,以員工現有的工作地作為工作地點,從而使工作地點的模糊約定歸于無效;二是工作地點宜面不宜點。工作地點是一個固定的點,但約定時可以作為一個面約定,如約定為“陜西西安長安區”,則單位在長安區內的變動,并未給員工造成不方便,則此種變動屬于履行勞動合同的變動,可以由單方自主決定。三要求工作地點約定與崗位相結合。如對外勤員工單位銷售人員、采購人員等,這類勞動者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其工作地點其需要在企業機構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區域工作,以完成工作任務,因此,可以根據需要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作地點為:公司所在地XX(省)市等,用人單位根據經營需要,可以對員工的工作地點在上述范圍內作合理調整,員工同意并承諾在以上范圍內服從公司的工作地點調整的安排”。
6、獨立崗位合同約定
崗位條款約定歷來是企業頭疼的一個問題,主要是崗位一旦約定,則企業調崗自主權受到限制,一旦調崗就必須和職工協商一致,極容易產生糾紛,對此筆者建議采用訂立單獨的崗位合同+競聘上崗規避崗位約定的風險。
具體的操作方法是將勞動合同期限分割為若干個崗位合同期限,崗位合同期滿,實行競聘上崗制度,如不能競聘上的,則重新調換崗位,重新訂立崗位合同。采用此種方式單位可以將崗位變更轉換為崗位合同的履行,避免了崗位變動的協商一致風險。
7、勞動報酬“三化”約定
一般來說,用人單位對勞動報酬有兩點要求:一是報酬的激勵性,建立階梯式報酬體系,利用勞動報酬強化激勵性;二是報酬的可控性,便于單位調整勞動報酬,控制勞動報酬成本。據此,筆者提出勞動報酬的“三化”方案。
勞動報酬結構多元化。勞動報酬總額是固定的,法律對勞動報酬的規制也僅僅是從足額及時發放的角度來要求,并未涉及勞動報酬結構。因此企業可以建立多元化的勞動報酬結構,即采用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福利+年終獎+補貼的結構方式,并制定每類結構不同的支付辦法,如基本工資依據崗位確定,績效工資隨考核,福利以級別職位為準,年終獎將個人報酬與企業效益相結合,補貼作為企業的自由支配項目。
勞動報酬長期化。勞動報酬長期化的關鍵在于降低短期支付項目,加大長期支付項目。
勞動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_____(下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_________(下稱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同意執行《_________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并確認該勞動合同為雙方形成勞動關系和解決勞動爭議的合法依據。
甲、乙雙方應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政策、法規規定。乙方應參與企業的民主管理、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甲方應鼓勵和保護乙方的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表彰先進,提倡乙方參加社會主義勞動。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二、工作任務
(一)根據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乙方被安排在_________車間(部門)工作。
(二)乙方必須根據崗位的要求,按時完成本職任務(產量、質量)。
(三)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認真執行操作法,遵守設備、工藝和安全衛生規程,遵守職業道德。
(四)乙方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知識學習和技術操作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操作技能。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勞動場地、生產設備和勞動工具,提供學習條件,進行技能培訓。
(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條件。
(三)甲方應按國家和本企業(單位)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并保證乙方的勞動保護待遇。
(四)甲方必須執行《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和各種休息休假制度。
(五)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按勞部發[1994]479號《關于發布的通知》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經雙方協商,乙方月工資標準_________元(或學徒期、使用期初期工資月_________元),以后隨工作變動和企業發展,依據國家和企業有關規定再作調整。
(二)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根據乙方的勞動數量和質量,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和獎金,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根據國家和本企業(單位)有關規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各種法定津貼、補貼和加班工資。
(四)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和本企業(單位)的規定,保證乙方享受醫療、工傷、生育等有關保險福利待遇。
五、勞動紀律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等勞動政策、法規。
(二)乙方必須遵守本企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等各項勞動規則和制度。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應依據有關紀律和規章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除名、辭退等。
六、合同終止的條件
(一)本合同執行期滿之日,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因工作需要續延合同時,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終止前三十日內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可續訂合同。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因被判刑、勞動教養、開除、除名、辭退時,從決定之日起,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4
課程目標:
1、幫助學員理解和把握員工關系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基本法律規定、方法和技巧,避免陷入各類誤區
2、幫助學員全面、系統提高員工關系管理實操能力;
3、幫助學員掌握應對最新《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施行后企業所面臨的風險與處理辦法;
4、幫助企業在新法環境下及時調整管理思路,維持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課程大綱:
一、勞動合同規章制度規章制度相關操作實務及適用技巧
1、新舊法對規章制度的規定的對比分析;
2、規章制度制定、修改的程序要求給用人單位帶來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3、規章制度在勞動爭議案件中的重要地位,對案件勝敗的決定性影響;
4、規章制度的公示技巧與方法;
5、規章制度制定、修改是“共議”還是“共決”?
二、員工招聘及錄用規章相關操作實務
1.確定錄用條件
2.避免就業歧視
3.勞動者及用人單位的知情權
4.錄用通知
5.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證件或要求其提供擔保
三、員工入職相關法規及操作實務
1、入職把關不嚴的風險及入職審查的導入;
2、雙重勞動關系給用人單位帶來的風險與應對;
3、勞動者虛假身份證、學歷證明,虛假從業經歷、傳染疾病等問題的風險與應對;
4、入職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告知義務的新規定及對用人單位帶來的法律風險;
5、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證件的新規定對用人單位用工管理帶來的影響,用人單位如何降低用工風險?
6、入職登記表的設計技巧及對今后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的`重大影響;
四、訂立勞動合同的形式和期限操作實務及適用技巧
1、訂立勞動合同的形式和期限的強制性要求對企業用工管理的影響;
2、勞動合同法規定超過一個月不訂立勞動合同的,需支付雙倍工資,超過一年不訂立合同的,視為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借故拖延或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如何應對?如果避免法律風險?
3、由于勞動者的原因導致超過一個月或一年以上未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否需支付雙倍工資?是否視為已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針對歷史遺留下來的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如何處理?
五、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關法律問題及風險與應對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條件的顯著變化對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深遠影響;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底是不是鐵飯碗?是不是終身制?會不會導致隱性成本的增加?
3、用人單位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何風險?員工工作10年以上,又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變更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否獲得支持?
4、用人單位滿一年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還需簽訂書面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簽訂的,用人單位是否需每月支付兩倍工資?
5、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員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能否拒絕?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是否還有權終止合同?用人單位到底有幾次選擇權?
6、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存在的一個陷阱及應對方法;
7、合同期滿勞動者由于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原因續延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否必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8、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繼續留用勞動者,但未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是否也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連續工作連續與連續兩次固定期限中的“連續”如何理解?中途斷開一段時間是否可以不再“連續”?
六、違約及補償
1、哪些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什么標準支付?在無效勞動合同的前提下辭退勞動者是否適用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2、勞動合同解除條件有何變化?員工辭職條件有何變化?勞動者提前30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承擔違約責任?勞動者在適用期辭退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應如何應對?
3、勞動法規定除22條、23條的情況以外,勞動者不承擔違約金責任,但勞動者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應否賠償?如何設置?
4、延長勞動合同期限是否屬于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應否給付經濟補償?
5、當企業和勞動者都有違約行為時,違約責任如何分配?
6、26條中的排除勞動者權利應當如何理解?如有單位約定先給付工資的80%,年終再給付20%,是否違法?
七、勞動爭議解決
1、勞動爭議的主要風險
2、勞動爭議的基本技巧和規則
3、舉證責任和運用
4、勞動關系成立于勞動合同法生效之前,在勞動合同法生效之后發生爭議,如何適用法律?
5、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發放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用人單位收到法院的支付令應當如何應對?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單 位 地 址: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 份 證 號 碼:
現 住 址:
戶 口 所 在 地:
聯 系 電 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依法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前 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為前 個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其中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同意。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
3、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的工資支付周期為 (小時/日/周/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為 元/周期,支付日期為 ,支付方式為 (現金/轉帳)。
乙方試用期工資標準為 。
(二)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以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基數計算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具體標準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法》和省、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甲方未依法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乙方可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舉報投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 元/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當按規定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和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符合相關規定的還應支付醫療補助費。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八、調解與仲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解決。
九、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政策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和地方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 篇6
一、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嗎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關系還處于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進行了解的期限。
“試用期”是伴隨著勞動法的出臺而出現的。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也就是說,不管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還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個星期,可能是一個月或者兩個月)是試用期,試用期是包括在整個勞動合同期限里。不管試用期之后當然訂立勞動合同還是不訂立勞動合同,都不允許單獨約定試用期。
二、在試用期問題上,需要強調以下幾點:
1、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礎上充分表達各自意見,并就合同條款取得一致后達成的協議。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駕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更不得以強迫命令、脅迫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條款。
2、同時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還包括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的權利。不能因為試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與其他勞動者區別對等。
3、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也就是說,不管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還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個星期,可能是一個月或者兩個月)是試用期,試用期是包括在整個勞動合同期限里。不管試用期之后當然訂立勞動合同還是不訂立勞動合同,都不允許單獨約定試用期,。
4、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的規定體現了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體平等。如關于勞動合同的解除中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有的用人單位為了規避法律,約定試崗、適應期、實習期,這些都是變相的試用期。其目的無非是為了將勞動者的待遇下調,方便解除勞動合同。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應當明確這些情形按照試用期對待。
可以肯定的說試用期是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通常在職工剛入職的時候用人單位就必須與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非試用期勞動合同。要是您所在的用人單位沒有與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你可以追究單位的責任。
勞動合同 篇7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同志(先生、女士):
身份證號:
[ ]年[ ]月[ ]日,我單位與您簽訂的[ ]期限的勞動合同(編號: ),
現因 原因,[ ]年[ ]月[ ]日終止(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
[ ]年[ ]月[ ]日,公司已經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征求工會意見,工會已經同意。
根據《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規定,符合(或者不符合)發給經濟補償的情形,經濟補償金按照本人 月工資 元人民幣整,工資待遇按照正常發薪日,停薪日為[ ]年[ ]月[ ]日。
請于[ ]年[ ]月[ ]日到公司人力部門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本通知書原件一式兩份,公司留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
單位: (簽字蓋章)
時間:
簽收頁
本人于 年 月 日收到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簽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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