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錦集七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動合同 篇1
最近有一些用工單位和勞動者打電話咨詢企業用工的工時問題,沈律師就這個話題和大家聊一聊,以方便更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這幾種工時有個更清晰的了解。用人單位能夠避免不必要的違法用工風險以及能夠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最合適的工時制,而勞動者也可以在了解法律的基礎上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總的來說,企業用工的工時共三種,分別是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
1、標準工時制
標準工時制也稱為標準工作制,是由立法確定每天中工作時間長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數,并要求各用人單位和一般職工普遍實行的基本工時制度。
標準工時,是我國運用最為廣泛的一種工時制度,在標準工時制下,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長工時為8小時,每周最長工時為40小時。并且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標準工時制還有以下幾點要求:
A用人單位每周應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B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一般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C特殊原因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D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法邦網沈斌倜律師提醒:在標準工時制下,勞動者每天的工作時間都比較固定,用人
單位不得私自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如果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勞動者有權拒絕;如果用人單位強行安排的話,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金。
2、綜合計算工時制
綜合計算工時制是以標準工作時間為基礎,以一定的期限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實行這種工時制度的用人單位,計算工作時間的周期不再是以天為單位,而是可以是以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即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應當不能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用人單位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輪調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根據《勞動部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第五條至第七條的規定,此類工時制度有以下特點:
A 一般以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B 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當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C 其基礎仍然是標準工時制,雖然允許具體的某日(或某周)工作時間可以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但是仍然要堅持一定周期內總的工作時間及平均工作時間都不能違反法定的標準。
法邦網沈斌倜律師提醒: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無論勞動者單日的工作時間為多少,只要在一個綜合工時計算周期內的總工作時間數不超過以標準工時制計算的應當工作的總時間數,就不視為加班。若超過,則超過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規定支
付報酬,且延長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另外,實行該種工時,需要到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并辦理有關手續。否則,一旦出現勞動爭議,企業是主張自己是綜合計算工時制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勞動者有權要求按照標準工時制主張加班工資。
3、不定時工時制
不定時工時制也稱為不定時工作制。它是指因工作性質、特點或工作職責的限制,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是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采用的,勞動者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作時間制度。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都是一種定時工作制,是依據工作時間來計算勞動量,不定時工作制是一種直接確定職工勞動量的工作制度。對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用人單位應按勞動法的規定,參照標準工時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根據勞動部勞部發《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7條,《勞動部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第八條以及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該類工時制度有以下的特點:
A 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
B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用人單位應采取適當的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C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除法定節假日工作外,其他時間工作不算加班。
法邦網沈斌倜律師提醒:不定時工作制,最大的特點就是工作時間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日延長時間標準和月延長時間標準的限制,不定時工作制可以使員工的工作時間安排既可以符合法律規定又能滿足工作時間的不確定性,沈律師認為,如果合理利用,不定時工作制可以為企業有效減少用工成本。但是沈律師提醒廣大企業一定要注意的
是,要想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可不是自己規定就可以了。而是必須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并辦理有關手續,否則,一旦出現勞動爭議,企業是主張自己是不定時工作制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有權要求按照標準工時制主張加班工資。
勞動合同 篇2
招聘方:XX學校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學校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甲乙雙雙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自愿報名、綜合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自簽約之日起,聘用乙方為甲方的 .
第二條 工作職責
1、
2、
3、
第三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用期間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雙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簽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和工作數量,并對乙方提出具體的工作職責要求。
(2) 甲方提供給乙方為正常開展工作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3)甲方根據聘用合同的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按月準時核發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參與學校辦學、教育教學、促進學校改革發展等方面的權利。
(2)乙方每月有權獲得由甲方支付的工資(含甲方為乙方繳付的三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金) 元。
(3)乙方接受甲方根據內部崗位、目標責任制要求進行的考核。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享受甲方正式教職工一半的節日補貼。
(4)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必須由個人向相關機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乙方患病、因公導致負傷、致殘的醫藥、住院費用,由乙方向社保部門提出申請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予以報銷,甲方不再承擔與此相關的任何責任。乙方因公負傷、致殘治療期間,享受甲方發給的基本工資。乙方非因公導致負傷、致殘的醫藥、住院費用及其它一切責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
(5)乙方在招生獎勵等方面享受與甲方教職工同等的待遇。
(6)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服務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7)乙方事、病、婚、喪假,必須執行由甲方制定的《山丹培黎學校教職工考勤辦法》。
(7)乙方必須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乙方要忠于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關愛學生,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維護甲方聲譽。 (8)、乙方在受聘期間,不得擅自離職、辭職;不得再兼任有報酬性的其它職業。
第四條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因無法抗拒的`非人為因素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終止本合同。
(1)在聘用期間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不能履行工作職責,品行不端正、品德修養差,經甲方教育仍不改正,在甲方師生中造成惡劣影響者。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勞動教養的。
(6)患病或者因公、非因公負傷、致殘,醫療期間或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7)連續曠工達3天以上或聘任一年內累計達7天以上的。
(8)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 合同解除處理
1、如果甲、乙雙方一方要解除、終止本合同,需提前一月書面通知對方。
2、甲乙雙雙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歸還在受聘期間由甲方提供給的設備和財產,交割手續清楚后方可離校,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己方相關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無故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的,要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履行合同的時間計算,每少一天,違約金按30元支付。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管轄地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第八條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雙鑒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雙協商,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
勞 動 者:
(甲方) (乙方)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勞 動 者: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員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批準(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及期限
合同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或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限為 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 做市場營銷工作擔任 職務,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休假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四條:勞動報酬
甲方以提成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乙方收入按公司年度營銷大綱中相關規定執行,省總、地總、終端經理均實行底價承包政策,省總底價與地總底價的差額歸省總;地總地價與終端底價差額歸地總;終端經理賺取終端經理底價與供貨價的差額。
底價承包:是指一切市場開發費用由承包者承擔,包括房屋水電費、交通費、大店進門費、沖貨補償費及罰款、交通費、上車費等,不得挪用貨款開發市場。
2、省總實行省總底價承包政策,省總享受省總底價與地總底價的差額,一切經營費用由省總承擔。
省總對地級經理、終端經理等下面的欠款由省總承擔,對在公司辦理了相關入司手續的,公司協助清繳欠款,對沒有辦理有效相關手續的,證據鏈不齊的欠款,省總自行清理,
3、地總實行地總底價自主經營承包責任制,對其下面終端經理的欠款由地總承擔,手續齊全的公司可以協助清理,清不回來的由地總承擔。
4、貨物退貨按責權發生制界定責任,終端經理、地級經理離任無法交清的由省總交清。終端經理離任無法交清的責任由地總交清;市場交接應分清過期、臨近效期等需承擔退貨費用的藥品品種、數量,當時能分清應承擔退貨費用的由離任者承擔退貨費用,破損不能銷售的由離任者承擔。
5.接收后的責任由接任者承擔。對逃離市場,不做市場交接產生的近期、過期貨物按離職者欠款處理,能做退貨處理的,退貨費用由離任者承擔。因手續不全無法追繳的終端經理欠款由地級經理承擔,地級經理欠款由省總承擔。
6、對大店、連鎖店“進店費”的交接,按著受益情況,考慮時限由交接雙方協商解決,無法協商等問題按公司相關政策執行。
7、沖貨責任按責權發生制由經營者本人承擔,終端經理、地級經理離任補償不了的由上一級經理承擔。
第五條 保險及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按國家和吉林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個人繳費部分,甲方可從乙方提成中代扣代繳。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休息休假,按國家和吉林省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
乙方要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業務操作規程,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愛護公司財物;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冒險指令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違反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采用書面形式確定。
4、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6、37、38、39、40、41、42、43、44、45條和《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第25、26、27、28條規定執行。
5、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甲方要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甲方應當在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
7、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乙方如違反約定,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雙方約定本合同履行地為甲方所在地。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前后,甲方依法制定并執行的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聘任協議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雙方應遵照執行。
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
如履行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付本一式 份。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主動提出解除雙方于______年___ 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自______年___ 月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_____年___ 月___日,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 ),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
授權委托人(簽字或簽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數量標準。
三、勞動報酬
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工資…元/月。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并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的經濟補償金。
注: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勞動合同 篇6
一、 訂立合同各方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
乙 方:
家庭住址 :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
甲方根據本企業經營需要和對乙方基本條件的考察,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訂立合同。
二、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固定期限為 年。
三、 工 作 內 容:
1. 全面履行企業會計職責,負責公司各種票據的收集、分類、制作憑證。
2. 完成分類帳、總帳、報表和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分析。
3. 負責銷售貨款督催、結算。
4. 進行年度公司清產核資工作。負責稅務辦理,協調處理好與稅務等部門的關系。
5. 根據公司領導布置,提供會計分析資料。協助部門經理進行零星采購,招工和辦公室值班等工作。
6. 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勞 動 報 酬
1.本企業工資支付水平,不低于本地區同行業同崗位平均工資水平。每月發放一次, 每月15日為工資發放日。
2.乙方崗位實行計時工資制, 平均每月工資標準為:基本工資元/月。
六、勞 動 紀 律
1.實行8小時工作制, 即工作8小時計為一個工作日。
2.有事必先請假, 獲準后才可離開崗位, 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3.工作時間, 不準擅離崗位, 不準會客、聊天, 不準在電腦上上網、進行娛樂活動。
4.不準擅自將外人帶進公司辦公室, 確有自己的客人需要見面的, 未經允許不得在辦公室會客。
5.方應自覺維護本公司聲譽和對外形象, 愛護公司的設備和設施。要自覺的保守企業秘密, 不準將公司的財務報表、產品技術資料、圖紙和磁盤記錄資料提供他人查閱和復制。并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3.由于乙方無視約定的勞動紀律, 給本公司帶來較壞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的,甲方除按法律制度追究乙方責任外, 不受本合同期約束, 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七、 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條件
(一)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工作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企業規章制度造成損失和有害影響的;
3. 嚴重失職的, 營私舞弊或勾結社會上的人員, 對本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 在合同期做出有損甲方專利、技術、經營利益,并為其他企業服務的。
(二)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必須有下列情況之一:
1.在工作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勞動合同終止, 必須有下列情況之一:
1.勞動合同期已滿, 雙方不再續訂的;
2.乙方患慢性疾病或者非因工傷, 醫療期滿后, 不能從事原工作, 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1. 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 拒不承諾乙方根據甲方有關負責人安排加班后的補休的;
3. 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支付乙方工資(含生活補助)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1.經甲方培訓后成為企業管理技術骨干, 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與甲方解除合同的;
2.乙方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對甲方生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3.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紀律, 對企業工作秩序造成混亂, 損害甲方經濟益的(可以計算損失的部分)。甲方違反勞動合同, 除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外, 接受政府執法部門的處罰;
乙方違反勞動合同, 要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甲方為錄用乙方支付的費用;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 由于乙方過錯, 對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并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
乙方應保守甲方有關生產、經營的技術資料。乙方離開本企業,三年內不得在與本企業業務相似的企業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 勞動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 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 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乙 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省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雇)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任務,擔任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元。
3.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后,持證上崗操作。
4. 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驗。
5.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歲-18歲)不宜從事的工種。
6. 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置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勞動管理
1.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 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 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3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歲—18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 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
3.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 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 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元,平日加班工資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元。
5. 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百分之,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金。
2. 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的乙方標準工資。
3.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疾的,由甲方發給殘疾金。乙方因工殘疾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個月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5. 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 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4) 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權益的;
(4) 乙方應征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 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 甲方解除合同,應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 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 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元。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條款,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鑒證。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員(簽名或蓋章)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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