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勞動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服務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服務勞動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并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 等,并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于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
簽約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姓名):
簽約日期:
服務勞動合同2
一、經甲方(用戶)乙方(家庭服務員)協商同意,簽定服務合同。
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頒發的《用戶須知》和《服務員守則》,以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____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規定以外的勞務負擔。
2、向乙方提供與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兒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讓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4、負責保護乙方安全。
5、按月付給乙方工資元每月遞增壹元,增到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務期半年內負擔乙方醫藥費30%,半年之后負擔乙方醫藥費40%。
7、保證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況不讓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應按天付給報酬。
8、乙方為甲方服務時,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公司,積極處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擔一定經濟責任。
9、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的要求,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壓錢和物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10、不得擅自將乙方轉換為第三方服務,不許將乙方帶往外地服務。
三、乙方(家庭服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1、自愿為甲方提供____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
2、熱心工作,文明服務,遵守公共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予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4、服務期間,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均由自己負責。
5、每月可休息兩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權向甲方按天收取報酬。
6、服務期半年內自己負擔醫藥費70%,半年以上,自己負擔60%。
7、有權拒絕,轉換為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8、有權拒絕甲方增加合同規定之外的勞動負擔,如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勞動報酬。
9、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公司提出申訴,直至向司法部門控告。
四、合同簽訂與解除:
1、簽訂合同時,雙方向公司(合同簽發部門)交納介紹費壹拾陸元,(甲方拾元、乙方陸元)介紹費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內容有所變更時,七天之內應由雙方持合同到公司辦理續簽和變更手續。
3、經公司同意,雙方持合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服務合同才視為終止。
4、乙方擅自離開用戶家,甲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公司備案,否則乙方所出問題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5、合同未到期雙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違約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則由提出方交納10元違約金。
6、本合同經雙方商洽期限自199年月日起至199年月日。
甲方(簽字)登記號
乙方(簽字)登記號公司(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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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勞動合同3
甲方:
乙方:
為加強本公司廠區日常監管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秩序維護、衛生保潔、工程維修工作,維護企業形象,確保公司人員、生產、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現將我公司區域內安全保衛、區域內保潔服務項目承包給乙方進行統一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二條:合同期滿前 30 日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合同,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本合同期滿前 10日內簽署新的合同。 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第一條:包括區域內安全保衛、區域內保潔服務。
第二條: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關服務工作人員。
費用的結算及支付: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費用及結算標準依照本合同附件人員費用匯算表表執行。
第二條:甲乙雙方于每月5日前確認上月的工作量依據本合同附件人員費用匯算表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結算清單。
第三條:甲方應于每月20日前根據合同附件人員費用匯算表支付乙方物業管理服務費(物業管理服務費中包含社會保險費用及稅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或銀行轉賬。
一、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進行考核,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書面整改通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后3日內完成整改并及時匯報給甲方。如乙方未及時整改的甲方有權進行處罰,超過3次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二)甲方應明確乙方從事物業管理的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負責安排其工作人員完成工作任務。
(三)甲方應為乙方員工提供符合政府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和各項安全生產條件。
(四)甲方應為乙方提供食宿。
(五)乙方員工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
1、乙方員工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所負責的工作不能正常運行,或不能保證工作質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2、 乙方員工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勞動紀律的;
3、 乙方員工不能提供真實有效身份證明的,或提供虛假身份證明的;
4、 乙方員工廠區內不得飲酒、衣衫不整、在工作中謾罵他人或斗毆或以肢體、拳腳相擊的;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換,同時乙方必須保證出勤人數,不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工作的進展。
(六)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和支付方式及時支付乙方物業管理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做到保障甲方的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秩序維護、衛生保潔、工程維修工作,維護企業形象,確保甲方人員、生產、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為甲方營造一個安全、安定、祥和的工作環境,從而讓甲方的每個業主都能住的安心、放心以提高甲方每個業主的滿意度。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租戶流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賠償責任。
(一)乙方有權根據當月工量及時增減人員費用匯算表中人員數量,原則上總費用不變。
(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提供對廠區的管理細則并由甲、乙雙方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為提高物業管理質量有權與甲方每個業主簽訂租憑廠區物業管理制度要求大家共同遵守。
(三)乙方應保證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資質,提供甲方所需有關生產、營業執照等資質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乙方應保證嚴格遵守有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特別是有關員工勞動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時承諾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產、勞動衛生等各項指導原則。
(五)乙方應根據甲方工作需求,選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員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點工作,同時承諾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六)乙方在本合同的執行期內應保守甲方的各項商業秘密,不得將有關資料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應教育員工保守甲方的各項商業秘密,如因乙方員工的原因(經甲方允許事宜除外)導致甲方有關的商業秘密泄露,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乙方應保證按照甲方工作要求足額安排工作人員,人員出現不足時應在兩日內補齊。
三、違約責任:
(一)乙方提供虛假資質證明材料,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質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員工的有關證明材料,又無正當理由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或拖欠員工工資,或支付員工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規定,甲方可責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四)甲方無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勞務外包費用超過10個工作日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五)乙方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其他規定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四、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服務勞動合同4
摘 要: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現實生活中勞動關系也呈現多樣化的形態,作為一種平衡勞資雙方利益的服務期制度也越來越廣泛的出現在勞動合同條款中。作為對現實的回應,我國法律也逐漸完善了對服務期的規定,然而對于服務期的性質界定以及與勞動合同期限的關系,無論實務中還是學理上都爭議頗多,本文對此做一些簡單的分析與探討。
關鍵詞: 服務期 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
一、我國法律中服務期制度的歷史及概念考察
1994 年7 月頒布的《勞動法》沒有規定服務期制度,此前的國家和地方勞動合同立法也沒有涉及。作為市場經濟體制下,現行勞動合同制度背景中,用人單位固定勞動關系、限制勞動者恣意辭職的一種手段,服務期雛形首度出現在1995 年原勞動部辦公廳下發的《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 (勞辦發〔1995〕第264 號)文件中。該文規定,用人單位出資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1996年10 月,原勞動部頒布《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勞部發〔1996〕354號),其第6條承認,勞動合同中的服務期條款,或因單位提供培訓、特殊福利而約定的服務期,可視為勞動合同中的專項條款或專項協議,只要內容與法律、法規不相沖突,應當認定是合法有效。此后,一些地方的勞動合同立法開始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服務期制度,如《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14條、《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15條等。20xx年通過的《勞動合同法》第22條用3個條款從法律層面對服務期做出了統一性的規定。20xx年國務院通過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6、17條對服務期制度做了補充細化。
對于服務期協議的定義,法學界目前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觀點。有學者指出,所謂勞動關系中的服務期,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的,勞動者因享受用人單
位給予的特殊待遇而應當為用人單位工作的期限。[1]這也是目前相對流行的說法。也有學者認為,所謂服務期是指勞動者基于和單位的特殊約定而必須為單位服務的期限。[2] 所謂服務期協議,是指用人單位在為勞動者先履行或承諾先履行相應義務或為勞動者提供某種特殊待遇的情況下,要求勞動者對其承諾為本單位工作滿一定年限作為補償并在該期限內不另謀職業的特定契約。服務期協議屬于一種特殊的雙務性民事約定,它是在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之間所形成的,以用人單位先履行或承諾履行勞動合同以外的義務為前提,以勞動者承諾暫時不另謀他就而在一定期限內為本單位提供工作義務為“交換條件”的民事契約。[3]
二、服務期制度的正當性的考察。
我國勞動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制度,就其內容來看,有著不同于市場經濟體制成熟國家的特征。首先,在勞動合同期限的管制方面,市場經濟體制成熟國家普遍實行的是以不定期勞動合同為常態、定期勞動合同為特殊狀態的勞動合同制度,并且大都對定期勞動合同的期限及續訂次數有著較為嚴格的限制,即實行的是短期限、嚴續訂的制度;我國實行的則是將定期勞動合同、不定期勞動合同均作常態施以法律規制的制度,對定期勞動合同的期限和續訂次數幾乎沒有任何限制,實行的是寬期限、寬續訂的制度。其次,在合同履行、解除規則方面,因為定期勞動合同的期限均較短,受不確定因素影響的概率較低,當事人雙方對自己能否完整履行一個較短期限的勞動合同比較容易進行判斷、評估,市場經濟體制成熟國家一般都承繼了民事合同的履行規則,對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均有較為嚴格的限制。而對不定期勞動合同,則采較為寬松的做法,僅引入解雇保護制度——特別是解雇禁止以及預告制度,以維護勞動者的正當利益,除此之外雙方均可相對比較自由地解除合同;我國勞動法因為視勞動合同的各種期限均為常態,因而對各種期限的勞動合同的履行規則均采用大致相同的履行、解除規則,即在不定期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解雇權的行使與定期勞動合同一樣受法律規定的限制,而無論是定期勞動合同抑或不定期勞動合同,勞動者均可以隨便解除,不需要任何理由。第三,在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律責任方面,市場經濟體制成熟國家多數允許當事人就定期勞動合同的履行約定違約責任;而我國的勞動法,就其立法精神來看,應當是排斥了違約責任對勞動合同期限的適用。第四,市場經濟體制成熟國家對具有不同地位的勞動者,實行的是差異化保護的制度;而我國勞
動法并沒有將具有雇主特征的勞動者以及強勢勞動者從普通勞動者中分離出來實行差異化保護,而是予其享受與普通勞動者同等的保護。
我國勞動法的這些特征所導致的不良后果之一,就是勞動者辭職權過于寬泛,部分強勢勞動者毫無誠信,隨意乃至惡意跳槽,造成用人單位基于勞動合同期限所期待的正當利益完全得不到法律的保護。用人單位能夠選擇的途徑只有兩條,即或者不對人力資源進行各種各樣的投資,但這顯然不符合正常的經營邏輯,蓋因現代企業之間的競爭,很大程度上就是人力資源的競爭,不對人力資源投資,幾乎等同于放棄競爭。因此,用人單位能夠選擇的第二條途徑只能是尋找替代手段,而服務期正好能滿足用人單位的這一正當需求,從而成為用人單位樂于選擇的方案。因此可以說,服務期制度的正當性是毋庸置疑的。[4]
三、服務期的法律性質
實踐中的服務期較之勞動合同一般期限有以下特點:(一)是服務期是勞動者因享受用人單位給予的特殊待遇而做出的承諾,而勞動合同一般期限不以勞動者享受用人單位的特殊待遇為條件; (二)是服務期與勞動合同一般期限在時間長度上不一致,前者一般長于后者;( 三)是服務期的`法律性質在相關的規范性文件中沒有明確規定,而勞動合同一般期限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是勞動關系的存續期限;(四)是服務期由于同勞動者享受特殊待遇相對應,對勞動者有約束力,而勞動合同一般期限依《勞動法》第31 條的規定對勞動者幾乎沒有約束力。但是,當勞動合同一般期限被服務期所覆蓋時,對勞動者也就具有了約束力,這可稱之為勞動合同特殊期限。
關于服務期的法律性質,可以有兩種選擇:第一,賦予服務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同樣屬性,當服務期長于原勞動合同期限時,可視為是原勞動合同期限的延長,在延長期間雙方可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義務,也可以約定變更原勞動合同義務。第二,原勞動合同期限屆滿而服務期尚未屆滿時,勞動者有義務在剩余服務期內與用人單位續訂勞動合同,而新勞動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與原勞動合同的約定可以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在續訂勞動合同時,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新勞動合同就不能成立。[5]
立法對服務期的定性的選擇,有兩種模式:
(一)是單一定性。法律作出強行性規定,只選擇某種定性,即勞動合同期限或勞動合同續訂義務期限;
(二)是組合定性。法律作出任意性規定,允許雙方當事人約定選擇這兩種方式中的一種。
在現行的地方立法中,已有組合定性模式的立法例。其中又可分為兩種:上海模式。上海市勞動保障局《關于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按照《條例》第14 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限長于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繼續履行服務期的,雙方當事人應當續訂勞動合同,對服務期的履行方式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上海市勞動保障局《關于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繼續提供工作崗位要求勞動者繼續履行服務期的,雙方當事人應當續訂勞動合同。因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當事人應按原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繼續履行。繼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不提供工作崗位,視為其放棄對剩余服務期的要求,勞動關系終止。在這里,勞動合同續訂義務期限被作為選擇的第一順序,勞動合同期限被作為選擇的第二順序。江蘇模式。《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15 條第二款規定:“約定的服務期長于勞動合同期限或者超過勞動合同尚未履行期限的,當事人可以相應變更勞動合同期限等相關內容。當事人未變更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由用人單位終止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追索勞動者服務期的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繼續履行服務期的,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在這里,勞動合同期限被作為選擇的第一順序,勞動合同續訂義務期限被作為選擇的第二順序。
單一定性的兩種選擇的比較。將服務期定性為勞動合同期限,表明服務期專項協議是對原勞動合同的期限條款的變更,其法律后果是原勞動合同的延期;在延期期間,如果符合法定的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仍然可以變更原勞動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在這里,勞動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義務具有確定性,即可以確保勞動關系的繼續運行。而將服務期定性為勞動合同續訂義務期限,則不能當然確保勞動關系繼續運行。這是因為,在續訂勞動合同時,合同條款仍然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沒有要求對方接受其單方提出的合同條款的權利,也沒有應當接受對方單方提出的合同條款的義務,在單方提出的條款不合法時更是如此。也就是說,雙方就新勞動合同的內容不能達成一致是合法現象。如果強
制性要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新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尤其是強制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單方提出的合同條款,那就違反了勞動合同訂立應當協商一致的原則。這兩種定性的比較表明:就服務期對勞動關系繼續運行的保障程度和對勞動者的約束程度而言,勞動合同期限大于勞動合同續訂義務期限;就其法律后果的利益傾向而言,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續訂期限中所得利益相對大于在勞動合同期限所得利益;就認定是否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難易度而言,對是否違反勞動合同繼續履行義務的認定相對容易,而對是否違反勞動合同續訂義務的認定相對較難。
組合定性的兩種模式的比較。在上海模式中,把勞動合同期限作為兜底選擇,強化了服務期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并且可以降低認定勞動者是否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成本,但對勞動者相對不利。在江蘇模式中,把勞動合同續訂期限作為兜底選擇,相對弱化了服務期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并相對提高了認定勞動者是否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成本,但對用人單位相對不利。
四、服務期與勞動合同期限的關系
概言之,服務期與勞動合同期限的區別主要有:
第一,性質不同。勞動合同期限作為勞動雙方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所必須約定的一般條款,根據《勞動法》第19條的規定,它同時也是勞動合同的法定必備條款,其性質乃是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而共同達成的表明雙方勞動合同關系有效存續的起止時限。服務期則是用人單位在為勞動者已經先履行或承諾履行勞動合同以外的特定或特殊義務的情況下,單方作出的要求勞動者承諾必須為本單位工作滿一定年限的期間。
第二,前提不同。勞動合同雙方在約定勞動合同期限前通常不存在勞動合同之外的權利義務關系,因而該約定一般沒有特定的前提條件。而服務期約定則一般是以用人單位已經或承諾為勞動者先履行勞動合同以外的義務或為勞動者提供特殊待遇為前提的,服務期約定實質上是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以在一定期限內為本單位履行工作義務,同時承諾不到其他用人單位另謀就業,也不自謀職業,以此作為對用人單位先履行或承諾履行相關義務的回報。
第三,適用法律不同。勞動合同期限作為《勞動法》第19條第(一)項所規定的勞動合同的法定必備條款,它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即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締結勞動合同時,必須要明確約定勞動合同的起止期限。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
服務勞動合同5
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如乙方達不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甲方可以調整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應在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長工作時間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外,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勞動報酬或安排乙方補休,但乙方需辦理書面加班手續。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規章制度規定的崗位責任工作任務,甲方每月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勞動報酬為 元。
第九條上述勞動報酬包括固定底薪、獎金、補貼等,具體操作由規章制度確定。
第十條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因客觀原因出現變化,甲方有權根據新修訂且有效的規章制度調整各項勞動報酬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一條甲方提倡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如因乙方拒絕繳納社會保險費或申請異地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可在本合同外協商處理,并簽訂書面協議。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四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享有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員工等權利。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崗位責任等規定,檢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并根據考核情況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八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泄露甲方客戶資料、培訓資料、公司運營管理指引、財務帳冊等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十九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第二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或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三條因企業關閉、企業嚴重虧損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擔各自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辭退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秘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一)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通知和送達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第二十九條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書面提出,尋求解決。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法定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務勞動合同6
甲方:XXx公司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XXx 職務/崗位: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為提高乙方技能,作為長期人力資源投資,甲方決定對乙方進行培訓,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培訓,并同意在培訓期間及培訓完成后按本協議條款的約定為甲方工作。
二、甲方支付培訓費x元(包括)
乙方參加前述培訓、學習的期間視為正常出勤,如培訓機構在超過國家標準工作時間(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也有安排培訓課程的',不屬加班,甲方無需支付加班工資。甲方按照乙方正常出勤時間支付工資。乙方完成專業技術培訓后,應當按照甲方的安排從事相關技術工作,并對公司其他員工承擔相應的內部培訓和輔導指導工作。
三、雙方約定從乙方收到在報銷培訓費用后正式上班之日起,乙方為甲方服務期限不少于X年,若該服務期大于或等于甲乙雙方事先簽定的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合同期限的剩余時間,則勞動合同期滿后將被順延至該服務期限結束。
四、在服務期內,出現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自動離職或辭職、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等情況之一,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五、違約責任:乙方有上述違約行為之一,須支付違約金,賠償標準為:“賠償費=培訓費用×未服務年限÷總服務年限)”
六、本服務期協議自簽定蓋章之日起生效,并留人事檔案備案。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服務勞動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地 址:
性 質:
乙方(勞動者)名 稱:
地 址: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 年。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 日止,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部門承擔 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
2、因工作需要并與乙方協商后,甲方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小時。每周工作時間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 元。 3、甲方按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資。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5、甲方可執行依據公布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經企業與工會(職代會)集體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并向本單位勞動者公布。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不得聘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七、職業培訓
1、甲方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八、勞動紀律
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
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至三十二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后,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3、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有關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附則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宜,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3、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地址1:
地址2: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服務勞動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地址:性質: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工作內容:乙方在甲方餐廳從事服務工作。
第三條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范圍的關系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第十條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日。
第十三條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比例和方式為:
(一)基本養老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繳納;
(二)基本醫療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繳納;
(三)失業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繳納;
(四)工傷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五)生育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七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在對乙方進行培訓后,或者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后,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在解除本合同后,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或者在疑似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內;
4、乙方若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同時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乙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7、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勞動合同終止。甲方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勞動合同終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標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涉及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___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_____年。
第三十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醫療補助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賠償辦法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七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乙方姓名:聯系地址:聯系方式:(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勞動合同9
一、公司企業勞動人事法律服務:
企業勞動人事制度管理法律服務:企業建立完善的勞動人事制度有助于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幫助企業提高發展速度。
1、企業勞動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審查;
2、企業規章制度起草、修改和審查;
3、向企業及時提供相關勞動人事新法規和規章、提供勞動人事政策、勞動人事法律法規咨詢;
4、為企業培訓勞動人事管理人員勞動法律知識;
5、為企業做好社會保障相關內容的指導和法律咨詢;
6、協助企業做好勞動安全管理和勞動保護制度的建立和制度制訂修改工作,及時協助處理工傷認定事件;
7、協助企業建立健全勞動人事制度,建立制定企業有關用工、工資分配、福利保 險等方面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
9、協助企業審查、起草、修改、制訂完善《勞動合同》、《公司章程》、《員工守則》、《勞動紀律手冊》和《企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幫助調整勞資關系;
10、為顧問單位的專利權 、商標權 、著作權、商業秘密和專有經營權的保護提 供法律建議,并協助顧問單位制定保密制度、保密協議和競業禁止制度。保密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審查(可以針對不同的工作崗位制訂不同的保密合同);
11、定期了解企業勞動合同訂立、履行情況,幫助企業規范其用工行為,使企業避免因解除勞動合同程序不合法或解除勞動合同條件不合法引起的風險;
12、指導企業提高收集證據技巧,指導企業運用規章制度進行科學管理,避免、減 少處理違紀員工而發生勞動爭議應當承擔的舉證風險;
13、提醒企業依法定程序制訂內容合法的勞動制度,避免企業在仲裁、訴訟中不能履行舉證責任;
14、協助企業預防和處理工資、工傷、辭退、社保費和補償金等引起的`勞動爭議,真正為企業減輕負擔,使企業能夠把全部精力放在生產、經營上;
15、協助企業進行勞動年審和社會保險費登記申報等工作;協助企業申報內部規章制度備案和申報采用綜合工時和經濟性裁員審批手續;
16、 協助企業做好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續簽工作和勞動合同終止工作;
17、進行律師見證,簽發律師函;
14、定期宣傳國家及本地最新發布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15、根據企業的需要,對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16、根據企業需要,協助設立法律顧問室,并對其日常工作進行指導;
17、根據企業的需要,列席重大會議,現場提供法律咨詢;
18、代理勞動合同鑒證;
19、其他有關勞動事務;
二、企業勞動仲裁與訴訟法律服務:
企業每年勞動案件勝訴率都不高,因為大部分單位都有自己的法律顧問,在發生勞動糾紛時,往往由法律顧問去應急處理,但是很多法律顧問在平時忙于處理事務時,并不注重勞動法律的收集和查找和及時更新學習,因此我們認為,為了更好的維護合法權益,應找勞動法方面的法律人員去處理。我們為公司企業提供如下勞動法律服務:
1、勞動仲裁與訴訟日常咨詢和個案咨詢;
2、代表企業與員工進行相關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法律專業談判;
3、代理企業與員工發生的勞動仲裁案件和勞動訴訟一審與二審案件;
4、代表企業與員工協商調解勞動糾紛爭議;
5、代理企業協調處理相關勞動行政處罰案件,以及勞動行政復議和勞動行政訴訟;
6、代理企業處理集體勞動仲裁、一審訴訟、二審訴訟。
三、公司企業勞動法培訓法律服務:
增強公司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平時處理勞動人事相關事務時的合法性,提高公司勞動人事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法律實務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1、 企業特殊崗位針對性法律培訓;
2、 新進員工法律培訓和產業法律講座;
3、 員工相關案例講解;
4、 勞動合同法律責任和法律效力講解;
5、 商業秘密和競業禁止法律講解;
6、規章制度合法性和有效性講解。
服務勞動合同10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
簽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 元/月(小時)。( 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 。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 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 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范圍的關系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日前支付工資。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十二)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六)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十七)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跟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八)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服務勞動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20xx年2月5日起至20xx年2月5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的各項工作內容,乙方工作時不能偷懶,必須認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規定的時間不能完成,甲方有權批評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實在太低,甲方有權扣乙方工資,解雇乙方;若乙方能吃苦耐勞,工作表現好,視情況可獎勵報銷乙方年底回家路費。
三、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乙方外出必須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批準后方可外出。
四、甲方保證每月按時發給乙方工資,工資底薪1600元,全勤獎金50元,住房補貼100元。如乙方一個月內有遲到、請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獎金及補貼共計150元。甲
方有權扣留乙方第一個月工資的`一半計800元作為押金,合同期滿后退還。
五、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按不滿合同規定的期限,押金800元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日期 日期
服務勞動合同12
服務期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時或勞動合同履行的過程之中,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了特別投資的前提下,勞動者同意為該用人單位工作一定期限的特別約定,是用人單位的投資回收期。勞動合同期限簡稱合同期,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另行約定的服務期限,可獨立于勞動合同期限而適用。
合同期與服務期性質是不同的,合同期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之一,具有鮮明的法定性,包括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選擇勞動合同的期限。而服務期是當事人以勞動合同或者專門協議的形式特別約定的,帶有任意性的特征。勞動合同期限的利益主要歸屬于勞動者,用人單位非法定理由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而服務期的利益則完全歸屬于用人單位,勞動者在服務期內不能隨意解約。并不是在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都可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李迎春律師提示】 用人單位應當區分勞動合同期限與服務期限,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者只要履行提前通知程序,就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對勞動者并無實質的約束力。而在服務期內,勞動者不能隨意解約,否則需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服務勞動合同13
【案情介紹】
20xx年9月1日,某外資IT公司招聘林先生為本公司的技術開發人員,簽訂了為期5年的,試用期為半年。9月20日公司送林先生到英國培訓3個月,并與林先生簽訂了培訓協議。協議約定6萬元的培訓費用由公司承擔,林先生應在培訓結束后為公司服務5年。但是如果其中途離開公司,須按服務年限承擔相應比例的培訓費。3個月后,林先生培訓結業回國,想辭職另謀高就,但考慮到如果是自己提出辭職的,須支付高額的,便開始不認真工作。他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勞動紀律,時常曠工和與其他職工吵鬧。20xx年2月,公司鑒于林先生違紀嚴重,決定解除其勞動合同,并要求林先生按協議規定支付違約金5萬元。
林先生不同意賠償,他認為協議約定如果是他提前辭職的才應該支付違約金,但是現在是公司將他辭退,所以不應該由他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公司則認為,即使是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是因為林先生存在嚴重的違紀行為,所以公司才不得不作出這樣的決定。
【主要問題】能否以此要求林先生承擔培訓費,培訓費的數額是否合法?
【專家點評】
第一、分析該公司在試用期內與勞動者林先生解除是否合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案例中的林先生“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勞動紀律,時常曠工和與其他職工吵鬧”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中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因此公司在試用期內與林先生解除勞動關系是合法的。
第二、分析公司與林先生訂立培訓協議是否有效,即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是否合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為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關于“專項培訓費用”的范圍,《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6條規定,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據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它直接費用。案例中的林先生是公司的技術開發人員,其所接受的'培訓性質理當屬于專業技術培訓,所涉及的培訓費用6萬元屬于專項技術培訓費用。因此,公司與林先生訂立的培訓協議是有效的,該服務期協議對林先生有約束作用(公司應保留好培訓費用支出憑證)。
第三、分析林先生在試用期內被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是否要承擔培訓費。
【參照下面兩條法規】
1、1995年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第三條“關于解除勞動合同涉及的培訓費用問題”規定:“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2、《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根據這兩條法規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享有對合同的任意解除權,故其在試用期間提出解除勞動關系是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和違約金的。但是案例中的林先生并沒有行使任意解除權,即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而是“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勞動紀律,時常曠工和與其他職工吵鬧”,是故意制造可被解雇的事由“誘使”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達到規避服務期約定的目的。這也違背了誠信原則。所以案例中的林先生不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勞動者提前辭職不屬于違約的情形,而是屬于《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的勞動者被辭退屬于違約的情形,即林先生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中第26條第2款規定。因此林先生屬于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而被辭退,應承擔違反服務期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賠償損失(違約金不等于培訓費)。
第四、分析林先生應承擔多少違約責任,賠償多少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違約金=(培訓費用總額÷約定的服務年限)×未履行的服務年限)。因此,林先生不用承擔培訓費,而是應該支付違約金。如果以20xx年9月1日計算到20xx年2月,林先生履行的服務年限為0.5,所以應支付違約金54000元(60000÷5×4.5),因此,公司所要求的應該林先生支付的是
違約金,而不是培訓費,違約金不得超過54000元,案例中5萬元這個數額事合理的。
綜上,通過分析《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上述案例中,雖然林先生被單位辭退,但是由于林先生屬于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而被辭退,所以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不超過5萬4千元的違約金。
服務勞動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為___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為: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服務勞動合同15
甲方:
乙方:
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招收 (以下簡稱乙方)為計時服務員。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自愿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100個工作小時為試用期。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續簽用工合同。
二、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須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預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遵守。
三、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各項規章制度,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和各項考核指標。
四、勞動報酬:(元/小時)
□ 見習服務員 元/小時
□ 服務員 元/小時
□ 資深服務員 元/小時
□ 組長 元/小時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負傷,經甲方調查確認后,由甲方負責治療費。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合同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并經教育不改的;
3. 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乙方不能堅持或不能勝任正常工作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違反合同,違反國家法規、法律,侵犯乙方合法權益。
九、乙方工作期間,甲方負責提供全套制服和系統培訓。
十、若甲乙雙方欲中斷本合同,應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服務組手冊》和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簽定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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