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匯總九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合同 篇1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務合同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以提供勞務為內容而簽訂的協議。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一)二者的法律性質不同。
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屬于勞動法的范疇;勞務合同是建立民事、經濟法律關系的依據,屬于民法、經濟法的范疇。
(二)對合同主體要求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 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與法人,勞務事同對主體沒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體的地位不同。
勞動合同簽訂后,勞動者便成為用人單位的一員,二 者的關系具有從屬性,勞務合同的主體之間并不存在從屬關系,雙方始終是相互獨立的平等主體,以自己的名義分別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四)合同的內容不同。
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勞務合同無須規定這方面的內容。
(五)確定報酬的原則不同。
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按照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以及 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付勞動報酬,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勞務合同中的.勞務價格是按等價有償的原則支付。
如果你在企業連續工作XX年以上,企業這樣做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只工作了2年,企業的做法符合規定.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極易混淆的兩種合同,都是以活勞動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在實踐中很難將之正確區分開來;但二者有著本質的不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務合同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勞務合同是指一切與提供活勞動服務(即勞務)有關的協議。狹義的勞務合同僅指一般的雇傭合同。勞動合同又是從雇傭合同發展而來的。因此,正確的區分這兩種合同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___________
企業類型:外商獨資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
工號:___________
本合同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惠州市有關規定訂立,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一)甲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雇用乙方。
(二)雙方確定的試用期為____日(續簽合同無試用期)。試用期間如(根據甲方獨立衡量)確定乙方不適合受雇于公司,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在甲方和乙方對條件完全同意的情況下,本合同可于到期屆滿前1個月續訂。續訂的合同期限和條款須經雙方相互同意。
第二條、工作內容:
(一)工作崗位及職務。乙方須以該職務履行和行使甲方不時指定或授予的職責和權利。該工種與職務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二)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并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其職責。
(三)甲方可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經書面通知后3日內,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和工作地點在同一工種、同一職務性質層次、范圍內(如在生產熟練操作工、技術工、生產管理、技術管理、行政管理、財務管理、保安、后勤等各工種或職務之內)作調整(合同期內調整一次),需要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方可上崗,而沒有該證書的情況除外。但甲方應對乙方進行轉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試,并給予乙有10個工作日的工作適應期,轉崗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新崗位規定執行(工資不低于原標準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乙方應當服從崗位或職務調整。
(四)如有充分證據證明乙方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的,甲方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
(五)雙方同意,乙方在受雇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的任何發明與發現應歸屬甲方。
第三條、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加班加點按勞動法律規定執行。甲方因生產或工作受當地供水供電計劃調整控制時,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二)依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安排乙方一個月倒班一次(即早、中、晚輪班)。
第四條、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正常發給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勞動報酬、保險與福利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底于惠州市惠城區當年度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工資由甲方于下月中旬全額發放。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
(二)乙方每月工資按計時計算:即乙方正常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每周5天;全年除去10天法定休假日,平均每月20.92天)。試用期元/月。試用期滿后(或續訂合同)基本工資為元/月。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四)合同期內,甲方依法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按規定比例應當由乙方每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月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律與法規制定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按質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乙方須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及技術資料,如因乙方原因泄密而造成甲方之損失,乙方須予以賠償。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應自被通知之日起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被通知方同意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手續。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及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h1]不符合甲方要求及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有吸毒、反動、參加邪教組織以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違反國家和省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或法規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使用欺騙行為進入公司,隱瞞個人歷史或重大病史的;
7、因上述1-6項以外的原因,在不與有關國家法律、法規沖突的條件下,甲方要求乙方辭職,并且乙方同意辭職。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12、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有1、2、3、4、5、6項所述原因出現,本合同自動中止。
甲方按照第8、9、10、11、12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30日期滿時辦理解除本合同手續。
(三)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中止合同和辭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30日期滿時辦理解除本合同手續。甲方同意的,可提前辦理。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乙方由于特殊的個人原因而請求辭職的,甲方同意乙方辭職。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法律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的,應待處理或審查完畢再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遇第八條(二)2、3、4情形的除外。
(五)在下列情形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否則,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培訓后為甲方服務期未滿的;
2、屬技術骨干,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未結束的。
(六)本合同期滿或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勞動合同 篇3
一、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
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1、預告解除
概念:即勞動者履行預告程序后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兩種情形:(1)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即時解除:
即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對于第一款規定的幾種情形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這種屬于即時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的情形。
注意:對于勞動者可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上述情形,勞動者無須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概要: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1、過錯性辭退
(1) 概要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沒有嚴格限制。
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2)適用情形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非過錯性辭退
(1)概要
即勞動者本人無過錯,但由于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后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具有嚴格的限制。
具體是指: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2)適用類型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經濟性裁員
(1)概要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
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 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2)適用情形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裁員時應優先留用的人員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δ成年人的。
(4)裁員后重新招錄的限制
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時,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5)經濟性裁員的例外
即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據第40條非過錯性辭退和第41條經濟性裁員的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δ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 篇4
聘 用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住所:
受 聘 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 所 地: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為規范甲方的管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本合同,并共同約定以下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年。
2、本合同時間從年月日起至 月
3、本合同包含試用期,時間為: 起 至年月日止,教師類崗位由于入職后需要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就業培訓,因此試用期時間與培訓期一致;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在單位從事 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
1、 甲方按照《勞動合同法》和相關勞動法規安排乙方工作時間,如果乙方從事教學或與學校有關崗位工作的,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8小時,但因個人原因或者沒有履行加班手續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做加班處理。
2、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超過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以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3、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一律履行加班手續且必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后執行。加班手續是乙方加班的唯一依據并依此進行補休或者發放加班工資。因為乙方個人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低下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屬于加班范圍;
4、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接受以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為工作目標的工作安排時,完成本項工作的工作時間不按照本條規定執行,超過本條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屬于加班。
第四條 勞動報酬與發放
1、 甲方實行月工資制,并按以下第條的方式計算乙方的工資報酬;
2、 固定工資制: 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月;
3、 活動工資制: 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課時獎金組成,乙方的基本工資根據帶班數量和類型為 至 元/月,課時獎金根據乙方教學質量等不同而按照相應標準計算,具體參照《教師工資制度》為準;
4、 乙方的基本工資由基礎工資、保密費用、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其中基礎工資、保密費用為固定部分,績效工資根據業績情況進行考核。
5、 乙方試用期工資固定為 /月。
6、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當月的工資在次月10日至中旬發放,如果甲方因為特殊原因需要緩發工資的,最遲不超過30天。
7、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甲方出資輸送乙方進行培訓的,培訓期間工資發放按照培訓協議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社會保險
1、 甲方按照國家和當地社保機構規定為乙方購買保險;
2、 根據國家和當地社保機構規定,乙方個人應當承擔的保險費用甲方每月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體檢與審查
1、 乙方入職時,必須提交甲方規定項目的體檢報告原件;
2、 乙方入職時,應如實在檔案表上填寫本人和家族的病史情況。如果乙方有傳染病史的,必須提交市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病愈證明。如果乙方入職時正患病,必須如實告訴甲方。
3、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證實乙方有違反以上規定沒有履行告之義務的,甲方可以立刻終止與乙方的勞動關系,并不給乙方任何補償;
4、 如果因為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其損失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編制下達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愛崗敬業,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教育,對乙方進行崗位目標(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檢查考核。
2、 制定甲方規范化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對全體教職員工加強管理。凡違反規章制度的,必須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并責令改正。如經批評教育不改,甲方將按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給甲方聲譽造成影響或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消除影響,并賠償一切損失。
3、 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
(1) 乙方處于試用期的;
(2) 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或因過失造成責任事故的;
(3)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4) 乙方不履行甲方正常工作安排,經批評教育仍不能夠改正的;
(5) 乙方違反《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的,經教育不改正的。
4、 合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如果乙方不能勝任目前崗位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并按照相應崗位的標準調整工資福利。
5、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設施及辦公用品,創造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設施及辦公用品,完善安全措施。
2、 乙方完成合同義務后,有權要求甲方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 如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強行要求乙方違規工作,乙方有權提出糾正意見,并可拒絕執行,甲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
4、 在合同期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乙方處于試用期的;
(2) 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存在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等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 甲方未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 甲方不能履行勞務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服從甲方管理,遵紀守法,自覺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6、愛護學校的辦公、教學設施、用品,不得丟失或損壞;在工作時間,如丟失或損壞學校物品,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予賠償或修復。
7、乙方在教學、工作時間內,應盡心盡責,保證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采取相應的措施,預防和消除教學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如學生的安全事故是由于乙方工作失職或者不作為造成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8、配合甲方宣傳學校的優勢,擴大對外影響,維護學校聲譽。
第八條 關于培訓的協議
教師類崗位入職后,由甲方墊資輸送乙方到第三方進行培訓,培訓各項費用合計20xx元,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應當支付甲方培訓損失,培訓損失總額為20xx元,但隨著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而逐漸遞減,具體遞減標準為:從乙方培訓合格上崗后開始計算,每工作滿1個月,培訓費損失減少100元。
1、 乙方工作期間參加由甲方組織的其他有償培訓,相關規定以乙方簽字確認的培訓協議為準;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外,還需要支付相當于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七條所列條款以外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得超過12個月,乙方工作時間沒有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沒有辦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得超過12個月,乙方工作時間沒有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4、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違反合同規定,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包括:
1、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培訓費用;
2、如果因乙方的原因,且不按規定離職,或不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應向甲方支付20xx元違約金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十條 保密協議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工作秘密,不得向外泄露,否則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2、如果因為乙方自己的原因要求在本合同還沒有到期時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根據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承諾在解除合同后的24個月內不在與甲方性質相同的學校或培訓機構里任職、或者自行舉辦(包括與他人合伙經營)業務與甲方相同的機構,如果乙方違反此約定,應向甲方支付損害賠償金1.5----2萬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關于對乙方教學行為的約定
甲方屬于教育行業,從業人員必須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同時甲方在本行業內也具有極高的權威性,擁有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為保證教學質量,規范教師職業行為,提高教師職業修養,甲、乙雙方就保證教學質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制定為保證和提高教學質量的各項教學制度,并組織乙方學習;
(二)、甲方制定完善的教學服務制度和教學流程,組織乙方學習,乙方工作期間必須嚴格按照所制定的流程進行教學;
(三)、經甲方調查核實,乙方有下列行為或者因下列行為而導致學生流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所帶學生學費50100%的標準支付甲方損失費。如果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甲方可依法要求乙方恢復甲方的聲譽或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 乙方不按照教學流程進行教學工作的;
2、 乙方要求或者暗示學生(家長)送禮、請吃飯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
3、 乙方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進行體罰的;
4、 乙方冷落、鄙視、嘲笑學生的;
5、 乙方進行錯誤教學、傳授不適宜知識、錯誤引導學生的;
6、 乙方散布學校的不實消息、詆毀學校聲譽、誤導家長和學生對學校認識的;
7、 乙方拒絕正常工作安排,無故或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突然離職而使正常教學工作無法開展的;
8、 乙方離職期間或合同到期前不配合正常工作交接的。
第十二條 關于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
1、甲方提前解除合同,除乙方有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或因過失造成責任;被依法勞教,追究刑事責任;遇國家方針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 等原因外,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除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外,乙方必須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3、乙方提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在規定的交接期內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工作交接。如果由于乙方不配合交接或者交接不全的,甲方可以暫時不進行離職結算。
第十三條 其他規定
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前,已經接受了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的培訓,乙方確認已經知曉各項內容,愿意遵守管理制度里的各項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予以完善。
第十五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點從事 工作(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并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鑒于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后,甲方以下列第 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 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注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成立。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
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 所: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乙方(員工):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一、本酒店要求合同期(月/年),凡來我酒店應聘的.員工試用期為3天,試用期內無工資、見習期為1月整,工資面議。若見習期內員工自行離開,工資不予支付。見習期后方可錄用為本酒店正式員工。新員工一律收取押金,合同期滿后全部退還。
二、新進員工必須服從本酒店安排和調動,并要遵守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和故意鬧事者,本酒店視情節輕重處理,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三、見習期內是員工和酒店雙方的選擇階段,雙方自由選擇。如能合作,新員工需簽定合同書。
四、新員工被錄取后需簽定合同書,簽字生效后一切按合同辦事。合同期內如自己需離開飯店,店方只支付和退還工資和押金的一半。如出現重大事件被開除,工資、押金一律全部不退還。節假日內不允許請假,如有請假者按日工資雙倍扣除。
五、員工不在工作時間內,若在外面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后果自負,本企業概不負責。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據,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根據《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324號),書面通知“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指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二、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因違反規定或約定解除勞動合同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中對勞動者應予賠償的損失作了具體規定: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主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四、勞動者自動離職或不辭而別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應履行通知義務而未履行,自動離職或不辭而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按《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承擔賠償責任。
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那么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請閱讀下文進行詳細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發現其公司部門設置凌亂,人員冗雜,欲。次日新整合。A部門被撤銷并入B部門,程某對其職位變動很不滿意,公司與其溝通多次,無果。次日,公司向程某發出一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理由為:公司部門調整,與程某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請問:公司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此舉按照法律規定應向程某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法所指“客觀情況”具有法定要求: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而本案中的情況不足以導致勞動同無法履行,因為公司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務工許可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山西省企業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實施辦法》,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乙方如為臨時工,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不實行試用期。乙方如為農民合同制工人,應注明批準招用文號。)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任務,從事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以及不低于國家規定應配給的勞動防護用品。具體為:_________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企業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具體辦法和標準為:_________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按有關規定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完成勞動任務。
(鄉村集體企業沒有勞動管理規定,甲方應參照國有企業的有關勞動法規制定規章制度。)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為乙方繳納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和失業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養老、失業保險費。乙方離退休,由社會保險機構按規定每月發給離退休金。失業后按規定享受失業期間的有關待遇。
(農民輪換工實行回鄉補助金制度,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具體辦法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教育和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乙方應刻苦鉆研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須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_____元。
八、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30日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并應補辦續訂手續。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勞動合同 篇9
我國現行勞動立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違約金和賠償金條款,但對于是否約定違約金和賠償金數額則未約定。在司法實踐中,仲裁和司法機關對于勞動合同中的違約賠償條款一般持支持態度。
同時,不可忽視的是,違約賠償金額的過高或過低約定,往往不利于有效保護,勞動合同守約方的合法權益,有時,對違約方的處罰也高于實際承受能力。我們不贊成勞動合同當事人隨意違約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我們也不能忽視市場經濟對勞動力資源配置的引導,及勞動者擇業權的保護。為此,勞動合同違約賠償數額標準的法定化具重要意義。應明確的是違約金的設定具有懲罰性,也即在一方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而又未造成其他損失的情況下予以適用之。
雖然違約金的設置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自治之結果,但在很多情況下實際是用人單位一方事先設定,勞動者為爭取該就業機會,而不得不接受之條款,其中亦不排除是勞動者要設定該條款的可能。但應注意,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中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因客觀情況可能性無法分析以后違約情形,當一方解除合同時,將陷自己于不利地位。
同時,若國家無統一標準的設定,那么必然產生各行業、各地域、甚至同一行業、同一用人單位內部違約金標準的'不一,無形中產生不同勞動者等級的差別,甚至出現相應歧視。為此,制訂統一違約金標準顯然實有必要。至于賠償條款,則應根據合理賠償原則,視該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情況而定,對于這一點,律師贊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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