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范文集合五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 篇1
勞動者姓名: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雙方或一方不愿續訂的,本合同終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情形之一,并提出或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方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該工作為甲方事先確定并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從事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內容和要求應當符合國家制定的勞動基準。
2、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
3、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按相關標準及甲方依法制訂并公示的勞動規章和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常白班、班運轉工作制),每天工作_______小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崗位(工種),應當經甲方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2、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甲方規定由雙方商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每月_______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委托銀行發放),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_______)方式確定。
(1)月薪制:每月為_______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
(2)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__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_______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乙方的業績和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考核確定。
(3)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乙方的定額單價為_______元。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的標準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及標準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其他工資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時,必須出具工資清單,包括乙方姓名、發放時間、應付工資、實發工資、代扣和扣減工資等項目內容,由乙方簽字確認。
4、甲方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當地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標準,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以及工資正常增長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月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和個人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3、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保證執行國家關于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3、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在工作場所內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合同。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并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其他約定條款
1、試用期:乙方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試用期乙方的工資待遇為_______元/月(或合同約定工資的_______%)。
2、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依法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承擔的違約金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雙方約定的培訓和服務期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3、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義務。乙方的保密范圍為:,競業限制的范圍,競業限制的區域為,競業限制期限為月。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元。雙方約定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4、其他(福利待遇等)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乙方確定居住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_______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認真履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為員工。合同期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二、員工姓名、崗位、工資見花名表。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專業知識、安全、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等有關方面的教育,合格后上崗。
四、乙方要努力學習,積極工作,提高技術,遵守甲方勞動紀律,愛護設施、設備、用具等,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安全條件,及勞動保護用品。
六、甲方執行提供零售業工作時間,加班時間及其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后,甲方應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額(工資標準見花名冊),次月10日支付上月工資。
八、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社全養老保險。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按國家和省市法規辦理。
十、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為7天。
十一、有關勞動合同終止、解除、變更方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甲乙雙方的其中一方發生違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損失程度和責任予以經濟賠償。 十三、本合同簽訂后30日內由甲方負責到勞動行政部門鑒證。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留存兩份。
甲方(蓋章):
鑒證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鑒證人員:
訂立時間:
鑒證時間:
勞動合同 篇3
惡意欠薪數額較大者可判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1月22日對外發布《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針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所涉及的術語界定、定罪量刑標準等問題,進一步明確了相關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標準。這一司法解釋自1月23日起施行。
使用暴力惡意欠薪最高可判7年
司法解釋認定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勞動報酬且數額在五千至二萬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報酬且數額累計在三萬至十萬元以上的為 “數額較大”,最高可判三年。
惡意欠薪造成勞動者或者其被贍養人、被撫養人的基本生活受到嚴重影響、重大疾病無法及時醫治或者失學的,或對要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使用暴力或進行暴力威脅的,以及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用人單位的實際控制人實施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追究刑責。單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定罪處罰,并對單位判處罰金。
明確拒不支付報酬罪的主體范圍
這個總共9條的司法解釋重點內容包括:一是明確了“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具體含義;二是明確了“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認定標準;三是明確了“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認定標準,特別對行為人逃匿情形下“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的內涵作了規定;四是明確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對“數額較大”、“造成嚴重后果”的認定標準作了解釋;五是明確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從寬處罰情形,充分維護勞動者權益;六是明確了拒不支付報酬罪的主體范圍、單位犯罪等問題。
“惡意欠薪入刑”包括加班費、獎金
20xx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該解釋于20xx年1月23日開始實施,該解釋使“惡意欠薪”入刑有了具體“操作規程”。
“勞動報酬”是勞動者付出體力或腦力勞動所得的對價,用人單位在生產過程中支付給勞動者的全部報酬,一般包括三個部分:一是貨幣工資,用人單位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勞動者的各種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二是實物報酬,用人單位以免費或低于成本價提供給勞動者的各種物品和服務;三是社會保險,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險部門支付的失業、養老、人身、醫療等保險。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一款,“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但規定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究竟指的是什么,是否包括雙倍工資、加班費、獎金、津貼、補貼。
對此《解釋》在第一條中就此作出了解釋:勞動者依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法律的規定應得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完)
保密協議必須給保密費么?
網友“懵懂琪琪”的困惑:
我和公司簽了保密協議,公司需要每個月支付給我保密費嗎?保密協議和競業禁止有什么區別呢?
聽說有的公司把保密費發在每個月的工資里了,可這個額度該怎么算?單位給多少才合法?如果員工違反了保密協議,要賠給公司多少錢?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商業秘密是一家企業的無形資產。它給企業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競爭優勢是其它資產所無法比擬的。在現在的知識經濟環境下,商業秘密對企業的發展影響越來越大,甚至是不少科技類企業安身立命的根本。所以,有不少企業對員工實行保密協議。
有些企業或員工將保密協議完全等同于競業限制,這是不對的。《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這里確認了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約定保密事項。同時第二款指出:“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這一款推出了勞動合同制度中重要的競業限制制度,即員工離職后一定年限不能去競爭單位工作。立法者用兩款規定,明確了競業限制是保密的一種方式,而不是等同于保密制度。
企業與員工簽署保密協議,其中可以涉及到競業限制內容。設立競業限制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中關于員工離職后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要求。當然也可以不涉及競業限制內容,僅僅就員工保護企業商業秘密的細節作出規定。
從商業秘密的性質來看,保護商業秘密是法律賦予企業的一項絕對權。無論企業是否與員工簽署保密協議,或者企業是否支付給員工保密費,員工都應當就工作中所接觸到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擅自泄露商業秘密,員工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謂絕對權就是絕對義務的履行,它不以商業秘密所有權人是否支付保密費為前提。這一點,與競業限制完全不同。
企業要求員工保守商業秘密,是否必須向員工支付保密費,法律目前尚沒有明確規定,雙方應該視企業和員工之間的保密協議約定為準。(完)
如何簽訂實習協議?
大學生入職時往往要簽署實習協議,一份完善的實習協議最好包含以下內容:
1、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協議雙方的必要資料,如實習生姓名、證件號碼、單位名稱。
為了避免爭議發生時,無法聯系到當事人。實習協議上最好還要有實習生的聯系地址,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聯系地址。同時,實習生要注意與自己簽署實習協議的單位是否是合法設立的單位。
2、報酬:在具體的權利義務條款中,實習要落實的要點之一是實習有沒有報酬。有些實習是沒有報酬的,單位完全是提供實習生一個實習的機會。如果提供報酬,實習協議上必須明確約定報酬的標準和支付方式。比如,報酬按天計算,來一天給100元,或者按月結算,每月報酬1000元。除此之外,報酬何時以何種方式支付也很重要。很多單位的報酬計算周期長,比如4月工作好,要到5月15日才給報酬。這樣的情況,最好在協議中表述明確。常見的支付方式包括現金支付、銀行轉賬支付等。
3、工作內容:協議中約定工作內容是一個好做法。實習生到雇傭單位,往往缺乏經驗,難以做一些技術含量高的工作。雇傭單位難免將一些打雜的活交給實習生完成。有些實習生覺得單位給他們做的工作太“小兒科”,體現不出自己的價值,做久了難免失去信心,這樣對于單位或實習生來說都不是愉快的經歷。如果事先約定清楚,讓實習生心理有個準備。不想做就不參加實習,如果接受了就要把工作做好。
4、意外風險:實習協議中最最重要的,就是約定風險責任的承擔。實習生在工作期間,如果損壞了一些貴重物品該如何處理,如果因為過錯而損失了重要的業務收入,該如何處理。雖然通常情況下,實習生參與不了重要工作,不會造成這樣的損失。但是一旦發生,有所約定有利于解決問題。此外,最大的一個風險是實習生的自身傷害。如果實習生在雇傭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特別是造成嚴重后果的傷害,其責任該由哪方來承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對于雇傭活動中的人身傷害有過規定,默認情況下,雇傭單位要承擔法律責任。而實習生沒有社會保險,因此所帶來的風險相當大。(完)
訂勞動合同必須了解的五個問題
Q1:哪些是簽訂勞動合同必備的條款?
答案: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Q2:哪些勞動合同是無效的?答案:空白(留白)的勞動合同無效;無雇傭雙方的簽字蓋章的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須一式兩份,一份給單位留檔,一份供個人保存。Q3:英文版勞動合同受法律保護嗎?答案:國家沒有禁止簽署英文版本勞動合同。但如果既簽署了中文版勞動合同,又簽署了英文版勞動合同,兩者之間發生意思沖突的,在國內解決爭議時,以中文版本為準。Q4:勞動合同上的工作地點可以空白,或者寫“中國”嗎?答案:《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中必須約定工作地點。工作地點只寫“中國”,這是不明確的約定方式。遇見這種情況,如若發生相關勞動糾紛,可以默認以你實際履行合同的地點為你的工作地點。如公司要調動員工的工作地點,屬于變更勞動合同,應該得到員工的同意。Q5:外國公司無代表處可以用工嗎?答案:外國公司在中國開展非營利性活動,必須設立常駐代表處;外國公司在中國開展營利性活動,必須在國內注冊外資公司。由于外國公司在中國依法設立的代表處不具備法人資格,沒有能力承擔經濟責任,我國不允許代表處直接招用中國員工在中國工作。代表處必須通過國家指定的人才派遣機構使用中國員工。人才派遣機構作為中國員工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支付勞動報酬。工作則由外國公司駐華人員安排。一旦發生勞動爭議,也找人才派遣機構解決。(完)
離職能否索要年績效獎金?
網友的困惑:
我收到的OFFER里有如下的薪資說明條款:
1、本公司實行績效工資制度,您的年目標收入總額是稅前RMB90000元;
2、其中占年目標收入總額80%的部分為基本工資,按月計發,即每月基本工資是稅前RMB6000元。
3、其中占年目標收入總額的20%的部分為年績效工資,計算基數為稅前RMB18000元,根據公司績效考核制度計算實際發放數額。
我想咨詢的是:1、年底公司沒有發放20%的部分為年績效工資,是否可以索要?2、如果在今年中途離職,是否可以索要離職前的部分年績效工資?
[苗其巍律師答復:]
工資是勞動合同簽約雙方實行自由協商的內容。國家對于工資有一個最低工資標準,只要每月的收入不低于這個標準,雙方就應該按照約定來執行。你的工資明確約定是分為2部分,一部分每月計發,一部分按照年度考核發放,約定非常清晰,你在簽署入職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對這個約定已經考慮成熟。雙方應該按此履行。
公司未按照約定發放工資,你當然可以向公司索要。但是這20%的部分有績效考核要求,你應該要結合公司的績效考核來看你自己是否達到發放要求。
如果中途離職,是否可以獲得部分年績效工資,你可以看一下你們的勞動合同、規章制度,如果沒有明確說不給,那就應該支付。(完)
新勞動合同法:被派遣勞動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權利
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新勞動合同法”)于20xx年7月1日起實施,這是對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原勞動合同法”)的第一次修改。有讀者想了解新勞動合同法較之原勞動合同法有哪些不同、能給廣大勞動者帶來哪些實際保障等,我們請北京市趙曉(微博)魯律師事務所律師予以詳細解讀。
——編者
本次勞動合同法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勞務派遣”相關的條文。勞務派遣作為一種補充用工方式,在滿足用人單位靈活用工需要和解決失業、促進勞動者就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原勞動合同法也用專門章節規定了勞務派遣用工制度,但由于一些相關條款和規定比較原則性,缺乏明確界定,在實踐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如,某些用人單位打著勞務派遣的幌子,侵害勞動者權益、超范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降低工資待遇、逃避繳納社會保險費、偷逃稅款等。也有些不規范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串通,采用欺騙手段,克扣勞動者報酬。另外,各地勞動仲裁委、法院,在勞務派遣的“三性”、“同工同酬”等相關問題的司法認定上,掌握的尺度和標準也不統一,使得勞動者、用人單位、法律工作者經常陷入困惑。
新勞動合同法增設了對勞務派遣單位的行政許可制度、進一步界定“三性”工作崗位范圍、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落實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權利和加重違法行為法律責任等規定,對于勞務派遣單位依法規范經營、用工單位依法合理使用被派遣勞動者、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勞務派遣工作規范有序發展等都有著重要意義。
●落實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權利,細化勞動報酬分配方法新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律師解讀】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正式員工“同工同酬”的原則,在原勞動合同法里也有規定,但由于每個勞動者的工作能力、工作狀態等確實存在個體差異,在是否“同工同酬”的勞動爭議案件中,司法機關往往不能簡單地以相同崗位工作作為“同工”的標準,而是要綜合考慮勞動者的個人經驗、工作技能、工作積極性等因素,允許用工企業對相同工作崗位的勞動者在勞動報酬方面有所差別。在實踐中,有些用工單位往往故意放大勞動者的個體差異,對被派遣的勞動者采取“歧視”待遇。如將企業正式員工所享受的績效獎金、各種津貼、福利待遇,統統取消;正式員工升職、工資逐年遞增等也不會發生在勞務派遣員工身上。有些崗位的勞務派遣員工和正式員工的工資待遇差異,多年累計下來甚至有幾十萬元之多。新勞動合同法細化了勞動分配方法,明確規定相同崗位的勞動者,不僅享有同工同酬的權利,而且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方法,并且要求在勞務派遣協議中予以載明或者約定。這樣,將會減少用工單位鉆法律空子的空間,也給司法認定用工單位是否對勞務派遣職工有歧視待遇,提供了明確的參考依據。
●增設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規范勞務派遣經營新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二百萬元;(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律師解讀】勞務派遣用工制度,是指有資質的勞務派遣公司作為用人單位,與被派遣的勞動者簽訂不低于兩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將勞動者派遣到實際提供工作崗位的用工單位,從事輔助性、替代性或者臨時性工作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務派遣公司應當在勞動者沒有被派遣用工期間,按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其工資。勞務派遣制度的特殊性在于:勞動力的雇傭與勞動力的使用相分離。即,與勞動者成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務派遣公司不用工,實際提供工作崗位、提供工資報酬的是用工單位。在實際中,因為門檻較低,規范不統一,市場中的勞務派遣公司魚龍混雜,很不規范。有些勞務派遣公司,一邊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承諾提供經過嚴格培訓、有豐富經驗的各類勞動力,收取管理費;一邊又從農村招募大量農民工,以介紹工作、代收工資等名目,克扣用工單位發放的工資報酬。有些勞務派遣公司為了逃避繳納社保和納稅義務,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只與勞動者簽訂中介服務合同、勞務聘用合同等違法現象也屢見不鮮。勞動者面臨舉證困難、投訴無門等維權難題。新勞動合同法將勞務派遣公司注冊資金由原來的5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以上,提高了公司經營規模門檻。更為重要的是,增設了勞務派遣經營的行政許可。勞務派遣業務的行政許可,是政府勞動主管部門對勞務派遣公司的資質、業務經營能力等方面依法進行前置審查,對符合法定要求和滿足基本條件的方予以許可從業。對于被許可的勞務派遣單位予以公示,也有利于勞動者和社會用工單位等監督。今后,未經行政許可審批程序、獲取經營許可證的公司,不得辦理勞務派遣業務經營的工商登記。在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經營勞務派遣的公司,也應當在一年內申請行政許可,方可經營新的勞務派遣業務。
●界定“三性”工作崗位范圍,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新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律師解讀】原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在這一“一般”的原則規定下,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往往以勞務派遣的名義,大量招收所謂臨時工,長期從事其主營業務工作。在某些國企或者大型集團、連鎖企業的所謂“窗口”崗位或者在各地派駐的分公司、分支機構,幾乎絕大多數的基層崗位都是以勞務派遣方式用工。有些企業正式員工僅有二三百人,但其雇傭的勞務派遣員工則達到了二三千人。勞務派遣用工在某些地方或行業領域,已經成為了企業的主要用工形式。企業以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逃避了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已經完全改變了立法機關將勞務派遣用工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用工制度的補充形式,以滿足靈活就業、臨時用工需求的初衷。新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勞務派遣用工制度僅是勞動合同用工制度的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替代性、輔助性的工作崗位實施,并且就“三性”工作崗位,做出了明確、細致的規定。同時,對勞務派遣用工人數的數量進行了限定,體現了勞務派遣用工形式的本質,也使得將來勞動爭議案件的司法認定,有了明確的依據。
勞動合同 篇4
勞動合同法賠償金,簡單而言是發生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一定數量的貨幣。
勞動合同法賠償金支付情形:
在《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法律依據的(即“違法終止或解除”),那么勞動者可以選擇:(1)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2)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值得注意的是,當用人單位違法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如果選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則無權再要求用人單位向其支付賠償金。但是在勞動合同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情況下,則仲裁員或法官可以裁決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計算標準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已經不能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比經濟補償多出一倍,實際上可以說是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懲罰。
由上可知,在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適用經濟補償金;而在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適用賠償金。
那么被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的勞動者可否既主張經濟補償金又同時主張賠償金呢?從勞動合同法的立法條文來看,應該是不能同時并用的。對此,《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草案》也進行了明確。
此外,關于勞動合同法賠償金用人單位還需注意:
1、用人單位并非支付了賠償金,就一定可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因為勞動者可以選擇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等而未予支付的,經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后仍然逾期不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額外賠償金。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住地址: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醫院的有關規定,聘用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甲方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
第一條合同期限與試用期
1、本合同期限為(月、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_______月為試用期。
3、在試用期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同乙方按實結清支付工資,如乙方在試用期內,認為不適宜在甲方工作,也可即行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按實結算支付工資,無論由于何方原因解除本合同,都應按公司規定認真負責地辦妥各項工作移交手續,方可離職。
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 乙方體驗或自身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要求的;
(2) 乙方在10日前未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3)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相應要求的;
(4) 乙方的背景調查或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 乙方有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6) 乙方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情況。
4、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條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
1、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工作,崗位職責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2、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上崗后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和安全操作規定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工作,并根據甲方的要求簽訂上崗合同。
3、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工資也將作相應變動。乙方對本條款表示服從,雙方約定此條款為先予協商一致,無任何異議。同時約定,若乙方不服從甲方崗位變動則視作乙方違約,終止本合同。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
(1)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2) 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乙方的崗位不存在的;
(3) 甲方根據經營情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的;
4、 乙方進入甲方后,在工作中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向外泄露,如有違反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條勞動時間和勞動報酬
1、 根據本院工作特點,甲方對乙方所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周期內和平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對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甲方可根據冬、夏季工作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時間,特殊崗位按醫院規定的制度執行。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2、 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標準的有關規定,以不低于本地區(市)最低工資為標準,本著雙方協商的原則,制定醫院工資制度,確定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3、 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加班的計算基數以基本工資為基數測算。醫師和護士未變更注冊到本單位前,執行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執行崗位與職位補助費的_________%.
4、 乙方任職不同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甲方執行變崗變薪制度,獎金或績效獎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5、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
6、 甲方按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第四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 甲方按國家勞動保護規定,提供安全的工資環境和必需的勞動保護及職業危害防護。
2、 在工作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或有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
第五條 勞動紀律
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法律和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密規定和勞動紀律。
2、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獎懲。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保密規定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和給予必要的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3、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敬業愛崗、遵紀守法、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第六條合同解除、續訂和終止
1、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無須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1)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
(3) 乙方有嚴重的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金額在3000元(含)以上的。
(4) 乙方故意隱瞞將使其無法工作的疾病,或乙方未如實向甲方提供自己的`各種真實情況、材料及證明的(比如履歷、資質、身份證、住址等)。
(5)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 乙方不按規定變更注冊的單位,違反執業法規執業時。 (7) 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8) 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的;
(9) 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行為,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10) 因乙方未能在1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 勞動合同隨未滿,但甲方因經營狀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有權按規定進行裁減人員。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在試用期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4、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
5、 若合同期內,乙方死亡無法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則合同解除。
6、 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交給乙方無償使用或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上繳甲方,如有遺失或損壞應予以原件賠償。
第七條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1、 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
2、 乙方除了應賠償其在工作中對甲方造成的各項損失外,如因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事項,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也應按有關法律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
3、 乙方由甲方出資培訓的,在合同期限內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須承擔因培訓發生的各項費用。賠償按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培訓協議辦理。
4、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違反甲方有關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甲方在編人員經濟賠償規定處理。若乙方不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甲方無法及時辦理退工手續而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5、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準后,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保密規定,不辭而別,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后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情節嚴重者,給予處分,并將處分記入本人檔案或通知其新的工作單位。
第八條:培訓條件
1、甲方因工作需要指派乙方接受培訓的,費用由甲方支付;乙方提出培訓并要求甲方支付培訓費用或占用部分工作時間的,其培訓申請必須得到甲方的批準。
2、在培訓期內或培訓結束后年內,如果乙方個人提出解除聘用,必須全額賠償培訓費用,以后每滿一年,遞減總費用的30%。
第九條:保密條款
1、在聘用期間,因工作需要乙方可能接觸到甲方各項經濟數據及科技科研資料、成果。乙方只能為了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這唯一目的使用甲方的各類科研、商業秘密,而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的個人、醫院及其他組織透露。
2、乙方在聘用期間的科研,其所有權和其他相關權利隸屬甲方所有。
3、如果乙方違反上述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乙方必須就造成的損失作相應的賠償。
第十條雙方特殊約定的其它條款
1、 乙方在合同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兼任其他單位的職務,不得參與經營或出資
經營與甲方業務類似的單位,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除名。乙方必須保證自己沒有受雇于我們以前任何的競爭對手,也不會將以前雇主的信息用于現在的單位,如果乙方違反此約定而引起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以職務之便收受饋贈或回扣等。已經發現立即除名并扣發當月工資和全年考核獎;情節嚴重追究法律責任。
3、 甲方根據醫院經營狀況有權對乙方效益獎金的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 乙方在職期間,必須按甲方規定和客戶或供應商進行業務往來,不得有損醫院聲譽或醫院利益。
5、 乙方在職期間,不得把持有的甲方技術機密和商業機密交付或告知第三者,乙方在離開甲方單位6個月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甲方單位有競爭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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