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合同 篇1
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個人的上一份合同已經于20xx年12月份到期,在此,我懷著復雜的心情做出了一個艱難的決定,不準備再續簽下一份合同。希望公司能允許我在兩到三周內離職。
我于XX年年從學校畢業就來到了公司,在此期間學到了很多的東西,也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在此,我對在公司得到的一切幫助和進步深表感激!
轉眼三年多過去了,我一直很喜歡公司的工作條件和工作氛圍,也很珍惜同事之間的友誼。但是現在,由于我個人的一些原因,我不得不懷著復雜的心情下定決心,準備離開公司。可能一個新的.環境能夠讓我在工作上更進一步,也或者我目前的學識水平不足以達到更高的平臺,我需要再次到學校尋求深造。
總之,以目前我手上的工作和公司的狀況來看,現在離職,目前對我和公司來說,可能都是一個比較的好的機會。
希望公司領導能都仔細考慮我的申請并同意。
辭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四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五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及本單位獎金、津補貼制度,確定乙方勞動報酬形式,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經協商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資人民幣 ,其他工資按計件抽成。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10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六、社會保險
第十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請求,直接付給乙方社會保險費等 壹佰伍拾元,由乙方自行交納。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其他事項的約定:
1、乙方愿意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的財物,維護甲方的利益。當乙方在簽署本合同
時,視為乙方已經熟知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并愿意遵守。
2、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絕不將甲方的經營情況和業務情況向第三方泄露;不將業務檔案、業務憑證等資料復制或轉借第三方。
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原有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4、在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新規定及甲方新規章制度相抵觸,乙方同意服從國家新規定和甲方新規章制度。
5、甲方對模范遵守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違反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可以進行獎勵或處罰。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注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成立。變更勞動合同,可以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也可以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勞動合同未變更的部分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調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本合同期滿后,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表示異議的,本合同自動延續。
(三)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本合
同規定的解除條件執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定的制度的。具體約定如下:
(1)一個月內曠工2日(含2日)以上,半年內累計曠工3日(含3日)以上的;
(2)一個月遲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半年內累計5次(含5次)以上的.;
(3)吸毒、斗毆、、盜竊、搶劫、賭博等;
(4)被發現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離職證明、教育學歷、個人簡歷等)與事實不符的;
(5)未經甲方同意,為其他機構或個人提供有關服務而接受任何方面之報酬的;
(6)其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定制度的行為。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具體約定如下:
(1)行為不端損害本單位名譽的;
(2)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續訂
勞動合同期滿,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
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與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離職手續
(一)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最后工作日之間,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二)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甲方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三)甲方在乙方辦完上述手續后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并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未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
2、乙方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無法將有關離職文書送達乙方的;
九、其他
第十六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以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莆田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際規定及甲方規章制度執行。沒有規定,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勞動合同 篇3
【案情介紹】
王某于20xx年3月到諸城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從事銷售工作。入職當月,公司向王某提供了兩份空白格式合同,王某簽字后公司收回一份。后公司無故拖欠王某20xx年10、11月份的工資。王某以該勞動合同無效為由訴至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公司依法支付拖欠工資及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法律解答】
本案爭議的焦點在于勞動合同無效是否可獲得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該條禁止的是用人單位雇用勞動者但不與勞動者簽訂任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系。但是,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這種事實勞動關系與無效合同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無效勞動合同的前提是雙方簽訂了合同,但是因為合同沒有合法地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所以簽訂的合同無效。
在本案中,公司與王某簽訂空白格式合同違法了《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的簽訂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社會保險等條款,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屬于無效或者是部分無效合同。在無效合同的情形下,勞動者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但只有在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這種事實勞動關系的情形下,才適用雙倍工資差額的罰則。 該公司與王某簽訂的勞動合同屬于無效或者部分無效,則沒有向王某支付雙倍工資的義務。
勞動合同 篇4
編號
娛樂、酒店行業勞動合同書
(示范文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3、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4、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5、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投訴,或者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6、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按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申請撤銷。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地點。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沒有安排補休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第九條甲方將采取以下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第十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二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元。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元,計件單價為元或完成工作額的%提成。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為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為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為元。
第十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元。
第十七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十九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比例和方式為:
(一)基本養老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0%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8%的比例繳納;
(二)基本醫療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的比例繳納;
(三)失業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1%的比例繳納;
(四)工傷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五)生育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①
②
③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具體情形為:①
②
③
4、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并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甲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7、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8、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同時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乙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7、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或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勞動合同終止。甲方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勞動合同終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標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三款涉及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于所在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其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醫療補助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賠償辦法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本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四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三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鑒證手續。
鑒證機構蓋章:鑒證日期:
勞動合同 篇5
一、對于勞動者而言
勞動合同的簽訂是證明存在勞動關系最有利的證據,也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所以簽訂勞動合同對于維護勞動者本人的合法權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注意:大家應要求用人單位及時和自己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約定工資報酬、崗位、期限、工時制等主要條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勞動合同上簽字,否則一旦用人單位改變約定的條件并且將不利條件寫入勞動合同中以后,勞動者就處于不利地位了。
二、對于用人單位而言
第一,增強員工歸屬感。
對于像服裝制造類行業來講,員工流動率較大,簽訂短期勞動合同雖然可以在短時間內避免用工風險,但從長遠角度講,簽訂長期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方面使員工有保障感,一方面新勞動合同法免除勞動者重新選擇企業的后顧之憂,使之對企業產生更大的認同感,有利于企業長期良性發展。
第二,避免因未及時續簽帶來糾紛。
由于人員流動率較大,人員眾多,勞動合同到期續簽事宜將耗費HR大量精力,如因疏忽未及時續簽帶來糾紛會讓企業蒙受更大人力、物力及財力損失。
第三,即時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責任等同。
企業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存在諸多風險,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雖然可以通過提前30日通知不再續簽來免除支付補償金損失,但是在30日之內仍有各種可變因素導致糾紛。
因此,即時解除勞動合同雖然損失一個月補償金但能降低其他糾紛風險,從這一意義上來講,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無固定期限合同相比,都要支付補償金,且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在續簽環節,因此,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企業更有利。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什么疑問的話,可以電話咨詢的專業勞動律師。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廚房承包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與職責
1、甲方把廚房承包給乙方管理、制作,并聘請乙方為該廚房廚師長,聘期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期滿如需繼續聘用,必須另行簽訂協議。
2、甲方負責廚房原材料的采購、供應以及日常節約監督。
3、甲方免費提供乙方工作餐、宿舍(水、電、氣費用自負)
4、乙方每月總承包費用為人民幣 元(包括工資、加班費、福利、勞動保險),每月10日發放上月出勤工資,日后根據營業情況需增減人員,再考慮增減工資總額。甲乙雙方在試用期過后根據經營情況定出合理的營業指標,在經營指標完成的情況下,乙方享有現有的工資,超額予以獎勵,未完成則適當的進行工資下浮1000元。
5、甲方根據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日常管理,若乙方人員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權給予處罰或辭退。
二、乙方權利與職責
1、乙方配備的人員至少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經甲方考核合格后到甲方廚房工作(其中炒鍋 人、砧板 人、涼菜 人、面點 人、打荷 人),乙方人員需技術過硬,保證出品質量,乙方若對廚房人員調整時須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對不適合崗位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調整。
2、乙方需做好廚房各項成本控制工作,并達到甲方要求,保證零餐、宴席達到毛利率50%(±3%);團隊餐達到毛利率30%;早餐、員工餐只計成本,如達不到乙方規定的.毛利率將按所差數(所差毛利率比乘菜金營業總額)的50%扣除工資。
3、乙方應組織每周召開一次菜品討論會,并邀請甲方管理人員參加,在確保菜品質量的同時,不斷推陳出新,推出酒店品牌菜、招牌菜,要做到新、奇、特、鮮(每月至少推出兩道新菜品)。
4、乙方應結合節假日及酒店特殊情況,適時推出時令菜、節日菜,團餐、生日宴、標準餐、會議餐,不定期進行創新等活動。
5、因乙方廚房出品質量問題,而遭到客人投訴、退菜時,此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做好食品衛生工作保證食品安全,若因未按甲方管理衛生規定要求,由于乙方管理問題造成客人食物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門處罰,此損失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管理問題引起甲方廚房火災,此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出產,如果因違規操作而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人員需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果乙方人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酒店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給酒店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乙方人員應按要求辦理健康證,持證上崗,乙方人員被甲方聘用后,一律不準另行兼職。
9、乙方人員需遵守酒店作息時間,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10、乙方需交納制服及工作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合同期滿,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后,此保證金隨工資一同退還。
11、廚房員工的休假,由乙方在不影響甲方正常營業的情況下自行安排,在重大接待和節日期間不得安排休假。
12、如乙方中止本協議時,需提前通知對方,待甲方找到廚師后方能離職,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3、為保證乙方承諾到位,進場前需交1000元押金,乙方全部人員須于 年 月 日 時前到位,10天后押金退回并用工資做為擔保;每月發放總承包金額的80%做為工資,剩下的20%將作為崗位保證金留在酒店,離職時一并退還。
14、乙方每周須配合采購人員到市場購買原材料,了解市場價格及菜品品種。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四、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涂改無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案例回放:張小姐在某公司工作一年多了。但是最近由于在工作中出的幾次差錯,導致公司決定與她解除勞動合同。張小姐因此提起了勞動爭議仲裁。仲裁機構在審查公司與張小姐簽訂的勞動合同時發現,公司在這份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公章,也沒有合同鑒證機關的鑒證,只有一個法人代表的個人簽字。
各方意見:有人因此認為這份合同屬于無效合同,但張小姐認為:“第一,我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雖然公司沒有加蓋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這就表示公司認可該合同,怎么能說是無效合同呢?第二,這份合同雖然沒經過鑒證機關審查鑒證,但合同條款中并沒有違法和不公正的內容呀。所以,不能說這是一份無效勞動合同。” 還有人認為:“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訂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沒有經過鑒證,這份勞動合同當然無效了。”
案例分析: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上簽章。即由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但這個問題主要是由公司的過錯造成的,公司應當承擔主要責任。所以,雖然合同未加蓋公章,但畢竟有法人代表(總經理)的簽名,法人代表有權代表公司訂立合同。不能僅憑沒有蓋公章就認定是無效合同。而且該公司與張小姐雙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時間里,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了相應的義務,也享受了各自的權利,現在突然說合同是無效的,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其次,關于勞動合同的鑒證,我國目前的規定是“鼓勵鑒證”,而不是“強制性鑒證”。換句話說,鑒證只是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進行審查認定的一種形式,并不是勞動合同成立的必備條件,更不能用它來作為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標志。因此,稱勞動合同未經鑒證機關審核蓋章,就是無效合同的說法,也是站不住腳的。
綜上所述,盡管該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還不能因此認定該合同無效。只要該合同內容是合法的,且雙方在簽訂時沒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詐或脅迫行為,仲裁機構完全可以將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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