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勞動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 篇1
用人單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都屬于違法解除。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類:
一是協商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是過錯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是非過錯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是經濟性裁員,即《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這里我們介紹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主要是單位違法解除的情形。
勞動合同 篇2
____________:
我們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將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屆滿(終止條件已出現),單位(本人)決定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現根據《勞動法》第_____條的規定,決定與你(單位)終止勞動合同,請你(單位)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部門(給予)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簽收回執
勞動合同 篇3
勞動者主動接觸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是不能得到相應的賠償,但要是因為單位違法、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該獲得相應補償。
(一)計算方法: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發放限制:
下限: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上限: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最多不超過十二年。
(三)計算單位:
月工資,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從上面的介紹中我們可以知道,要是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話,一般是不能獲得賠償的,但要是單位違法、違約解除勞動合同,則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
勞動合同 篇4
編號: ______
甲方 (單位):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任務。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九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
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鎮中心衛生院
衛生院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 名:
身份證 號碼:
專 業 資 質:_____
根據《蕭縣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實施辦法》和《蕭縣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聘用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衛生室工作,特簽定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貳年,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1日止。
二、乙方根據甲方安排,從事以下工作任務:
1、負責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登記、報告;
2、協助做好孕產婦保健系統管理和兒童保健系統管理;
3、開展健康教育,向村民宣傳衛生保健知識;
4、參與農民健康檔案的建立與更新,配合鎮衛生院做好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傳染病的隨訪與記錄;
5、協助做好兒童免疫規劃預防接種,老年人保健,結核病、艾滋病等傳染病防治,建立健全村級愛國衛生運動實施;
6、積極宣傳新農合政策,協助做好參合農民醫藥費用報銷補償情況的定期公示工作;
7、使用適宜技術和國家基本藥物,做好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治、急重病人的初級救護、及時轉診和家庭康復指導;
8、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9、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統籌、報銷;
10、嚴格執行安徽省基本藥物目錄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
三、乙方在工作期間,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衛生室負責人制定的勞動和工作紀律,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技術操作規范,保證工作質量。
四、乙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
1、不服從一體化管理之規定全鎮衛生室人員在全鎮范圍內統一調動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在聘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4、一個月內曠工超過4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一個月內遲到早退共計達5次或者1年內累計超過30次的;
5、一個月內在工作期間未經過負責人同意離開崗位超過20分鐘,3次以上的(含3次);
6、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程序,發生責任事故,給本村衛生室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7、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8、受到刑罰處罰,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9、乙方無故不服從甲方或衛生室負責人工作安排的;
10、乙方私自在外診療等假公濟私行為的,乙方在外界不恰當言論造成衛生室糾紛的;
五、附則
1、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熟知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
2、上級如有新規定與本合同沖突的,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合同雙方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公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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