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勞動合同錦集7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合同 篇1
用人單位:
勞 動 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名稱:(下稱“甲方”)
住 所: 襄樊市長征路33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姓名: (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 住址: 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勞動者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系。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一)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 )。
A.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個月)。
B.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二)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1至3年2個月,3年以上6個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試用期工資不低于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襄樊市區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 甲方聘用乙方為保安隊員,并委派乙方到甲方服務單位(即用工單位所在地,下稱“用工單位”)從事保安服務工作,派遣期限為兩年(期間,甲方可根據保安員輪崗制度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下簡稱“輪崗或調崗”)。
(二) 乙方的'具體任務和職責是通過開展保安守護、保安巡邏勤務,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和積極配合用工單位處置“四防”,提高用工單位的內部安全防范。
(三)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及用工單位制定的崗位職責,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和用工單位允許,乙方不得在其它單位兼職。
(五) 甲方應當將與用工單位簽訂的保安服務合同內容告知乙方;乙方應在合同書上簽寫“我已閱讀”及本人姓名。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愿簽訂本標準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標準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 名擔任 工作。
第三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 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每月 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 元。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范本《標準勞動合同》。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 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編輯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雇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職工)
性別: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
縣(街道辦事處)
文化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月。本合同至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勞動合同 篇4
案例
入職時,我們都會填一份入職申請表,但如果你把這張表當成勞動合同,那就麻煩了。市民小秦就遇上了這樣的問題,不過他很好地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去年6月22日,小秦進入了湖城一家公司從事木工工作。當時是在公司廠長處應聘的,小秦簽署了一份入職登記表,上面具體記載了小秦的基本情況及該公司廠長老黃簽名確認的試用期及試用期工資。
3個月后小秦離職了,并提起仲裁申請,要求公司支付20xx年7月22日至9月15日期間的`兩倍工資。
但公司辯稱,入職登記表是雙方簽訂的不正規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要件;如該份入職登記表不能視為勞動合同,則其上約定的小秦的月工資也無效。
分析
本案例爭議焦點為入職登記表上的工資約定是否有效?小秦主張的兩倍工資,是否應當得到支持?
首先,文書本身就明確為入職登記表,而不是合同或協議。
其次,合同應當具備《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備條款,而該份入職登記表只涉及了勞動者基本信息、勞動報酬、試用期,但未明確期限、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相關勞動權利義務內容,并且無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因此不能被視為書面勞動合同。
再次,《勞動合同法》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本案例中雙方雖然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老黃是該公司廠長,負有代表用人單位主管公司的職責,其在該份入職登記表上的簽字代表了用人單位,因此該工資約定合法有效。
最終,經仲裁委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該公司支付小秦3000元。
工會提示
兩倍工資的設置目的在于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以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和諧社會的進步發展。
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共同的法律行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要提高法律意識,依照勞動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從根本上減少和避免此類爭議的發生。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勞動廳、人事廳、 財政廳《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辦法》(以上簡稱《辦法》)和其他有關文件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 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個月。工種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工作環境和生產條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廠礦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例(試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有制定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分配工作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和辭退,檢查乙方的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等權利;有為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各項福利待遇,繳納待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金,改善勞動、工作、學習條件,參加民主管理和關心職工生活的義務。甲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作為企業的主人,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等權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的義務。 乙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 乙方經甲方批準,脫產學習、長期病休、請長假或停薪留職等, 需要簽訂專項合同,明確甲、乙雙方在此期間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于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繼續工作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應在三十日內辦完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逾期未辦理有關手續,乙方要求續訂的,應補辦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合同內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變。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予變更勞動合同。甲主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辦法》解除對方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被辭退、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判刑,其勞動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對方。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標準和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遵照執行。
第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領取病假工資的次月起,按其工齡長短,給予3-18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因病治療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核批準,可適當延長。乙方醫療期滿后, 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乙方標準工資3-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條 按照《辦法》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須按乙方工作年限, 每滿一年發給本人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其他情況不予發放。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得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的,甲方負責按原身份介紹,并解除勞動合同,不發放生活補助費。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提供勞動報酬、工資性補貼和口糧補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退休或待業后,也要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十三條 乙方也要向有關部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用。
第十四條 甲方制定的廠規廠紀、店規店紀為本合同附加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勞動部門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如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不服時,可依照法律程序,向當地人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6
【案情介紹】趙某原是某物業服務公司的員工。20xx年7月22日其向該物業公司提交了入職申請書, 次月1日,趙某與公司簽訂了員工上崗協議,該協議明確約定了趙某的勞動工資待遇、實習期間、社保購買條件、工作時間以及其作為勞動者應遵守的公司規章制度等。次年5月,該物業公司對趙某的崗位進行了調整,趙某因不滿相關安排與公司發生糾紛,便未再到該公司上班。
之后,趙某就勞動報酬等問題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最終裁決物業公司支付趙某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38160元、加班工資29426元、20xx年5月工資621元、退還押金300元,并為趙某補繳社會保險。
但物業公司不服上述仲裁裁決,向雙流縣人民法院起訴。
法院一審認為,“入職申請書”與“員工上崗協議”為一個整體,其中的內容具備了勞動合同的一般要件,應視為趙某與該物業公司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而相關交接班登記簿、巡邏記錄等可證明趙某每天工作12小時,物業公司主張被告每周休息一天卻未提交證據予以證明,因此趙某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加班及法定節假日加班依法應補發勞動報酬,故經核算,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后,趙某提出上訴。
該案承辦法官蘇建兵說,該案的爭議焦點是趙某與物業公司是否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
該案中因雙方均認可簽訂了“入職申請書”和“員工上崗協議”,因此爭議焦點的實質就演變為“入職申請書”和“員工上崗協議”能否被視同為雙方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
蘇建兵說,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有效書面文件已具備勞動合同的一般要件,尚欠缺部分條款時,并不能簡單地由此認定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該案中,趙某與該物業公司簽訂的“入職申請書”和“員工上崗協議”明確約定了趙某的勞動工資待遇、實習期間、社保購買條件以及趙某作為勞動者應遵守的公司管理制度規定,包括例會學習、辭職手續辦理、崗位管理要求等。“入職申請書”和“員工上崗協議”實質上是以書面形式固定了趙某與該物業公司之間建立的'勞動用工關系,并具備了勞動合同的一般要件,已實現了書面勞動合同的功能。雖然還欠缺完整勞動合同應約定的事項,但并不能導致勞動合同無效,因此應視為趙某與該物業公司之間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 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 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注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后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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