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安全的保證書集合七篇
保證安全的保證書 篇1
說起安全,永遠是一個恒久而沉重的問題。說安全恒久,是因為安全和幸福相伴,惟有安全才能幸福。說安全沉重是因為我們所聽到的和看到的,那么多不該發生的一幕幕帶血的事故悲劇。感悟安全,啟迪人生,安全是我們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安全是構筑幸福大廈的堅固根基。
前幾天公司組織我們基層管理人員學習安全警示片,我想公司是想通過案例的形式,對我們的安全意識和態度進行培訓,以加強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的安全防范意識,從而做到防患于未然。看到片中安全案例真實而慘重的現實,對案例中的人員表示深切的同情,更對引起事故的原因更加深刻。麻痹大意,違規操作等是引發安全問題的最常見因素。總之,對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對生命的輕視,安全工作要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至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本人自愿接受公司的管理并鄭重承諾嚴格履行以下職責及義務:
1、自覺遵守公司的各種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規定,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與“違章、麻痹、不負責任”三大敵人做斗爭,努力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2、在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已,關心下屬員工,多留心、勤觀察、善思考、嚴把關,擺正安全位置,認真履行安全責任。
3、積極參加公司舉辦的各種安全培訓和安全學習、安全活動、事故應急演練,掌握作業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4、工作期間不私自脫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時刻緊繃安全弦,防患于未然,平時加強本隊安全教育工作,并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把各類安全隱患消滅到萌芽狀態,筑牢安全防線。
5、明確施工環境,了解施工環境中的不安全因素,降低、消除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有關人員盡快維修,并做好場地安全防范工作。 搞好安全工作事關企業的興衰,事關生命的康健,事關家庭的幸福,事關親人的期盼。每位職工都有肩負著義不容辭的安全職責和神圣的安全使命。心中想著安全,就會時時提醒自已,嚴格要求自已。
擺正安全位置,履行安全責任。安全為天,責任如山。有你、有我、有他,
有我們共同的安全責任“澆灌”,我們才能夠撐起安全生產的一片藍天。
為了建設公司美好的明天和未來,讓我們攜起手,肩并肩,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我的責任”安全管理新理念,團結奮戰,建功立業,共同為打造安全本質型企業和實現安全生產長治久安而努力奮斗!
****年11月14日
保證安全的保證書 篇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蘇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建設活動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從而確保 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保障現場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與安全,我們保證做到:
一、確保下列人員到位,并各自承擔本項目施工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1、建設單位現場代表: 聯系電話:
2、項目負責人: 證號:聯系電話: (中標項目經理)
3、總監理工程師: 證號: 聯系電話:
二、建設單位要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各類地下管線資料,施工單位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予以防護。
三、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四、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要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六、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在項目上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 1人員,并切實履行其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記好現場“安全日記”。
七、施工單位要把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現場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單位做好職工“三級教育”和崗前培訓,做到先教育后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十、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和腳手架工程等專業性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十一、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要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十二、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流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要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要做好現場防護。
十三、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
公、生活區的選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要符合衛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十四、施工單位要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圍欄作業,門前三包,防止或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體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十六、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十七、施工單位在安裝塔式起重機械前應先備案后安裝, 自驗合格后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八、施工單位要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十九、監理單位除督促施工單位進行項目部周檢、班組日檢,并將周檢記錄報監理單位備案外,還應按要求會同建設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不同施工階段(開工前、基礎平、主體封頂、裝飾)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綜合安全評價,并將評價結果記錄在案。
二十、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查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經審核批準的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要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二十一、對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活動的安全監督檢查,我們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我們將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保證合格。并力爭創市級、省級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證書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監站備案,一份留施工現場項目部。 建設單位(蓋章) 現場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蓋章)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蓋章) 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年 月 日
保證安全的保證書 篇3
****公安局:
我們單位是 活動的主辦單位,根據“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們將認真做好活動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安全順利進行。為此,特承諾責任如下:
一、認真貫徹“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本單位對此項大型活動的舉辦承擔安全責任。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是活動的`第一安全責任人。我們將按照公安機關要求,成立活動安保組織機構,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保證安全工作責任明確、部署嚴密、落實到位,并開展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宣傳教育。
二、我們將按照公安機關要求,組織(雇傭)足夠保安力量,制定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細化分工,責任到人,確定活動現場的重點區域和部位,制定防范控制措施。對預測可能出現的問題,我們要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制定應急處置措施,現場備有應急處置力量,確保不發生嚴重問題。
三、我們將對活動各項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和巡視制度,在活動前和活動中對現場和崗位進行不間斷檢查,保證安全措施落實。
四、保障臨時搭建的設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五、按照公安機關的要求,配備必要的安全檢查設備,對參加大型群眾性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對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的,承辦者有權拒絕其進入;
六、按照核準的活動場所容納人員數量、劃定的區域發放或者出售門票;
七、嚴格落實公安機關通知書要求,及時準備齊全申請材料,落實安全要求。
八、活動期間,嚴格按照公安機關的要求,不進行文藝演出、不充放氫氣球、不進行無償贈送等易引發安全事故的活動。
九、對妨礙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十、自覺接受公安機關的安全檢查。按照公安機關提出的整改意見,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主辦單位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保證安全的保證書 篇4
“安全責任、重于泰山”保持企業穩定、健康發展,實現安全生產,是每位管理人員應盡的職責和義務。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杜絕“重生產、輕安全的錯誤思想,提高認識”,樹立搞好安全生產的信心和決心,要以對企業和員工極端負責的`精神,明確自己的安全責任,愛崗敬業,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手位。
二、以身作則,嚴格要求自己,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要解決好“看到、說道、做不到”,真抓實干,落實到實處。
三、對違章作業人員及時制止,處罰決不手軟,排除各種安全隱患,防范于未然,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以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四、做好入場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三不傷害”,讓員工深知違章作業的嚴重性以及給家庭帶來的危害性,形成一個人抓安全,人人都來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以上是我的安全責任承諾書,如果在工作中違背了自己的承諾,并由此造成了經濟損失或人身傷亡事故,我自愿接受總公司、分公司﹙事業部﹚對我的處理。
分公司﹙事業部﹚簽字: 承諾人簽字:
保證安全的保證書 篇5
一、風險的承擔
我自愿參加此次戶外活動。我理解、我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方可參加本次活動。
我知道活動的策劃者只是活動的聯系人,并不是職業的領隊、向導或有許可證的急救人員。我知道他和同行
的隊友可能并沒有參加過戶外領隊的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和經驗。我知道他們并不對我安全負責。
二、關于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
1、參加此次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徒步、露營、登山、負重遠行、攀冰、山路乘車、滑雪等,在此我同意,如果因為參加此活動(包括途中)和在活動中使用裝備而收到傷害的話,我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免除同隊其他成員的法律責任。
2、我理解戶外活動可能對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有嚴酷的要求,可能包括在崎嶇地帶和惡劣天氣中進行活動,可能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我理解可能要24小時后才能獲得救援,所有救援和醫療的費用將由我自己承擔。我理解當參加戶外活動時,我有可能面對真實的風險而受到傷害,甚至死亡。這些風險包括跌墜,落石,冰崩,雪崩,閃電,過河,失溫,霜凍,凍傷,咬傷,刺傷,犬咬,野獸襲擊和各種意外。我理解裝備可能會缺陷,而這些缺陷可能會導致我受傷甚至死亡。我清楚獲知活動計劃的聯系人無法全面預見該活動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我理解以上所列的風險并不完全含括了此次活動中的所有可能的風險,并且同意免責和放棄權利的協議并不僅限于以上所列的風險中。
3、我理解并清楚知道身體活動和裝備的使用是有潛在危害的。我也理解健身和休閑的活動也包含有導致受傷,心臟病和甚至死亡的風險,我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險,我自愿參加這些活動和使用活動的裝備。因此,我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甚至死亡的風險,并且,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的聯系人和同行伙伴們的法律責任。
4、我同意承擔所有的個人收到傷害的風險,包括癱瘓和死亡,這些風險是可能發生在往返參加活動的途中,或者是在參加活動的時候。我清楚獲知我已經被提供了自由選擇的權利,可以選擇往返活動地點的交通方式。我同意承擔由于我選擇了自己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動地點而引起的相關的風險和責任。
5、我清楚獲知此次活動的成員都和本人一樣是自愿的參與者,其并不承擔法律責任,意外保險和健康保險等。我了解自行購買保險的意義,以防任何的傷害。
6、我理解我能夠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我的風險:更加注意環境,注意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適用狀況,和只參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活動。我清楚獲知我已經被鼓勵發展一種好問和懷疑的心態,去詢問活動的領隊以要求解釋任何我覺得不適的決定。我同意我將不會參加任何的活動,除非我已經仔細考慮過,相信它是安全的,和接受所有的相關風險。我清楚獲知,我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和取決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我同意和保證,如果,任何時候我相信條件是不安全的,那么我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一步參加。
7、在此我謹宣布我自己身體健康,沒有那些會影響我參加活動或使用裝備的不適,損傷,病痛或其它疾病,除了以下聲明的情況。我清楚獲知,我已經被知會,我需要醫生批準才能參加活動或使用裝備。我也獲知,我應該進行年度或更頻繁的身體檢查,并咨詢我的`醫生有關我參加體力活動,練習和裝備使用的情況,以便我可以獲得他/她的有關健身活動和裝備使用的建議。我清楚獲知,我要么就進行身體檢查并獲得醫生的批準去參加活動;要么就決定在沒有獲得醫生批準的情況下參加活動,并謹在此承擔所有的由參加活動引起的責任。
8、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協助的時候,我可能會盡力協助我的同伴,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在我的判斷中,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并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我進一步理解到,我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去協助別人,同時,任何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來協助我。
9、在此次活動中,如果由于我的行為和我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賠償責任。
10、我理解,對由于我參加活動而導致的我個人的意外事故,病痛和財產損失,活動聯系人和其他承員不應承擔責任。
我同意,一旦簽署,此責任豁免協議將生效。此協議同樣有效于我的繼承人、近-親、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
由我以下簽署,我保證:
我已經閱讀和理解以上聲明和其條文;
我理解參加此次戶外活動相關的風險;
我承擔由于選擇了參加此次戶外活動而隨之來的全部責任;
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聲明,對于由于參加任何和所有戶外運動、旅行和戶外活動而引發,或與之關連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需求,傷害,活動(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無論任何形式和性質的損害,無論這些法律要求是基于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免除活動聯系人和同行其他成員的責任。
我的年齡屬于18-65歲之間。
活動聯系人(簽名):
簽名日期:
保證安全的保證書 篇6
家長結伴攜帶孩子外出活動,可以增加孩子開拓視野,參與人際交往的機會。但是作為外出活動發起人的家長,可能因為孩子的安全責任存在不確定性而放棄發起此類活動。為保證孩子安全,明確家長攜帶孩子參加活動時應當承擔的安全責任,特在以下方面達成共識:
一、外出活動為各位家長個人行為,由家長自發自愿組織,活動時間、活動地點、出行方式、活動內容、費用支出等事項由參加活動的家長協商決定。
二、活動的發起人只是進行活動的發起與聯絡,對活動期間發生的意外、事故或產生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參加活動的各位家長為活動責任人,對自己及自己的孩子參加活動期間的一切行為及可能發生的意外及事故全面負責。如參加活動的家長、孩子發生意外或安全事故,所有責任由孩子的家長自行承擔。
四、家長應將對孩子的安全教育貫穿活動始終,活動期間確保采取必要的'、足夠的安全措施保證孩子安全。家長應加強對自己孩子交通安全、游戲安全、防水、防火、防電、防綁架等教育,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
五、外出活動期間家長及其孩子因個人原因與他人發生糾紛,相關責任由發生糾紛者自己承擔,與活動發起人及參加活動的其他家長無關。
六、本責任書由參加活動的家長簽署后交活動發起人保存。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幼兒姓名: 家長:
保證安全的保證書 篇7
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讓學生過一個快樂、愉快、安全的假期,特簽訂此安全保證書,
希望學生能做到:
1、不私自外出,如外出要和家長打招呼。不能隨便和陌生人說話,不接受陌生人的東西。
2、不在馬路上踢球、打鬧、玩耍、騎車。
3、不在建筑工地玩耍,不到池塘、水庫、河邊等危險地方玩耍。
4、不玩火、不玩電、不放鞭炮,注意煤爐安全,用電安全。
5、注意游戲安全,不做危險的`事情。
6、注意飲食衛生,不吃“三無”食品。
班級: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20xx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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